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地方稅務局

婁底市地方稅務局

婁底市地方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9月28日,下轄6個縣市(區)局,1個直屬局,1個稽查局,市局機關內設17個科室。全市系統現有幹部職工912人,其中在職人員802人,黨員526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742人。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省地方稅務局的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區的實際,研究並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婁底市地方稅務局
  • 建立時間:1994年9月28日
  • 下轄部門:6個縣市(區)局,1個直屬局,1個稽查局
  • 幹部職工:912人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機構職能,機構設定,發展歷程,

機構簡介

目前,全市地稅系統主要負責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城建稅、耕地占用稅、契稅、車船稅、印花稅、資源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菸葉稅等13個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此外,還承擔著防洪保全資金、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社保費、工會經費、殘疾人保障基金等7個費(金)的征管任務,共管轄納稅戶51750戶。近年來,婁底市地方稅務局緊緊圍繞推進依法治稅、深化征管改革、構建和諧地稅、服務經濟社會四大主題,突出抓好組織收入、稅收征管、科學管理、最佳化服務、隊伍建設五個方面的工作,各項地稅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堅持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為己任,連年超額完成了省地稅局和婁底市政府下達的各項收入任務,地稅收入由機構組建之初的3.7億元增加到2010年的21.42億元,地稅收入占婁底市地方預算收入的比重達到50%以上,為婁底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財力支撐。
婁底市地方稅務局

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省地方稅務局的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區的實際,研究並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
2、根據省地方稅務局的工作要點,研究制訂本市地稅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本系統地方有關稅種(費)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導本系統稅收業務工作。
4、根據省地方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地方稅收計畫,組織各項稅收收入,完成稅收任務。
5、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稅收執法情況。
6、負責對本系統所屬地稅系統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人員調配、幹部任免,以及經費開支實行垂直管理。
7、負責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
8、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
9、負責組織本系統稅收理論與政策調查研究工作,開展稅法宣傳。
10、承辦省地方稅務局和地方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國家稅務總局婁底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陸文勇
國家稅務總局婁底市稅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正處長級):何瑋
國家稅務總局婁底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李意華、康立新、王光明、王洪飛、羅少宇、周才華、周良初
國家稅務總局婁底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掛職鍛鍊):栗啟明
國家稅務總局婁底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長:王春耘
國家稅務總局婁底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羅正暉、劉國賢
國家稅務總局婁底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陽吉

機構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婁底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重點稅源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 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上級部門重大決策及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開展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保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機構設定

(一)內設行政科(室)12個,正科級。
1.辦公室
總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信息、會務、檔案、信訪、保密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政務公開工作;承辦入口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管理機關其他行政事務。
2.政策法規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地區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負責涉稅規範性檔案管理工作;承擔局外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牽頭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及行政應訴案件;組織實施對稅收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3.流轉稅科(國際稅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營業稅、菸葉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工作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負責貨物運輸稅收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檢查有關“跨境納稅人”的管理和國際稅收協定、協定的執行;負責情報交換、非居民稅收監管、售付匯管理、反避稅等國際稅務事項的組織實施。
4.財產和行為稅科
組織實施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資源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等徵收管理工作,
5.所得稅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工作。
6.規費科
組織實施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全資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工會經費等費(金)的徵收(代征、代收)管理及費改稅工作,擬訂具體的徵收管理制度和實施辦法;對有關費(金)征管政策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費(金)的納費評估、費源管理;編制各費(金)的年度計畫;指導各費(金)的日常管理;參與有關費(金)的征納輔導、諮詢服務、費(金)法律救濟。
7.征管和科技發展科(發票管理所)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擬訂具體操作辦法;起草稅收徵收管理的長期規劃和綜合性方案;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總體規劃並擬訂本地區實施方案,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業務需求整合和流程最佳化的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管理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負責個體稅收的徵收管理;負責征管質量考核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收發票管理和稅控器具推廣套用工作。
8.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落實納稅服務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節;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
9.收入規劃核算科
編制稅收收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稅收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和重點稅源監控管理工作;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
10.財務管理科
擬訂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的辦法和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稅務經費、裝備和資產管理;編報審核系統的財務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的撥付;負責系統政府採購工作,落實政府採購規章制度;承擔系統服裝發放工作。
11.人事教育科
擬訂系統幹部人事制度、稅務人才隊伍建設和人員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直屬單位和系統幹部人事、工資、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承擔管理許可權內的幹部任免、考核和縣、市、區局領導班子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系統貫徹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承擔有關外事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本市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12.思想政治工作科(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等工作;承擔系統文明創建、競賽和評比表彰等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工會工作。
(二)省局派駐機構2個。
1.湖南省地方稅務局駐婁底市地方稅務局監察室,正科級。
協助同級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及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負責駐在地區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對違紀違規案件的調查處理。
2.湖南省地方稅務局駐婁底市地方稅務局審計科,正科級。
負責駐在地區的財務、經費、基建和稅收執法等專項審計;組織實施對領導幹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前審計。
(三)直屬行政機構
1.婁底市地方稅務局直屬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局),副處級。主要職責是:負責所在地城區範圍內重點稅源企業(大型企業)地方各稅(費)的徵收管理;負責全省交通重點建設工程稅收的徵收管理;提供納稅服務,承擔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負責省級收入的管理、檢查和指導;指導和協調本地區大型企業地方稅收管理。
2.婁底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加掛婁底市地方稅務局稅務違法案件舉報中心牌子),副處級。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轄區內地稅系統稅務稽查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指導、管理和考核轄區內地稅系統稽查工作;負責指揮和督辦轄區內地稅系統稽查局查辦的大要案件;負責轄區內地稅系統計畫檢查、專案檢查的組織實施,以及轄區內稅收專項檢查、區域稅收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受理稅務違法案件舉報;行使地稅稽查執法權,組織查處涉嫌偷稅、逃稅、抗稅、騙稅等稅務違法案件;負責打擊發票涉稅違法活動;負責轄區內地稅系統稅務稽查中的司法保障工作。
(四)直屬事業機構
1.婁底市地方稅務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正科級。主要職責是: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後勤的管理和保障工作,擬訂相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會務保障、行政接待、辦公物品採購、綜合治理、治安防範、車輛管理和物業管理工作;指導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2.婁底市地方稅務局信息中心,正科級。主要職責是: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運維;參與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總體規劃和本地區實施方案的擬訂;負責信息設備管理;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3.婁底市地方稅務局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與國稅局合署辦公),正科級。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本地區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報名、註冊登記初審上報、業務培訓、年檢工作;負責初審、報批稅務師事務所;監督檢查註冊稅務師及稅務師事務所執業情況。

發展歷程

婁底地稅發展歷程紀實
流年似水,歲月如梭。伴隨著風雲激盪、波瀾壯闊的改革開放,肩負著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使命,轉眼間,年輕的婁底市地方稅務局走過了17年滄桑巨變的輝煌歷程。17年來,在婁底這塊鐘靈毓秀的熱土上,婁底地稅人克服基礎差、底子薄等諸多困難,以敢為人先、勇立潮頭的改革精神,用與時俱進、海納百川的創業豪情,譜寫出了一首首大跨越、大發展的華美樂章,演繹了婁底地稅事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輝煌歷史,為婁底經濟社會的又好又快發展書寫了濃墨重彩的一筆。婁底地稅,正以勃勃生機崛起在湘中大地。
一、始終堅持把組織收入作為第一要務,地稅收入實現了跨越發展
17年來,婁底地稅人牢固樹立大局意識、中心意識、服務意識和服從意識,努力在“遭遇”中抓搶機遇,在被動中謀求主動。從1994年至2002年,在這個經濟與稅收同樣艱難的特殊時期,全市系統緊緊圍繞增收促收,緊緊依靠勤征細管,想盡千方百計,克服千難萬苦,取得了收入規模由3.7億元到4.9億元的重要進展。2001年,婁底地稅收入規模由全省系統排名第9進到第8位,實現了位次前移。自2003年以來,全市地稅收入工作終於突出重圍,進入了持續快速增收的重要時期。(一)收入規模持續躍升。以2003年突破5億大關為標誌,全市地稅收入總量每年遞增1億元以上; 2007年,總收入一舉邁上了11億元的新台階,6個基層徵收單位的收入規模全部突破億元大關,這一重大突破在婁底地稅發展史上寫下了厚重的一筆;2008年,在年初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和全球金融危機“雙重”不利形勢下,仍然入庫各項稅收收入13.9億元,增收2.2億元。2009年,儘管受後金融危機的影響,全市地稅收入依然堅定地邁上了15億遠新台階。2010年,全市各項收入達到22.20億元,其中,完成一般預算收入19.63億元,同比增收4.4億元,費(金)收入也實現了持續快速增長,地方“六費”規模達到1.79億元。同時還入契稅和耕地占用稅7843萬元.(二)收入增幅持續攀升。2004年至2007年,全市地稅收入連續四年以高於20%的增幅快速增長,2006年收入增幅首次超過了全國、全省平均水平,連續27個月收入進度在全省位居第一。2008年,在金融危機的最嚴峻的時候,仍然增長18.8%;2010年,全市地稅增幅達到28%,遠高於婁底同期的GDP增幅。(三)收入質量上持續提升。近幾年來,全市系統切實按照“擠水保質”的要求,嚴格貫徹“依法徵收,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嚴厲杜絕了預繳、空轉、買賣稅款和挖擠收入級次等現象,使各項收入不僅保持了高增長,而且保證了高質量。(四)財政貢獻持續上升,以2002年為分界線,全市地稅收入占同級財政一般預算的比重逐年上升,2003年,全市地稅收入在同級財政一般預算中的比重超過了40%;2008年,全市地稅收入的財政貢獻率達到了44.5%,地方稅收在地方財政中的貢獻率越來越高,17年來,地稅部門累計組織入庫各項收入160餘億元,為助推婁底科學發展、富民強市提供了堅實的財力保障。
二、始終堅持把依法治稅作為第一要核,稅收法治實現了縱深推進
17年來,婁底地稅人始終致力於“法治地稅”建設,牢固樹立法治稅收觀,努力加快稅收法治進程,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營造了良好的經濟稅收發展環境。一是通過稅收宣傳強意識。全市系統各級充分運用一年一度的稅收宣傳月活動這一載體,緊緊圍繞稅收宣傳主題,廣泛開展了稅收宣傳“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軍營、進農村、進機關”等有聲勢、有特色、有實效的宣傳活動,基本做到了“電台里有聲音、電視中有影子、報紙上有文章、鬧市區有廣告”,大大提升了全社會的稅法遵從度,增強了稅法意識。二是嚴格稅收執法講規範。深入貫徹落實《湖南省行政程式規定》,按照《湖南省地方稅務局規範稅務行政自由裁量權的規定》,對稅務稽查、徵收管理和納稅評估等公共事務,逐項明確執行程式,規定自由裁量空間,促進了稅收執法的規範化、程式化;認真落實稅收規範性檔案會審會簽和備案備查制度,全系統的執法依據更加規範統一;認真組織執法檢查和執法監察,嚴格實施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加強了執法監督;嚴格執行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制度,進一步明晰了辦案程式、審理範圍和審理責任,促進了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的規範化。三是發揮稽查職能求公正。充分發揮稅務稽查的綜合整治功能,認真開展專項檢查和專項整治,加大力度查辦大要案件,嚴厲查處了多起重大假髮票案件,始終保持了對涉稅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依法公告涉稅違法案件,有效地震懾了涉稅違法行為,更好地引導了依法誠信納稅風氣的形成,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了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
三、始終堅持把隊伍建設作為第一要事,地稅形象得到了顯著提升
17年來,婁底地稅人牢固樹立“人才興稅”和“管理興稅”的理念,努力推進基礎工作建設和自身建設科學發展,努力促進系統上下和諧,為婁底地稅的崛起樹立清新的發展氣象。
(一)突出抓好班子隊伍建設。在班子建設方面,始終堅持學習為重,自1994年以來,相繼在各級班子中組織開展了“三講”教育、“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教活動、“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科學發展觀”教育等主題學習教育活動,各級班子成員的理論根底、謀劃能力和領導修養不斷提升;始終堅持團結為重,在堅決落實分工負責制和民主集中制的同時,積極創新決策模式,2008年以來,市局黨組積極推行班子議事例會制,有效提高了班子的議事效率和執行效能;始終堅持形象為重,不斷加強領導作風建設,不斷提升領導實踐成效,2008年,全市系統有4名領導幹部當選為婁底市人大代表,實現了地稅部門參與民主政治建設的歷史性突破。在幹部隊伍管理方面,不斷推進能力素質建設,廣泛開展“五員”培訓、業務培訓和知識更新培訓等多層次、高效益的教育培訓活動,市局在市委黨校和省局相繼舉辦了3期科級幹部培訓班,在清華大學舉辦了為期10天的公共管理培訓班,大大拓寬領導幹部的思路和視野。不斷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貫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條例》,認真落實省局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切實按照“三個不吃虧”的用人導向,採取公開競聘、凡進必考、最佳化組合等辦法,努力構建有利於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用人機制。2008年以來,市局出台了《市局機關工作人員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和《婁底市地稅系統縣市區局年度工作目標考核辦法》,切實加強對各級幹部的工作績效考核,充分調動了幹部隊伍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二)突出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堅持不懈地加強廉政教育,自2003年以來,相繼開展了思想作風教育整頓、迎接人大評議和爭創人民民眾滿意機關作風建設等主題活動,2008年,全市系統認真開展了“地稅服務好不好、納稅人來評判”專題活動,2009年上半年,在全市全面推行網路評廉,系統各級的廉潔自律意識不斷增強;堅持不懈地完善廉政制度,2004年以來,建立健全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廉政保證金制度、《廉政回執卡》制度等基本制度,2008年,市局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為契機,確立了構建八大機制的目標任務,為加快構建全市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指明了努力方向;堅持不懈地抓好廉政監督和案件查處,認真落實領導幹部述職述廉制度和個人重大事項申報制度,積極推行勤政廉政約談制度,紮實做好信訪工作,定期開展幹部作風明查暗訪活動,切實深化“兩權”監督和行風監督,努力增強幹部隊伍的紀律性和純潔性。
四、始終堅持把稅收征管作為第一要義,征管質效得到了空前提高
17年來,婁底地稅人牢牢把握現代征管走向,牢固樹立“科技興稅”理念,不斷推進征管創新,不斷提升征管質效,為婁底地稅的崛起構築堅實的征管陣地。
(一)著力夯實征管基礎。建局初期,針對地方稅源點多、面廣、線長的特點,全市系統大力實行征管責任制,從市局到基層,從領導到幹部,逐級建立起征管責任鏈條,形成了強大的征管網路;2003年,全市系統按照省局部署,大力開展“征管基礎建設年”活動,在全市範圍內全面夯實征管基礎,全市系統的征管質量顯著提升;2003年以來,全市系統以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為主線,大力推行行業稅收專業化管理、重點稅源扁平化管理等舉措,積極構建發票管理長效機制,全面開展漏征漏管清理、基礎數據清理、發票清理和征管質量檢查,全市納稅人由原來的30500多戶增加到47943戶,全市系統的征管基礎更加牢靠。
(二)著力創新征管機制。2004年,全市系統緊密結合經濟稅源由城鄉分散向城市轉移的客觀形勢,對全市地稅征管布局進行了調整,將原有的24個基層徵收分局改編為20個基層稅務分局,在各箇中心城區建立起辦稅服務大廳,全市地稅征管的集約化程度大大提高。從2006年起,全市系統全面實行征、管、查“三分離”改革,將原有的征管職能分解為徵收、管理和檢查三項權能,分別由辦稅大廳、稅務分局和稽查局三個專業機構獨立行使相應職責,徹底結束了“一員進廠、各稅統管”的傳統模式,基本建立起“以申報納稅和最佳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路為依託,集中徵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的現代征管模式,實現了稅收征管的業務重組和流程再造。從2008年起,我們在全市系統大力推行納稅評估,制訂了加強納稅評估工作的意見,同時,還建立了稽查、征管內部銜接機制,形成了納稅評估的基本框架。
(三)著力改進征管方法。針對建築安裝業征管難度較大、稅收流失較多的問題,全市系統實行了建築安裝業統一按照營業額的2%附征個人所得稅的辦法,促進了全市建築安裝業稅收收入的大幅增加;針對煤炭行業征管難以到位、稅源難以監控的問題,全市系統全面實行稅費統征的辦法,採取“欄桿徵收”與查帳徵收相結合的方法實施征管,有效地遏制了煤炭行業的稅收流失;針對房地產稅和車船稅征管環節多、征管力度弱的特點,市局積極爭取地方黨政的支持,2007年以來相繼以市政府名義下發了三個辦法,在房地產業實行“先稅後證”、在車船稅征管上嚴格實行代扣代收,同時加強了對行政單位的稅收征管,全市房地產稅、車船稅和行政單位稅收的徵收率明顯提高。
(四)著力發展征管手段。從2003年起,全市系統全面推廣套用湖南地稅綜合軟體和稽查軟體、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軟體等征管軟體,把所有納稅戶納入軟體程式實施全程控管,稅收征管的科技含量顯著提高。同時,積極推廣稅控收款機,提高了以票控稅水平;2009年元月12日,省級數據大集中綜合徵管系統成功上線運行,全市所有納稅戶納入電腦進行征管;2009年,我們舉全局之力在全系統推廣網上申報納稅,目前2900多戶單位納稅人和300多戶較大規模的個體工商戶註冊套用網上申報納稅,占全市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的99.8%,同時,大力推行POS機刷卡繳稅,刷卡面達90%,我市的地方稅收征管邁向了信息管稅的新時代。
五、始終堅持把創新管理作為第一要領,行政管理開創了嶄新氣象
17年來,婁底地稅人緊跟時代潮流,深化管理變革,全市地稅管理日臻完善,為婁底地稅的崛起奠定了管理基石。
(一)大力推進管理制度建設。2004年,全市系統深入開展了“規範管理年”活動,通過建立、整合、完善各類制度機制,基本形成了系統規範的管理制度體系、科學嚴密的崗位職責體系、公平公正的考核評價體系等三個體系,為全市地稅工作建立了一整套有章可依、有據可循的規範依據和制度藍本。(二)大力推進行政效能建設。2005年,全市系統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行政效能建設的統一部署,緊緊圍繞建設“效能地稅”,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關於提高行政效能的六項規定,積極構建效能體系,深入開展效能監察,全市系統的執法效能、行政效能和服務效能得到了全面提升。(三)大力推進執行力建設。2006年,全市系統認真落實省局關於加強執行力建設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執行力的“三個核心要素”(人員、戰略、實施)和有效執行的一般規律,積極導入“執行理念”,積極打造“執行機制”,建立健全了嚴謹的決策機制、嚴密的崗責體系、嚴格的督查制度和嚴肅的考評機制等四類機制制度,全面構建了科學高效的執行架構和執行平台,全市系統的執行效能顯著增強。(四)大力推進行政法制建設。在行政管理領域,著力推進依法行政,認真落實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式規定,切實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和稅務案件管理,全面落實文明辦稅“八公開”,形成了“規範有序、公正透明、運轉協調、務實高效”的公共行政體系,全市系統的稅收執法水平持續提升。
六、始終堅持把服務發展作為第一要旨,地稅職能得到了有效發揮
17年來,婁底地稅人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以助推婁底“科學發展、加速趕超”為己任,充分發揮稅收職能,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認真貫徹稅收政策助推加速趕超。一是運用稅收政策促民生。堅決貫徹落實營業稅起征點政策、涉農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大學生就業等稅收優惠政策,扶持、鼓勵這類群體幹事創業;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納稅人,依法運用延期繳納、稅收減免和停歇業等措施幫助其共渡難關,體現稅收的人性關懷。二是運用稅收政策促發展。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支持中部崛起的稅收政策,鼓勵婁底發展產業集群和經濟園區建設,做大婁底經濟規模;認真落實國家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使其步入國民經濟的主戰場,增強其經濟實力和納稅能力,為婁底發展增添發展活力和提供堅實的財力支撐。三是運用稅收政策促轉型。堅決落實國家支持自主創新、發展循環經濟、建設“兩型”社會的激勵政策,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加速婁底新型工業化進程;強化稅收政策的產業導向功能,更好地綜合運用優惠稅率、加速折舊、稅前扣除等多種方式,引導資金和生產要素合理流動,為婁底對接、融入長株潭服好務。四是運用稅收政策促穩定。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堅決落實國家支持弱勢群體就業和再就業的優惠政策,認真做好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納稅工作,切實加強了對高收入行業和高收入個人的所得稅征管,有效地緩解了社會收入分配不公的狀況,促進了社會穩定。
(二)著力強化宗旨觀念搞好納稅服務。全市系統以開展“服務促和諧·滿意在地稅”主題活動為抓手,深入開展“地稅服務好不好,納稅人來評判”專項活動,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大力開展星級辦稅服務廳創建活動,充分發揮先進載體的服務功能,確保每一項納稅服務“起始於納稅人需求,終止於納稅人滿意”;全面落實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預約服務制和節假日值班制等各項服務制度,切實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提高了辦稅服務的人性化水平;進一步落實“兩個減負”,最佳化辦稅流程,簡化辦稅程式,簡併報表資料,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對婁底地稅入口網站進行了改版升級,利用這一載體實施政務公開,開展稅收宣傳,進一步提升了地稅工作的社會滿意度。全系統先後有一個單位被評為全省系統優質服務單位,有2個單位分別被評為省級和全省系統“依法辦事示範視窗”。
潮平兩岸闊,風正一帆懸。歷經17年的拼搏、發展和積澱,婁底地稅正以奮發有為、生機勃勃的形象展現在世人面前。站在新的起點上,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婁底地稅人躊躇滿志,豪情滿懷,一定有信心、有能力開創婁底地稅更加輝煌燦爛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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