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字義疏證

孟子字義疏證

一本儒家著作,從考證訓詁而闡發“理”、“天道”、“性”、“才”、“道”、“仁義禮智”、“誠”、“權”等哲學範疇的根本意義,故名曰“字義疏證”,以反對“宋以來儒書之言”。全書分上、中、下3卷。書末附戴東原答彭進士書及彭紹什與戴東原書。

基本介紹

  • 書名:孟子字義疏證
  • 作者:(清)戴震 著,何文光 整理
  • ISBN: 9787101007596
  • 類別:中國古代哲學
  • 頁數:217
  • 出版社: 中華書局
  • 出版時間:1982-5-1
版權資訊,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

版權資訊

作 者: (清)戴震 著,何文光 整理
出 版 社: 中華書局
出版時間: 1982-5-1
孟子字義疏證
字 數: 249000
頁 數: 217
開 本: 大32開
紙 張: 膠版紙
I S B N : 9787101007596
包 裝: 平裝
所屬分類: 圖書 >> 哲學 >> 中國古代哲學
定價:¥19.00

內容簡介

戴震的《孟子字義疏證》著重於批駁朱程理學的“存天理,滅人慾”的理念,他指出,“舉凡民之饑寒愁怨、飲食男女、常情隱曲之感,鹹視為人慾之甚輕者矣,輕其所輕,乃‘吾重天理也、公義也’,言雖美,而用之治人,則禍其人。”“今雖至愚之人,悖戾恣睢,其處斷一事,責詰一人,莫不輒曰‘理’者,自宋以來,始相習成俗,則以理為如有物焉,得於天而具於心,因以心之意見當之也。於是負其氣,挾其勢位,加以口給者,理伸;力弱氣懾,口不能道辭者,理屈。嗚呼!其孰謂以此制事,以此制人之非理哉?”“尊者以理責卑,長者以理責幼,貴者以理責賤,雖失謂之順;卑者、幼者、賤者以理爭之,雖得謂之逆。於是下之人不能以天下之同情、天下所同欲達之於上,上以理責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勝指數。人死於法,猶有憐之者,死於理,其誰憐之。”程朱的“理欲之辨,適成忍而殘殺之具”,“誠見夫詖辭邪說之深入人心,必害於事,害於政,天下披其禍而莫之能覺也。”戴震並指責程朱“酷吏以法殺人,後儒以理殺人”。

作者簡介

戴震(1724-1777) 清代考據學家,思想家。字東原,安徽休寧人。進士出身,曾任纂修、翰林院庶吉士之職。在哲學上,他認為物質的氣是宇宙本原,陰陽、五行、道都是物質性的氣。認為理是事物的條理,是事物的規律,不能脫離具體事物而存在,理就在事物之中,“理化氣中”。他還認為宇宙是氣化流行的總過程,“天地之氣化流行不已,生生不息”。在認識論方面,他認為人的認識能力是“天地之化”,通過耳目鼻口之官接觸外物,心就能發現外物的規則,致知格物就是對事物進行考察研究,只有經過觀察和分析,才能認識事物的道理。

目錄

子字義疏證
卷上
理十五條
卷中
天道四條
性九條
卷下
才三條
道四條
仁義禮智二條
誠二條
權五條
原善
卷上
卷中
卷下
緒言
卷上
卷中
卷下
孟子私淑錄
卷上
卷中
卷下
答彭進士允初書
附彭紹升輿戴東原書
與某書
法象論
原善上
原善中
原善下
讀易繫辭論性
讀孟子論性
與段若膺論理書
與段若膺書
附錄
中庸補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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