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2008年貴州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婚姻法(2008年貴州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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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是2008年貴州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一部圖書,作者是梁東。

基本介紹

  • 書名:婚姻法
  • 作者:梁東
  • 出版社:貴州教育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8年4月
  • 定價:15.2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806509227
內容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人都有父母,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夫妻之間有互相扶助的義務。
撫養義務、贍養義務、扶助義務,是人的三項法定基本義務。面對這三項義務,您怎么想?怎么做?
讀讀書中的案例,看看案件中的當事人,或許值得您鑑賞,益於您思考。
書中使用的案件材料選自近年發行的報紙、雜誌以及網路等媒體,在此一併表示感謝。

目錄

第一章 婚前
 一 同居
 1.同屑慨良居十年未登記霉船,戀雄員才人反目
 2.61歲離婚女人鳩占鵲巢^
 3.十七八歲就同居
 二 彩禮
 4.相處中男方發現女方不正常,提出退婚
 5.女方聲稱不同意結婚將不返還彩禮
  6.婚禮當天媒婆打來電話,新娘跑了
 7.訂婚三年解照芝戒除婚約
  8.快要結婚卻鬧退婚
 9.1.4萬元彩禮無力付,1千元見面禮金應退還
 三 財產分割
10.體彩巨獎怎么分
11.同居多年未登記,法庭調解均分財產
 四 疾病補償
 12.因失戀患上精神病
 13.女友流產引發重病,同居男友承擔一半費用
 五 疾病不補償
14.同居期間患雙腎結石,終止戀愛索賠敗訴
15.女方未婚先孕,導致終身不育
六 債有效
16.一男子為婚外情寫下十萬元欠條
17.為擺脫糾纏給女友寫欠條卻沒兌現
 七 債不成立
18.同居三年分手,女方索要補償費被駁
19.為愛寫下欠條卻無借款事實
 八 債違法
20.男子強索“青春損失費”
21.十二萬元同居保證金捆不住“露水夫妻”
 九 贈與有效
22.婚前贈與物,離婚索不回
23.購物送戀人。分手要不回
 十 贈與不成立
 24.五萬美元未交付
 十一 贈與違法
25.因婚外情寫下的補償金欠條無效-
 十二 個人跨霸埋舉財產
26.購車款屬於個人,所購車輛不予分割
27.婚前送拜陵驗給女友夏利轎車,離婚不能索回
28.一夜情後拿走腿戰棄屑手機並出賣
29.法院判決買斷工齡補償款屬於個人財產
 十三 不當得利
30.三萬元“買斷”女友款,分手後準岳父返還
第二章 結婚
 一 騙取登記
  31.妹以姐名騙取登記
  32.弟冒用兄名成家,哥卻無法結婚
  33.借用鄰居身份證辦理結婚登記
 二 代辦登記
34.托熟人代辦結婚證
35.親屬代辦登記,違反法律規定
  ……
第三章 離婚
第四章 不準離婚
第五章 撫養
第六章 贍養
第七章 證據種類
第八章 證據認定
  32.弟冒用兄名成家,哥卻無法結婚
  33.借用鄰居身份證辦理結婚登記
 二 代辦登記
34.托熟人代辦結婚證
35.親屬代辦登記,違反法律規定
  ……
第三章 離婚
第四章 不準離婚
第五章 撫養
第六章 贍養
第七章 證據種類
第八章 證據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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