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道德

婚姻道德是指—定社會對婚姻過程中男女僅方的道德要求,亦即婚姻過程中男女僅方應當遵循的道德規範。婚姻關係受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的制約。在私有制為基礎的社會裡,婚姻被作為擴展政治和經濟勢力的乎段,男女雙方的結合總是以一定的經濟條件為基礎的。在封建制度下,男女青年的婚姻,大都由雙方家長根據門第高低、財富多寡而包辦決定的,即所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其基本的道德規範是男主女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婚姻道德
  • 定義:—定社會對婚姻過程中男女僅方的道德要求
  • 制約條件:社會物質生活條件
  • 所屬領域社會科學
資本主義社會里,雖然在法律上也承認男女雙方婚姻自主,承認不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但在實際上,資產階級往往把婚嫻關係理解為互相占有的財產關係,致使婚姻同愛情相分離。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兩於建立生產資料的公有制,勞動者成為社會的主人,實現男女平等,男女雙方的結合才有可能擺脫錢財的束縛,實現婚姻與愛情的統一。“只有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婚姻過程中男女雙方既有愛的權利,也有愛的義務,愛情中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是社會主義婚姻道德的基礎。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既是對婚姻的法律要求,也是對婚姻的道德要求。社會主義婚姻道德譴責包辦婚姻、買賣婚姻、喜新厭舊和輕率地轉移愛情對象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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