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寧自治縣教育局

威寧自治縣教育局根據中共畢節地委辦公室、畢節地區行署辦公室關於印發《威寧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畢委辦字〔2010〕16號)和中共威寧縣委、威寧縣人民政府《關於威寧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威黨發[2010]10號)檔案,設立威寧自治縣教育局,為威寧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威寧自治縣教育局
  • 類型:政府部門
  • 地區:威寧自治縣
  • 職責: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內設機構,

簡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非教育系統出國留學人員的派出管理職能。

主要職責

威寧自治縣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
(二)統籌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指導與評估全縣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三)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改革,指導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指導中國小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
(四)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提高職業教育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五)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的有關規定,參與規劃實施教育基建投資和教學設備投資;監測全縣教育經費、助學金的管理及使用情況,管理國內外對全縣教育的援助和教育貸款,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六)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管理,貫徹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行為,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
(七)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加強教育幹部的培養培訓,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參與全縣學校領導班子的考察調整工作。
(八)規劃指導全縣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統籌規劃全縣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的建設工作,負責對全縣學校按人事調配的有關核編及進人計畫等規定進行人事調配工作。
(十)做好各類高等、中等學歷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全縣國中學校的學籍學歷管理,為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提供指導服務。
(十一)承擔縣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工作及語言文字有關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威寧自治縣教育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會務、文秘、檔案、信息、收發、信訪、機要、保密、督查督辦、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務公開、計畫生育及機關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政工股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作;統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人事工作;組織指導職稱評聘,負責推優評優評特工作和全縣各級教育行政幹部及校長的培訓工作。
(三)師資教育股
承擔全縣師資隊伍建設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師資教育發展規劃;指導全縣中國小教師的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統籌管理全縣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及培訓工作;制定全縣師資培訓計畫、管理辦法及檢查評估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實施教育資格制度,管理全縣的支教工作。
(四)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提高職業教育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五)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的有關規定,參與規劃實施教育基建投資和教學設備投資;監測全縣教育經費、助學金的管理及使用情況,管理國內外對全縣教育的援助和教育貸款,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六)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管理,貫徹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行為,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
(七)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加強教育幹部的培養培訓,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參與全縣學校領導班子的考察調整工作。
(八)規劃指導全縣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統籌規劃全縣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的建設工作,負責對全縣學校按人事調配的有關核編及進人計畫等規定進行人事調配工作。
(十)做好各類高等、中等學歷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全縣國中學校的學籍學歷管理,為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提供指導服務。
(十一)承擔縣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工作及語言文字有關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威寧自治縣教育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會務、文秘、檔案、信息、收發、信訪、機要、保密、督查督辦、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務公開、計畫生育及機關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政工股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作;統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人事工作;組織指導職稱評聘,負責推優評優評特工作和全縣各級教育行政幹部及校長的培訓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