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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搖晃嬰兒綜合症,簡稱搖嬰症或SBS,是因嬰兒受到持續搖晃而對其腦部產生的損害,為一種嚴重的虐待兒童的形式,常常在沒有外部損傷跡象的情況下造成頭或腦的損傷。 腦損傷來自於猛烈的搖晃,不管有沒有和別的物體發生碰撞,猛烈的搖晃可導致腦內或腦附近出血,腦內神經連線的斷裂,還可導致眼內出血和其他(骨頭的)傷害。
成因
搖晃嬰兒綜合症的成因,是由於嬰兒腦部發育仍未穩固,當受到強力搖晃時,腦部組織容易受到撞擊,而出現血管撕裂,及腦神經纖維受損。這種症狀的後遺症包括頭痛、頭暈、失憶及影響智力,嚴重者因腦部有大量微絲血管爆裂,引致腦部大量出血,可導致癱瘓甚至死亡。
診斷
嬰兒搖晃震盪綜合症常見於6個月左右的嬰兒,輕者煩燥不安、倦怠;重者有運動障礙、癱瘓、呼吸困難、失明、反應遲鈍、神情恍惚、驚厥、昏迷現象,以致長大後發育遲緩,智力低下;嚴重的會因顱內血腫而夭亡。如果你的寶寶沒有出現精神不振、表情淡漠、眼神呆滯、食欲不振等等的情況,就不用擔心,但以後也一定不要太用力搖晃寶寶了。
不愛笑沒關係,寶寶大多是一個階段一個階段的,也許前一個階段愛笑,然後一個階段就不愛笑,如果其他的方面沒有什麼異常就不用擔心了,慢慢會好的,經常逗逗寶寶。
病例
經過5年監控得到的數據顯示,責任人中有四分之三為男性。 當嬰兒不停啼哭時,嬰兒父母或看護者容易失去控制,通過搖晃嬰兒來使其停止嚎哭。 但這可能造成永久性神經損傷,甚至導致死亡,因為嬰兒的頸部肌肉尚未完全發育,無法承受這種晃動。在被搖晃時,他們幾乎沒有固定頭部位置的能力,所以大腦不斷撞擊顱骨,經常會造成內出血。
在對搖晃產生的損傷進行監控期間,瑞士的診所中共記錄了50起搖晃嬰兒綜合症(Shaken Baby Syndrome)病例,其中有8名嬰兒不治而亡。 “這些數據從很大程度上證實了國外所做的同類研究,”兒科醫生烏里希·利普斯(Ulrich Lips)指出。從2002年起,他和他的同事就與瑞士政府一起對嬰幼兒的蓄意腦損傷進行調查。 “每10萬個新生兒中有14名搖晃嬰兒綜合症受害者,該比例與其它西歐國家平均水平持平,”他透露,但補充說,那也沒有理由不採取預防措施。
國外研究發現,搖晃嬰兒的人中,四分之三都是男性。利普斯還提到,這些人“來自社會各階層”。 任何人都可能失去對情緒的控制,他指出,這與他們的社會地位、受教育程度或收入水平無關。利普斯表示,只有三分之一的責任人在送受害者去醫院的時候承認曾使勁搖晃他們的孩子。
法律後果
人口眾多的蘇黎世州(Zurich,19例)和沃州(Vaud,8例)舉報的嬰兒搖晃綜合症病例占了大多數。有13個州未舉報一起病例,而它們多是以農業為主、人口稀少的州,學者利普斯卻稱,這證明還需要進一步加強教育和預防措施,因為“我認為這13個州5年中不太可能一起事故都沒發生”。利普斯主張每5年進行一次複查。他還補充道,雖然各個國家對嬰兒的醫療護理手段相差不大,但法律後果卻不盡相同。 “在某些國家,比如瑞士,醫生髮現有虐待兒童情況時可以舉報,但這並非他的義務。而在許多國家,舉報雖是義務,但卻有完全不同的法律後果,”他透露。 至於預防措施,在利普斯看來,瑞士和其它國家都應以美國為榜樣。 “多年以來,美國已形成一套相應的措施,”他表示。這包括“不要晃動你的小孩”招貼畫、網站和DVD等。“我們從英國同行那裡取經製作了一張預防宣傳單,目前在全瑞士廣泛分發。”利普斯最後說,在這方面瑞士並不是領先國家,而是利用了國外的已有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