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主要代表人物有德國的海德格爾,法國的薩特、加繆、雅斯貝爾斯、馬塞爾、梅勞—龐蒂、別嘉也夫等。
盛行於20世紀五六十年代。它多是通過文學著作或作品進行宣傳,其影響的範圍十分廣大。特別對青年的生活態度、道德觀念有巨大影響。英國50年代“垮掉的一代”,美國五六十年代“嬉皮士運動”都與此有關。自60年代後期起,存在主義倫理學開始在德、法諸國走向衰落。80年代後,西方倫理學又出現了“後個體主義”和社會整體主義崛起的跡象。它認為倫理學具有本體論意義,倫理學同時又是本體論。
基本觀點
它把人的問題作為倫理學研究的中心,認為探討人的問題,特別是人的尊嚴、價值問題,具有頭等重要的意義。
認為人的本質、人的真正存在就是人是自由的。自我存在沒有任何約束,自我的自由是絕對的;個人在社會中的地位、物質生活水平、精神面貌完全由自己的自由意志決定,“人就是自由”。但是,現實社會使人失去自由個性,人的日常的、普通的存在是非真實的存在。於是就企圖把自己的真實存在溶化到他人的存在方式中、溶化到一般人、普通人中,想別人所想、行別人所行,過一種無個性的生活。這種生活由於不需要選擇和決定,是很舒服的生活。但是自由不能夠同人分離,人進入世界就不得不選擇自己的本性,並對自己的選擇負責,自由是個人必須承受的沉重負擔,自由並不是輕鬆的事情。人為了逃避責任便趨向社會,服從物和道德規範的要求,成為社會大機器中的一個小部件。現實的人是異化了的人。
它提出內在道德與外在道德對立問題。認為外部道德即社會道德是從人的外部強加於“自我。的束縛,對個人自由只具有否定價值;只有內在道德才是真正的道德,人的真正德性在於摒棄社會道德規範的要求,僅以自己的“良心”為指導;個人的選擇都是在具體境遇中根據良心的指導實現的。
它對於人生持悲觀主義態度,認為人的一切都是偶然的;生活是無目的,無意義的,人的出生和死亡都是沒有道理的;人生是死亡的開始,死亡的憂慮和恐懼控制個人的一生。人只有面對死亡的時候才能真正而深刻地領悟到自己存在的意義,才能脫離普通人而變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