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海舟

太湖縣新倉鎮副鎮長孔海舟等10人違規用集體資金吃喝問題。2016年6月26日,太湖縣新倉鎮副鎮長孔海舟、鎮組織委員劉焰在開展發展黨員談話工作中,違規接受金雞村兩委用集體資金在新花大酒店安排的招待,並飲酒,總計消費菜金1200元,酒水400餘元。次日,村黨總支書記周文勝獲知網路曝光後,安排人員私人結算,企圖掩蓋違規用集體資金吃請的事實。2016年8月,孔海舟、劉焰、周文勝、村黨總支副書記徐治中、村黨總支委員李旺兵、村委員張景茂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對其他參與吃請的4人進行誡勉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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