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分解適用集成

婚姻法分解適用集成

《婚姻法分解適用集成》是一本於2005年10月1日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婚姻法分解適用集成
  •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 頁數:718 頁
  • ISBN:7801611748
  • 作者:馬原
  • 出版日期:2005年10月1日
  • 開本:32 開
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作者簡介

馬原,女,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中國女法字協會原會長。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研究生經歷。早年在北京大學任教; 後歷任最人民法院審判員,民事審判庭副庭長、庭長。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婚姻法的一般規定
一、婚姻法的適用範圍
二、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和基本制度
三、婚姻家庭關係的倡導性規定和禁止性規定
第二章 結婚
第一節 結婚的條件
一、結婚自願原則
二、法定結婚年齡
三、少數民族結婚年齡的變通或補充規定
四、結婚的禁止條件
第二節 結婚登記
一、婚姻登記的管理機關
二、婚前健康檢查
三、辦理結婚登記應當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四、不予辦理結婚登記的情形
五、補辦結婚登記
六、復婚登記
七、結婚證的頒發和補發
八、訂婚、婚約的效力
九、出國人員的婚姻登記
十、涉及華僑、港澳台同胞的婚姻登記
十一、涉及外國人的婚姻登記
十二、同居案件的處理
十三、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出具
第三節 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
一、一般規定
二、無效婚姻
三、可撤銷婚姻
四、無效婚姻和被撤銷婚姻的法律效力
第三章 家庭關係
第一節 家庭關係的一般規定
一、綜合規定
二、監護法律制度
三、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法律制度
四、宣告失蹤與宣告死亡法律制度
第二節 夫妻關係
一、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
二、夫妻的姓名權
三、夫妻的人身自由權
四、夫妻共同財產
五、夫妻個人財產
七、夫妻之間互相扶養的義務
八、夫妻實行計畫生育的義務
第三節 父母子女關係
一、父母對子女撫養教育、子女對父母贍養扶助的義務
二、父母對未成年人子女的管教和保護
三、子女的姓氏
四、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之間的關係
五、人工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
六、養子女和養父母、生父母之間的關係
七、繼子女和繼父母之間的關係
第四節 其他家庭關係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間的關係
二、兄弟姐妹之間的關係
三、父母的婚姻自主權
四、親屬間相互扶養的公證問題
五、華僑贍養親屬及歸僑養老金公證
第五節 家庭成員之間的繼承關係
一、一般規定
二、遺產的範圍
三、繼承權的喪失
四、法定繼承人的範圍
五、代位繼承
六、喪偶兒媳、女婿的繼承權
七、法定繼承方式中遺產分配的原則
八、酌情分得遺產權
九、遺囑繼承和遺贈
十、遺產的分割
十一、涉及贈與與捐贈的遺產的處理
十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的繼承
十三、智慧財產權的繼承
十四、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中財產份額及參股權的繼承
十五、土地承包權的繼承
十六、保險金的繼承
十七、公積金的繼承
十八、有關索賠權利的繼承
十九、繼承財產的登記過戶
二十一、與繼承有關的析產問題
二十二、涉港澳繼承
二十三、涉台繼承糾紛的公證
二十四、涉外繼承
第六節 收養
一、關於收養的一般規定
二、收養關係的成立
三、收養的效力
四、收養關係的解除
五、收養中違法犯罪案件的處理
六、我國公民辦理收養登記
七、國內收養的公證
八、華僑及港、澳、台中國公民辦理收養登記
九、外國人在我國收養子女的登記
十、涉外、涉港澳、涉台收養的公證
十一、涉外寄養公證
十二、日本在華孤兒相關公證
第四章 離婚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協定離婚
一、協定離婚的條件
二、離婚登記的管轄
三、離婚登記的程式
四、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處理
五、登記離婚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離婚協定規定的義務的處理
第三節 訴訟離婚
一、離婚的法定理由
二、軍人離婚糾紛的處理
三、男方離婚請求權的限制
四、離婚判決書的生效
第四節 離婚時的子女撫養
一、離婚時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及撫養關係的變更
二、離婚時子女生活、教育費的負擔
三、離婚後父母對子女的探望權
四、離婚案件中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撫養問題
第五節 離婚時的財產分割
一、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原則
二、離婚時住房的處理
三、離婚時智慧財產權、金融債權的處理
四、離婚時原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
五、離婚時一方向另一方的經濟幫助
六、離婚時一方非法隱藏、轉移、變賣夫妻共同財產等行為的處理
七、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第六節 涉港澳、涉台及涉及我國留學生離婚案件的處理
一、涉港澳離婚案件的處理
二、涉台離婚案件的處理
三、涉及我國留學生的離婚案件的處理
第七節 涉外離婚案件的處理
一、涉外離婚問題的處理
二、涉外離婚案件中的子女撫養問題
第八節 離婚案件訴訟程式
一、已判決不準離婚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的起訴與受理
二、離婚案件的受理與管轄
三、涉港澳、涉台離婚案件的受理與管轄
四、涉外離婚案件的受理與管轄
五、涉港離婚判決的承認問題
六、涉台離婚判決的認可
七、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的承認
八、涉港澳、涉台離婚案件判決書的送達
九、涉外離婚案件的判決書送達
十、離婚案件的二審程式
十一、離婚案件的申請再審
第五章 救助措施與法律責任
一、對實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員、遺棄家庭成員的救助措施
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重婚的處理
三、破壞軍婚的處理
四、納妾(包養情婦)行為的處罰
五、拒不執行婚姻家庭判決裁定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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