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入保證金是指為保證本企業出租或出借的財產能如期完整、無損地收回而向客戶收取的一定數量的押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存入保證金
- 外文名:deposits received;Deposit Received for Recognizance
- 核算:存入保證金的科目設定及帳務處理
- 性質:押金
基本定義,相關核算,會計處理,
基本定義
存入保證金(deposits received)
存入保證金是指為保證本企業出租或出借的財產能如期完整、無損地收回而向客戶收取的一定數量的押金。這些暫收應付款,構成了企業的一項流動負債。 指金融企業按保險契約約定接受存入的保證金,包括存入理賠保證金、存入信用險保證金。存入保證金應按實際存入的金額入賬。 為金融企業專用科目。
相關核算
1.存入保證金的科目設定
為核算存入保證金,保險公司應設定“存入保證金”科目,並設定“存入理賠 保證金”和“存入信用險保證金”明細科目。
2.存入保證金的帳務處理
收到存入保證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存入保證金
退還存入保證金時:
借:存入保證金
貸:銀行存款
會計處理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客戶進行明細核算。
三、存入保證金的賬務處理,應當比照“吸收存款”中活期存款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