孫三明,黃州區陶店鄉幸福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2019年11月7日,孫三明被開除黨籍,對其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違紀被查,開除黨籍,
違紀被查
2018年9月19日,湖北省黃岡市黃州區陶店鄉幸福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孫三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開除黨籍
2019年11月7日,經黃州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黃州區陶店鄉幸福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孫三明被開除黨籍,對其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經查,孫三明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為其子操辦婚宴並接受禮金;違反民眾紀律,對待民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侵害民眾利益;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飲酒駕車分別受到公安機關行政處罰,對本村虛報騙取國家糧種補貼負直接責任;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巨大,涉嫌職務侵占犯罪。此外孫三明還涉嫌串通投標、尋釁滋事犯罪。
孫三明身為中共黨員、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民眾觀念淡漠,利慾薰心,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錯誤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