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縣司法局

負責內部行政複議應訴案件、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司法鑑定工作的監督、指導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嫩江縣司法局
  • 機構隸屬:嫩江縣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司法工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的督察工作。指導、監督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檢查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
(二)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縣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承擔向縣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工作。指導、監督全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三)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負責縣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組織辦理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和對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申請事項,指導組織開展規範性檔案清理和備案審查工作。承擔縣政府法律顧問及國有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管理工作,承擔縣政府重大決策事項的法治審核工作。
(四)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五)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六)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具體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基層法律服務管理、涉外法律服務工作。
(七)負責本行業領域的應急安全工作。負責本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組織人事紀檢工作。
(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李強: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育民: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抓法治宣傳(局機關法治宣傳)、綜治、基層工作,參加分管工作有關會議,撰寫分管工作有關材料,負責分管口信訪。分管普法與依法治理股、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基層司法所、法律服務所、信訪調處中心。
黨組成員、主任科員王寶森:協助局長工作,協助局長抓財務,負責推進全縣依法行政工作,組織開展行政審批和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執法監管工作,負責縣領導接待信訪交辦的有關事宜,協助王育民副局長抓全縣依法治縣工作,負責司法局法律服務市場管理和司法鑑定工作,參加縣政府(除政府常務會議外)會議及分管工作有關會議,撰寫分管工作有關材料,負責分管口信訪。分管行政複議與應訴股、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
黨組成員、副局長魏茂利: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抓常務,司法局日常管理、車輛管理、勞資管理、裝備管理、樓內外管理、安全保衛、三防、扶貧、物業,局機關信訪及分管口信訪、項目資金建設、網路建設、律師管理、公證、調研工作。參加分管工作有關會議,撰寫分管工作有關材料。分管辦公室、公證處、律師事務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志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黨組日常管理工作和黨支部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政教工作;負責司法局幹部隊伍建設、行風建設、機關作風建設、幹部管理、人才管理。參加分管工作有關會議,撰寫分管工作有關材料,負責分管口信訪。分管辦公室、社區矯正與安置幫教股、機關黨支部、律師黨支部。
主任科員高中華: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法律援助工作,司法局掃黑除惡工作。參加分管工作有關會議,撰寫分管工作有關材料,負責分管口信訪。分管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管理股、司法局掃黑除惡辦公室。

內設機構

(一)普法與依法治理股。
開展全面依法治縣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縣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縣有關重要檔案。負責擬訂本系統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負責擬訂全縣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行政複議與應訴股。
承辦縣政府行政複議案件的受理審查工作。承辦縣政府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縣行政複議與應訴統計備案工作。承辦涉及縣政府的國家賠償案件。承辦涉及縣政府的各類訴訟事務。負責處理涉及縣政府的有關訴訟案件和非訴涉法案件。負責縣政府行政複議與應訴案件檔案管理工作。
(三)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
負責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審核縣直部門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監督人員資格。負責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代表縣政府協調部門之間爭議處理。承擔縣政府法律顧問日常管理工作。
(四)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
負責擬訂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司法所建設。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
(五)社區矯正與安置幫教股。
負責監督檢查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指導、監督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六)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管理股。
負責規劃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負責12348公共法律服務專線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負責審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指導、監督全縣公證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律師工作,制定律師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檔案。負責律師行業黨建和獎懲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司法鑑定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工作。
(七)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事務、協調和督辦等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檔案、保密、信訪、維穩工作。政務公開、網上行政審批、新聞宣傳、外事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部門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應急安全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本部門、本系統幹部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本部門、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風建設,組織開展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協助局黨組抓好本系統黨的建設工作。
(十)14個基層司法所
負責全縣每個鄉鎮的司法行政業務,包括民事調解、法制宣傳、安置幫教、協辦公證、訴訟或非訴訟代理、解答法律諮詢、代寫法律文書、擔當常年法律顧問、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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