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孔孟食道
- 形成於:先秦時期
- 飲食之道:二不厭、三適度、十不食
- 食志:不碌碌無為白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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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食道
方法
二不厭、三適度、十不食
孔子提出了深合飲食養生之道的“食不厭精,膾不厭細。食而 ,魚餒而肉敗,不食。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飪,不食。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醬,不食。肉雖多不使勝食氣。唯酒無量,不及亂。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祭於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譯文
齋祭時用的食品不能象尋常飲食那樣,用料和加工都要特別潔淨講究。參加齋祭的人要離開家居之所居宿到齋室中。現祭的飯要儘可能選用完整的米來燒,膾要切割得儘可能細些,飯傷了熱濕、甚至有了不好的氣味,魚陳了和肉腐爛了,都不能吃;色澤異樣了不能吃,氣味不正常了不能吃,食物烹飪得夾生了或過熟了均不應當吃;不是進餐得正常時間不可以吃;羊豬等牲肉割得不符祭禮或分配得不合尊卑身份,不應當吃;沒有配置應有的醬物,不吃;肉雖多,也不應進食過量,仍以飯食為主;酒可以不劃為一限量,但也要把握住不失禮度的原則;僅釀一夜的酒,市場上賣的酒和乾肉都不可以食用(慮其不醇正精潔);姜雖屬齋祭進食時可以食用的辛而不葷之物,也不可吃得太多;助祭分得的肉,應不留神惠當天班賜;祭肉不能超過三天,過了三天就不能在吃了。
孟子食道
食志
提出不碌碌無為白吃飯的“食志”原則,這一原則既適用於勞力者也適於勞心者。勞動者以自己有益於人的創造性勞動去換取養生之食是正大光明的:“梓匠輪輿,其志將以求食也;君子之為道也,其志亦將以求食與”,這就是“食志”。
食功
所謂“食功”,可以理解為以等值或足當量的勞動(勞心或勞力)成果換得來養生之食的過程,即事實上並沒有“素餐”,“士無事而食,不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