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纏足

婦人纏足

纏腳,亦稱扎(裹)腳和纏足,清代婦人世代相沿用帛綾長6尺繞(纏)腳,將腳趾向掌下緊擠彎曲,整個腳掌蹺上弓起成新月狀,這條裹腳的帛綾俗稱“腳纏”。古人把纏壓得畸型的腳視為“小腳女人”,譽稱為”三寸金蓮“。

中國封建時代陋習,女子以布條裹緊雙足,致足骨變形,使腳形尖小,腳背弓起,以為美觀。辛亥革命後漸廢。
“腳纏”,在潮汕常用此物引申出帶有貶意的諺語來。如某君做工作常拖泥帶水,辦事很不乾脆。被說為“老人腳纏”。如“腳纏絆死雞”。其意為某婦人的腳纏繃扎不緊固鬆脫,將走在地上的小雞絆死(纏繞)。喻某人不修邊幅,甚至誤時誤事,出了“笑話”。“老人(婦)腳纏又長又臭”。泛指某君撰寫的工作報告內容空虛,顛三倒四、 9搖 9搖翻來覆去。
纏足始於何時,據元人陶宗儀考證,纏足的始作俑者是南唐李後主,令 娘以帛繞腳,飾以寶物細帶纓絡,纖麗起舞,婀娜多姿。南齊末代皇帝蕭寶卷,竟然在宮中以黃金塑造蓮花,令潘妃在金蓮上以凌雲飛舞之態而樂,美譽為:“步步生蓮花”。之後,世代權貴階層都把摧殘婦女肢體的這一陋俗視為追求時髦而相沿下來。
據《澄海縣誌》記載: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5月8日,澄海舉人彭鑫偕文武生員九十多人到縣署請求知縣杜夔元規勸女子不要纏足。是年冬,澄海縣城召開禁纏足大會,並得到揭陽、潮安等縣文武生員的支持回響。
解放後,潮汕大地仍有“三寸金蓮”的女人“招搖過市”。1995年,汕頭市郊區尚有一位活在人間的103歲的“小腳老嫗”。而今,“三寸金蓮”的婦人再也難以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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