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縣地方稅務局

新化縣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下轄5個稅務分局、1個稽查局、1個辦稅服務廳、縣局機關內設6個科室,負責全縣30個鄉鎮(包括林場、辦事處)8983戶納稅戶的地方稅收及費金征管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化縣地方稅務局
  • 地區:新化縣
  • 隸屬:新化縣人民政府
  • 內設:辦公室等
基本情況,征管範圍,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行政科(室) 7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

基本情況

新化縣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下轄5個稅務分局、1個稽查局、1個辦稅服務廳、縣局機關內設6個科室,負責全縣30個鄉鎮(包括林場、辦事處)8983戶納稅戶的地方稅收及費金征管工作。其中單位納稅人 908戶,個體經營戶8075戶,距離最遠的納稅戶隔縣局機關達200餘里。2011年,縣局各項收入任務為2.84億元,其中地稅收入任務為2.35億元,“兩稅”收入任務為3200萬元,費金收入任務為1679萬元。
全局現有幹部職工154人,在職人員133人,人均年齡41歲。其中:中共黨員98人,共青團員3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115人。在崗人員年齡結構為:30歲以下9人,30—40歲59人,40—50歲47人,50歲以上18人,全局人員平均年齡42歲。
近年來,新化縣地方稅務局在市局和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各項工作紮實推進,隊伍建設卓有成效,文明建設碩果纍纍,先後獲得全國稅務系統先進集體、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全國模範職工之家、省級文明單位、省綠化先進集體、省園林式單位、省衛生文明單位、省職工體育先進單位、省地稅系統十佳地稅文化建設先進單位、省地稅系統十佳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 在2017年全縣經濟工作會議上,縣局被縣委縣政府授予“平安單位”稱號,綜合治理工作榮獲全縣一等獎。

征管範圍

新化縣地方稅務局負責新化縣範圍內地方稅收的征管,下設五個稅務分局。
第一稅務分局:負責上梅鎮、梅苑開發區、游家鎮、石衝口鎮、維山鄉、科頭鄉區域內地方稅收的管理。
第二稅務分局:負責桑梓鎮、曹家鎮、吉慶鎮、溫塘鎮、田坪鎮、坐石鄉區域內地方稅收的管理。
第三稅務分局:負責洋溪鎮、槎溪鎮、水車鎮、文田鎮、奉家鎮區域內地方稅收的征管。
第四稅務分局:負責西河鎮、爐觀鎮、孟公鎮、琅塘鎮、榮華鄉、天門鄉、金鳳鄉、古台山林場區域內地方稅收的征管。
第五稅務分局:負責城區建安、房地產稅收的管理,負責白溪鎮、圳上鎮、油溪鄉、大熊山林場區域內地方稅收的征管。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二)研究制定本地區地方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地方稅收及法律法規規定的費(金)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負責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下達本地區稅費收入計畫和稅費收入計畫完成情況的分析預測與統計核算;負責本單位財務經費管理和資產裝備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六)負責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組織實施稅收宣傳。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負責制定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本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以及文明創建工作。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內設行政科(室) 7個

1、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日常政務、文秘、綜合、稅收宣傳、新聞發布、政務公開、網站管理等工作;擬訂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行政接待、物業管理等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
2、稅政法規科
主要職責:負責地方各稅的稅政業務管理及執行稅收政策、法律法規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稅務行政處罰和稅務行政訴訟及行政複議等工作;負責地稅部門徵收的各類費(金)的指導、管理工作。
3、征管和科技發展科(發票管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和征管業務的指導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征管建制、征管質量檢查等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相關工作;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規劃和綜合管理工作;負責發票管理工作。
4、收入規劃核算科
主要職責:負責稅收計畫編制、稅款繳(退)庫情況監督、收入分析預測和重點稅源監控等工作;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5、財務管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稅務經費、裝備、資產以及局機關財務管理;編報審核財務預決、算;負責辦理經費撥付、政府採購、服裝發放工作。
6、人事教育科
主要職責:負責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培訓、黨群及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7、監察審計室
主要職責:負責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經費內部審計工作。

直屬機構

設直屬行政機構 2 個:辦稅服務中心和稽查局。
辦稅服務中心工作職責:負責與辦稅服務相關的稅收政策宣傳、諮詢和解答,稅務登記證件的辦理和發放,稅務發票的發售、代開和繳銷;負責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納稅申報(或扣繳申報)的受理、稅收票證開具和稅款(費、金)、滯納金、罰款的徵收入庫;負責納稅人減免稅審批(或備案)資料的受理、初審,減免稅審批(或備案)文書的發放;負責征管業務數據的審核、錄入和管理。
稽查局工作職責:負責組織轄區內稅收專項檢查工作,實施專項稽查;負責地稅違法案件舉報的受理和查處工作;負責組織或配合公檢法等部門打擊涉嫌偷稅、逃稅、抗稅、騙稅等稅務違法案件。

派出機構

稅務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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