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羨林故居失竊案於2009年12月16日在北大朗潤園發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季羨林故居失竊案
- 地點:北大朗潤園
- 時間:2009年12月16日
- 人物:季承
舊居遭竊,屋內一片狼藉,房間地處偏僻,開庭審理,涉案物品價值333萬,被告人拒絕閱讀起訴書,案件經過,“光明正大”拉走十餘車物品,公訴人 “非法占有”,被告人 “保護藏品”,
舊居遭竊
在季羨林去世後曾暫歸寂靜,不想此事在昨日又起波瀾。季羨林之子季承昨日透露,兩天前,季羨林位於北大朗潤園的家中玻璃被人砸碎,近五千冊古書和一些雕塑、文物丟失。錢文忠在部落格中說,失竊物品價值起碼以百萬計。目前,季承已向警方報案,並向北大校方反映情況。記者在現場看到,大屋中一片狼藉,七八個書櫃都已經空了。季承指著曾經裝著二十四史的木箱說:“他們把箱子打開,把書都搬走了,還把木蓋重新蓋上,恢復原樣。”
-昨天晚上,季承再次來到季羨林北大舊居查看物品丟失情況錢文忠博文曝季羨林舊居遭洗劫季羨林之子證實丟失古書近五千冊失物總價值起碼以百萬計———
一度鬧得沸沸揚揚的季羨林遺產風波,在季羨林去世後曾暫歸平靜,不想此事在昨日又起波瀾。季羨林之子季承昨日對記者表示,三天前,季羨林位於北大朗潤園的家中玻璃被人砸碎,近五千冊古書和一些雕塑、文物丟失。目前,季承已向警方報案,並向北大校方反映了情況。昨日,記者聯繫北大校辦相關工作人員,但手機始終無人接聽。
屋內一片狼藉
窗戶玻璃被敲出破洞
記者隨季羨林之子季承來到朗潤園13號樓的家中。13號樓一層兩套房屋都曾是季羨林的居所,疑似失竊的正是其中的一間三室一廳。
記者在現場看到,大屋中一片狼藉,七八個書櫃都已經空了。季承指著曾經裝著二十四史的木箱說:“他們把箱子打開,把書都搬走了,還把木蓋重新蓋上,恢復原樣。”除了書籍外,屋內掛在牆上的若干張季老照片、書柜上擺的五尊季老半身銅像,都不見了。旁邊另一間小屋,滿書架的現代書並沒少一冊,但是屋裡的佛像少了幾尊。季承說,本月15日中午他還曾來朗潤園家中收拾東西,下午離開時一切還都完好,16日臨近中午時再過來,屋裡就全變了樣了。
記者看到,大屋窗戶玻璃被敲開一個大洞,手從洞中伸進來,剛好可以夠到大屋的木門。“這些人沒有鑰匙,就把玻璃敲碎,打開門進來大肆搬東西。”季承說,“這是赤裸裸的盜竊。”
房間地處偏僻
丟失古書將近五千冊
房間所藏古書曾經在季老生前由北大工作人員清點整理後轉交給季承。根據季承向記者出示的線裝書清單,此次丟失的古籍共有161種。其中,有明確數目的線裝書就有4351冊,此外還有嘉慶殿本全唐文4大箱和全套二十四史,丟失書籍總數將近5000冊。
季老的半身塑像幾乎真人比例,系當初友人贈送,共五尊,每尊成本都有幾萬元。季承說:“這些東西的價值基本無法估量,若論市場價格,是一個起碼以百萬計的數目。”
季承提供的書籍清單,是北大今年6月19日完成公寓線裝書清點後製作的,上面共有包括季承在內的11人簽名,包括北大校辦、保衛處相關工作人員。季承說,事情發生後,他當天中午(16日)便報了警,隨後又向北大校辦反映情況,海淀警方已進行了現場勘察。記者試圖聯繫校辦負責此事的一位余姓工作人員,他也曾在數目清單上籤名,但他手機一直無人接聽。
朗潤園13號樓地處偏僻,樓內居住的又都是老教職工,很難尋訪到事發時的目擊者。季承認為,來搬東西的肯定至少五六人,還要有車接應,“光季老的半身銅像一個人都搬不動”。
開庭審理
被告人王如昂首闊步走進法庭。她當天情緒激動,堅持拒穿號服。她說,案件“這關乎我的清白,關乎我的尊嚴。” 究竟是保護季羨林藏品?還是非法占有價值333餘萬的書籍等?昨日上午,季羨林北大舊居被盜案在一中院公開審理,季羨林生前身邊人員王如、方鹹如當庭否認盜竊。
涉案物品價值333萬
2009年12月16日,季羨林兒子季承報案,稱北京大學郎潤園13號公寓季羨林舊居被盜。五天之後,海淀警方通報嫌疑人方鹹如、王如已被刑事拘留。
案發前,現年48歲的王如是季羨林秘書李玉潔的干女兒,57歲的方鹹如作為季羨林的管家,負責照顧季羨林的起居生活以及種花、養貓等。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9年12月15日20時許,方鹹如在王如的唆使下,採用破窗入室的方式進入季羨林故居中,竊取書籍、塑像等大量物品。經鑑定,上述物品的價值為333萬餘元。 檢方稱,王如在得知他人報案後,又與方鹹如將所盜財物轉移至他處。
被告人拒絕閱讀起訴書
5月12日上午10時30分許,王如、方鹹如被帶入法庭,戴著眼鏡的王如高昂著頭,大步走在前方。王如當天情緒激動,堅持拒穿號服。
由於方鹹如方言濃厚以至於他的辯護人都聽不清楚,因此王如的發言占了絕大部分。
由於情緒激動的王如質疑公訴人,下午3時許庭審被迫中斷了5分鐘。在審判長和辯護人的勸說下,她才平復情緒、配合法庭調查。
“我是按照季老生前對我的叮囑!這關乎我的清白,關乎我的尊嚴!”王如當庭稱,她收到起訴書後,因不認同指控內容拒絕閱讀。被告人方鹹如也否認了指控。 被告方認為,二人只是把物品從季羨林故居搬到了北大校園內的季羨林基金會辦公室,並沒有非法占有的犯罪故意。季羨林在2001年7月曾與北大簽訂贈予協定。被告人實際上是在保護季羨林捐給北大的國家資產。
案件經過
“光明正大”拉走十餘車物品
“滿屋狼藉,書畫等你讓我拿的東西都不在!”2009年12月15日晚,方鹹如破窗到朗潤園13號公寓時發現了上述景象,在電話內向王如匯報。
王如稱,2002年季羨林長期入住301醫院後,就由她來照管朗潤園13號公寓,方鹹如負責具體幹活。直到2009年6月,季承突然解僱了方鹹如,並換了鑰匙。
王如稱,由於她跟方鹹如的私人物品仍放在該房間內,且季羨林交代他們誓死捍衛物品,因此他們之前也曾在沒有鑰匙的情況下,撬開玻璃窗進入室內。
據目擊證人稱,在電話中得到王如授意後,方鹹如“戴著手套”破窗而入,然後當晚搬走了大量物品。
王如稱,他們二人在學校兩名工作人員的協助下,用平板車拉走了物品,拉了十七八趟直到次日凌晨五六時許才忙完。搬完物品後,她又找人把物品都包裝起來,並進行了清點和登記造冊,然後又聯繫了中央黨校等多個部門,暫存好上述物品。
對於這一經過,多名證人目擊或被告知。王如自己也形容她是“光明正大”的,因為她認為當時造成滿屋狼藉的八成是季承,她需要把物品拉走作為籌碼,迫使季承交出他先行拉走的東西。
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案發次日當王如聽說季承報警後,她還不相信,因為認定“季承不敢賊喊捉賊”。
公訴人 “非法占有”
庭審中,公訴人提交了季承掌握的六份季羨林親筆信或委託書,稱“我以前給秘書李玉潔等的一切檔案統統作廢,委託季承處理”、“我從來沒有做過全部捐贈”等。
正是因為掌握了上述材料,在季羨林生前時,季承就曾與北大接觸要求返還物品。2009年6月19日,在多名見證人在場的情況下,北大將季羨林故居內的物品清點後交給了季承。
被告人 “保護藏品”
王如及其辯護人舉證稱,季羨林曾寫下成立捐贈小組(組員不包括季承)的親筆信。
辯護人曾提出,季羨林在2001年7月曾與北大簽訂贈予協定。
根據2001年的贈予協定和王如手中的親筆信,王如方認為季羨林過世前已經把東西都捐贈了出去,並沒有東西留給季承。
因此,被告方均提出,他們實際上是在保護季羨林捐給北大的國家資產不至流失。
我們做了好事,我們保護了流失的國有財產,我們為什麼會進來!
———最後陳述環節時,被告人王如說。
即便是有人翻動了,那也是季家的物品,我有權處置,跟他沒關。
———對於被告人提到的案發當晚進入室內後發現滿屋狼藉,季羨林之子季承(由於他曾做本案證人,故無法出庭旁聽)回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