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5月8日印發婁底市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方案(簡本).請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婁底市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方案(簡本)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8日
- 發布單位:婁底市人民政府
- 文號:婁政發〔2022〕6號
全文,解讀,
全文
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同意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的通知》(環辦便函〔2021〕540號),我市被確定為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為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新方法、新思路,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方案〉的通知》(環辦便函〔2021〕43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以推動地下水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向好為核心,探索可複製、可推廣的“防、控、治、管”四位一體婁底地下水生態環境管理和技術模式,實現良好的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
二、工作原則
堅持源頭預防,注重調查評估。統籌把脈,理清地下水污染源匯關係,突出並創新地下水污染“源頭防”核心技術。充分利用科研院所、社會諮詢機構等技術力量,通過制度、機制、模式、技術創新,將解決全市地下水問題與攻克共性難題相結合,推動形成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的長效機制。
堅持過程控制,注重製度創新。通過識別地下水污染機理,以地下水污染過程為主線,研究基於制度、機制、模式的地下水污染過程控制,對我市重點地下水污染源開展基於風險管控和動態監測的過程控制技術探索。
堅持問題導向,注重技術探索。立足我市水文地質條件、城市特色、流域特點、地下水生態環境特徵等因素,針對現存的突出地下水問題,識別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的薄弱點和關鍵環節,加強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協同防治,明確目標,細化任務,完善措施,推動實現地下水精準治污。
堅持持續管控,注重協同聯動。圍繞試驗區建設目標,綜合運用地下水生態環境管理與工程手段,探索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創新管理模式,持續提升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監管能力。
三、建設時間
2022年至2024年。
四、工作目標及成果
一是管控風險。通過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使地下水污染風險源得到有效管控。二是技術探索。推進岩溶丘陵水文地質條件下地下水防污性弱及地下水污染機理複雜的研究,推動廢棄礦井、尾礦庫、垃圾填埋場等地下水污染源頭管控和修復關鍵技術突破。三是提升能力。形成有效的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管理政策和經濟制度,推進地下水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能力的顯著提升。四是建模共贏。建成集調查評估(防)、風險控制(控)、工程修復(治)、政策研究(管)為一體的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工作機制,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婁底模式,系統性、持續性解決我市地下水污染突出問題。
五、工作任務
(一)劃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
對重點污染源進行調查與評估,結合已開展的地下水、土壤評估工作成果,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掌握區域地下水環境質量、水文地質情況、考核點位周邊情況和風險源分布情況、地下水污染概念模型。編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技術報告》,印發《婁底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及管控要求》。
(二)開展在產企業地下水污染防治
根據在產企業前期摸排的底數,建立重點企業地下水污染源自行監測制度,依據監管部門抽查及自行監測結果,公布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清單。督促在產企業開展滲漏排查,發生污染源泄漏的企業應開展防滲改造,存在地下水污染的應開展地下水污染修復和風險管控。結合在產企業基本情況、產排污情況、地下水污染設施類型、滲漏情況、風險管控措施等內容,探索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內容,並納入婁底市排污許可證申報更新體系。
(三)開展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劃分和保護
完成婁底市“千噸萬人”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源地水環境調查、評估和補給區劃定工作,對補給區記憶體在污染源的水源地開展集中整治,提出管控措施,開展岩溶地下水型水源地量質管控技術示範。
(四)探索廢棄礦井及尾礦庫源頭治理技術
開展廢棄礦井湧水及尾礦庫淋濾液評估分類工作,對影響飲用水水源、農田灌溉和當地居民生產生活的礦湧水及淋濾液進行污染機理綜合探查,解析地下水污染機理,開展基於“采空空間”和“尾礦庫”的“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最佳化”的源頭綜合治理技術探索,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源頭綜合治理成熟技術體系。
(五)探索垃圾填埋場源頭治理技術
開展垃圾填埋場地下水水環境調查與評估,解析地下水污染源匯關係,通過“組合物探+鑽探”探查垃圾填埋場地下水污染機理,探索垃圾填埋場地下水污染原位修復技術。
(六)創新地下水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和經濟政策
建立婁底市地下水環境監測網、線上監測系統、地下水環境一體化信息平台,形成集線上監測、數據分析和預警報表為一體的“物聯網+網際網路”技術體系。總結地下水試驗區建設工作過程中的經驗,形成標準化制度流程,創新地下水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和經濟政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婁底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指揮部(婁底市關閉煤礦湧水污染治理指揮部),由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任指揮長,分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市長任副指揮長,各縣市區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及市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和規劃、發改、財政、應急、農業、林業、水利、交通運輸、工信、科技、城管、市場監管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調度、指揮並督促各縣市區和市直相關單位開展具體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協調、指揮和督辦等工作。各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指揮下,堅持全市一盤棋的思想,嚴格按職能職責和本方案明確的工作任務、技術路徑和方法積極組織實施,共同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工作。
(二)注重技術支撐
在指揮部內部,依託部省技術幫扶力量組建技術團隊,技術團隊由技術總負責、國家級專家和技術人員組成,主要承擔編制我市試驗區建設總體規劃,牽頭試驗區建設技術探索及礦湧水源頭治理核心技術探索,對納入試驗區規劃的具體項目申報、實施進行技術審查把關,試驗區建設成果提煉,形成試驗區建設婁底模式。
(三)加大資金投入
各級各部門要積極爭取上級各類生態環保專項資金,共同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符合入庫條件的可納入地下水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範圍,由地方組織按相關規定申請納入地下水污染防治項目儲備庫後,優先予以支持,確保建設區重點項目順利開展。市、縣兩級政府要把地下水污染防治國家級試驗區建設作為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建立健全常態化、穩定的地方生態環境治理財政資金投入機制。積極推行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試驗區建設項目。
(四)加強科技攻關
突出科技攻關工作,試驗區建設指揮部牽頭,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要積極引導、積極爭取、主動作為,開展技術研發工作。根據試驗區建設目標任務和我市突出地下水環境問題,開展廢棄礦井礦湧水及尾礦庫源頭治理、垃圾填埋場原位修復、水源地保護、在產企業地下水污染防治等工作的技術研發,儘快形成試驗區建設技術成果,推廣套用至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五)嚴格評估考核
將試驗區建設工作納入目標管理考核,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圍繞建設目標、主要任務、考核指標、重點項目情況,建立健全試驗區建設實施進展定期報送機制和評估考核機制。指揮部採取不定期督導的方式,對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整體執行情況開展考核,並及時通報評估考核結果。
(六)強化宣傳推廣
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和培訓,把地下水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融入黨政機關、學校、企業、社區、農村等環境保護宣傳和培訓工作,提高公眾地下水環境保護意識。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結合世界環境日、世界水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對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工作、建設過程、建設成果進行推廣宣傳。不斷提升社會公眾參與地下水環境保護的自覺性、主動性和能力水平,為公眾參與重大項目決策的環境監督和諮詢提供必要的條件,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建設美麗婁底的氛圍。
解讀
一、 地下水試驗區建設的主要背景
依託在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地下水保護方面的工作基礎,婁底市經參加生態環境部組織召開的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篩選專家論證會,我市獲批國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資格。
二、《實施方案》起草的依據
按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方案>的通知》(環辦便函〔2021〕433號)、《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方案編制指南>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指標體系>的函》(環辦便函〔2022〕12號)的要求,結合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制定的《婁底市關閉煤礦湧水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4年)》。以及婁底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三、《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包含六部分內容,第一部分是指導思想,第二部分是工作原則,第三部分是建設時間,第四部分是工作目標及成果,第五部分是工作任務,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
四、試驗區建設時間
試驗區建設時限為3年,2022年至2024年。
五、試驗區建設工作原則
堅持源頭預防,注重調查評估,理清地下水污染源匯關係,突出並創新地下水污染“源頭防”核心技術;堅持過程控制,注重製度創新;堅持問題導向,注重技術探索;堅持持續管控,注重協同聯動。圍繞試驗區建設目標,綜合運用地下水生態環境管理與工程手段,探索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創新管理模式,持續提升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監管能力。
六、試驗區建設目標
一是管控風險。通過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使地下水污染風險源得到有效管控。二是技術探索。推進岩溶丘陵水文地質條件下地下水防污性弱及地下水污染機理複雜的研究,推動廢棄礦井、尾礦庫、垃圾填埋場等地下水污染源頭管控和修復關鍵技術突破。三是提升能力。形成有效的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管理政策和經濟制度,推進地下水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能力的顯著提升。四是建模共贏。建成集調查評估(防)、風險控制(控)、工程修復(治)、政策研究(管)為一體的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工作機制模式。
七、試驗區建設任務
試驗區建設共6項工作任務,其中4項國家規定的任務(婁底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地下水飲用水源地劃分與保護、在產企業地下水污染防治、地下水生態環境管理與經濟政策探索創新)和2項婁底自選的任務(關閉煤礦湧水及資江流域地下水銻污染源頭治理技術探索及成果推廣、老舊垃圾填埋場源頭治理技術探索)。
八、 試驗區建設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婁底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指揮部,緊緊依靠部、省技術路徑和方法,堅決杜絕閉門造車。組建技術支撐團隊,加大專項資金投入,加強科技攻關,嚴格考核評估,分解落實目標任務,有序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工作。邊實踐、邊總結,及時提鍊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湖南婁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