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法因斯,英國貴族,議會上院反對派領袖。生於牛津郡一貴族家庭。1600年為牛津大學新學院研究員。1613年繼父為第八代塞伊和塞萊男爵。1621年贊成將弗朗西斯·培根逐出貴族行列。1624年升為塞伊和塞萊子爵。1626年拒絕國王強征的借款。1628年反對由宮廷派提出的對《權利請願書》的保留或修改;1630年幫助建立殖民公司,以在加勒比海的普羅維登斯島建立殖民地,多年後獲康乃狄克河地區土地專利權;1633年購買新罕布夏的科克科(Cocheco)等地的種植園,並打算在新英格蘭建立貴族政治,因遭麻薩諸塞殖民地反對而流產。1639年隨國王查理一世對蘇格蘭戰爭。拒絕宣誓為查理一世作戰,被判處叛逆罪,次年因斯特拉福被彈劾而獲救。1642年任牛津郡、柴郡、格洛斯特郡郡長,安全委員會成員,次年入議會立法委員會。第一次內戰爆發後組織軍隊參加議會軍。1645年協助《自抑法》在上院通過。第二次內戰爆發後,力促議會與國王查理一世議和,參加《紐波特條約》的談判。1649年查理一世被處死後退出政壇。1660年斯圖亞特王朝復辟後,任樞密院顧問、掌璽大臣。因政治態度左右搖擺,有“老狐狸”之綽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