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姬姓詹氏
- 發音:Jī xìng zhān shì
- 原因:姓是姬姓,氏是詹氏
- 源於:宗法制
姬姓詹氏,周朝宗法制與詹氏淵源,
姬姓詹氏
【發音】:Jī xìng zhān shì
周朝宗法制與詹氏淵源
宗法制源於父權家長制家庭。父權家長制家庭普遍實行“一夫多妻制”,並在諸妻中分別嫡庶,以母親的身份和子女出生的先後,把所有的子女(女兒不在其中)劃分為“嫡”和“庶”兩類。嫡,正妻為嫡,正妻(俗稱正房、大老婆)所生的兒子謂嫡生、嫡子,即正宗之意。庶,旁支也,妾(俗稱偏房、小老婆)所生的兒子謂庶子、庶出。嫡為大宗,庶為小宗。這裡的嫡、庶是以母親的身份和子女出生的先後決定的一般稱謂,在宗法稱謂上是除嫡長子(大老婆生的最大的兒子)以外,其他各子都稱為庶子。本文下面所提庶子是指宗法稱謂(除嫡長子外其他各子),子弟指子和弟。
宗法制是以宗族血緣關係為紐帶,與國家制度相結合,維護貴族世襲統治的制度,其主要精神為“嫡長繼承制”。周王稱天子,為天下"大宗",由嫡長子繼承王位。其餘庶子和庶兄弟大多分封為諸侯,對天子是"小宗",在其本國則是"大宗"。諸侯也由嫡長子繼位,其餘庶子和庶兄弟大多被分封為卿或大夫,對諸侯是"小宗",在本家則為"大宗"。卿大夫職位也由嫡長子繼承,其餘庶子和庶兄弟為士,士即"小宗"。如此層層分封,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子弟。士是貴族階級的最底層,不再分封。大宗、小宗的宗法關係,同時也是政治隸屬關係。
根據宗法制“傳嫡不傳庶,傳長不傳賢”的精神,周王朝規定:只有嫡長子才是繼承王位或爵位的唯一合法者,庶子即使比嫡長子年長或更有才能,也無權繼承。為此,周王朝依據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則,又創設了“分封制”,具體辦法是:一、周王朝的國王以都城鎬京為中心,沿著渭水下游和黃河中游,劃出一大片圭地,建立由周王直接統治的中央特別行政區,此謂之“王畿”。二、王畿以外的全國所有土地,劃分為大小不等無數塊,分封給各路諸侯。諸侯國的分封有兩種情況:1.同姓封國。凡是姬姓的周王室親族,每人都可分到一塊土地,在那裡建立封國,此即同姓諸侯國。2.異姓諸侯。這又可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分封少數有功之臣;二是分封一些既不能征服又防止作亂的部落。周初封國地位平等,直屬中央管轄,但國君的爵位各有高低,故封國的面積也大小不一,封國國君的爵位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級,五級以下還有第六級“附庸”。也就是說,“公、侯、伯、子、男”為各諸侯國君爵位,地位是平等的,只是封國面積有大小之分,附庸國面積更小,而天子、諸侯、卿大夫、士這些等級是大小宗關係,也就是地位上的隸屬關係。
這些關係用表格來表示如下(表一)。(註:這些關係的前提是國家的存在。)
表一:周朝宗法等級與嫡、庶關係一覽表
代數 | 宗法等級 | ||||
第一代 | 周天子 | ||||
第二代 | 嫡長子 | 庶子 | |||
周天子 | 諸侯(公。侯。伯。子。男) | ||||
第三代 | 周天子 | 嫡長子 | 庶子 | ||
諸侯 | 卿大夫 | ||||
第四代 | 周天子 | 諸侯 | 嫡長子 | 庶子 | |
卿大夫 | 士 | ||||
第五代 | 周天子 | 諸侯 | 卿大夫 | 嫡長子 | 士以其子弟為隸級,庶人不再分等級而以親疏為若干等級之別 |
士 |
我們把表一簡化,列出詹國一族的宗法等級與嫡、庶關係,如表二。(詹國有侯爵或伯爵兩種說法,本文以侯爵為例。以下各表代數以詹文侯為第一代順推。)
表二:詹國宗法等級與嫡、庶關係一覽表
代數 | 宗法等級 | |||
第一代 | 詹侯 | |||
第二代 | 嫡長子 | 庶子 | ||
詹侯 | 卿大夫 | |||
第三代 | 詹侯 | 詹侯庶子、卿大夫嫡長子 | 庶子 | |
卿大夫 | 士 | |||
第四代 | 詹侯 | 卿大夫 | 卿大夫庶子、士嫡長子 | 士的子弟隸屬於士,為庶民 |
士 |
根據表二,把族譜記載對號入座放入相應等級,不同記載有不同等級關係,表三僅是某種記載的舉例。
表三:詹國宗法等級與詹氏族譜前五代記載對應一覽表(僅是舉例)
代數 | 宗法等級 | |||
第一代 | 詹文侯(至弘公,詹侯始祖) | |||
第二代 | 嫡長子 | 庶子 | ||
襲封詹侯不詳 | (詳、嘩、諄、訓)卿大夫 | |||
第三代 | 誰襲封詹侯不詳 | 詹侯庶子、卿大夫嫡長子 | 卿大夫庶子 | |
(浩。采。資。泰。顯。斌)卿大夫 | ......士 | |||
第四代 | 誰襲封詹侯不詳 | 詹侯庶子、卿大夫嫡長子 | 卿大夫庶子、士嫡長子 | 士的子弟隸屬於士,為庶民 |
(韓。朝。翰。乾。英)父,卿大夫 | ......士 | |||
第五代 | 禮公襲封侯爵 | 詹侯庶子、卿大夫嫡長子 | 卿大夫庶子、士嫡長子 | |
......卿大夫 | ......士 |
由於族譜沒有寫明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誰是詹侯,也就無法說明每個人具體的等級(表中省略號和用括弧括起來的人即表示無法確定或族譜沒有相關記載),依據上表可作出多種判斷(重大事件引起的等級變動除外)。例如:
1、如果第二代是詳公襲封詹侯,那么嘩、諄、訓就是卿大夫。總之如此,詹侯兒子中一個襲封詹侯,其餘為卿大夫。
2、第二代嘩、諄、訓為卿大夫,他們的嫡長子(第三代)是卿大夫,庶子(第三代)就是士了。士是貴族階級的最底層,不再分封。他們的子弟為他們的隸屬,這些隸屬士階層的人已屬庶民,不屬於貴族階級。
3、如果第五代禮公襲封詹侯,那么禮公父親(第四代)英公必是詹侯;英公是詹侯,英公父親(第三代)顯公必是詹侯;顯公是詹侯,第三代顯公六兄弟的父親(第二代)必須是詹侯。
4、如果第五代禮公是獨子,即為嫡長子,那么禮公是卿大夫,禮公父親(第四代)英公必是卿大夫。第四代英公是卿大夫,英公父親(第三代)顯公是詹侯或卿大夫(顯公為詹侯,英公就是庶子;顯公為卿大夫,英公就是嫡長子)。第三代顯公是詹侯,就是第二代詹侯的嫡長子;顯公是卿大夫,那就是第二代詹侯的庶子。
如此等等,還可以做出其他各種判斷,可以判斷族譜記載是否前後統一,有無違反周朝嚴格的“法律”——宗法制。
從表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禮公要么是襲封詹侯,要么是世襲卿大夫。除二者之外,情況就比較複雜,因禮公是獨子(族譜只記載一個,只好這樣認為,如果不是獨子,推斷就往後一代,到禮公連續三代庶出為庶民),必須禮公父親英公是士或庶民,他才會是士或庶民。英公是士就是第三代的卿大夫的庶子或是第三代士的嫡長子,禮公世襲也就是士。英公是庶民就必須是第二代的卿大夫(英公的爺爺就不能是第二代的詹侯)的庶子的第三代的士(英公的父親)的庶子。這樣禮公祖上連續三代庶出(從詹文侯第二代開始到第四代)到英公成為庶民,禮公也就成為庶民(庶民的子孫都是庶民)。士是貴族階級的最底層,不再分封,士的子(除嫡長子外)弟沒有等級,隸屬於士為庶民。庶民和奴隸是沒有姓氏,沒有地位的,如果沒有可與載入史籍(包括族譜)的事件相聯繫的特殊情況發生早就被歷史的汪洋大海所淹沒,不會見諸史籍(包括族譜)。庶民載入族譜不符合貴族世襲統治的宗法制。(周朝的族譜實際上就是“國譜”,修譜是官修,沒有民修。)
族譜上除了第一代詹侯至弘公有寫明嫡庶出身外,其餘的人都沒有寫明,同一個人出現妻子(夫人)的姓氏不同也很正常(一夫多妻),兄弟也只以年歲的長次論,不論嫡庶子。族譜中的這些對於今天的人來講,都無傷大雅,也無關緊要,就是那些等級如何,也沒多大意義,所以對此沒必要認真,也無從認真,重要的是要記住自己是屬於哪個祖先血緣的子孫群體。記錄血統表明宗族血緣關係才是族譜的本質,也是其積極有意義的價值所在,讓後世子孫慎終追遠,飲水思源,明了血脈淵源,認清姓氏來源。
周朝宗法制導致分封制,分封制導致了眾多氏的產生。那時,姓固定不變,氏是特權和地位的標誌,是體現地位和職權的稱呼,有氏者為貴。以詹為氏,詹侯是詹國各代國君的統稱,詹某侯是具體某代詹國國君的稱呼,如詹文侯是第一代詹國國君的稱呼。詹侯的子、孫及弟(第一代詹侯的弟除外)稱詹某。周天子對同姓長輩諸侯稱父,詹侯家族是周王族姬姓分支,詹與周同姓,詹父是周天子對於長輩詹侯的稱呼。詹父即詹國的詹侯。後來姓氏合一,氏也稱姓(或合稱姓氏),詹氏也稱詹姓。這些姓是承襲了因分封而產生的氏,分封的源頭就是這些以姓氏為標識的宗族血緣的源頭。姓氏的繼承是血統的表現形式,承載著以姓氏為標識的宗族血緣關係的內涵。
禮公世襲詹侯或為詹侯子弟,繼承詹氏,那是自然而然的事,世襲詹侯稱詹某侯(族譜沒有記載具體稱什麼侯),不是詹侯只是詹侯子弟就稱詹禮。(世襲詹侯也可以稱詹禮,繼位前是世子還可以稱世子禮,稱詹某侯是最高貴的,不是詹侯絕對不能稱詹某侯,這就是“男子稱氏明貴賤”。那時,姓固定不變,同樣禮公姓姬,同樣是男子稱氏不稱姓,以氏稱詹禮,並非是姬禮改成詹禮。用姓是姬禮,以氏稱詹禮,千萬不要把稱氏誤會成“改姓”。)
假如禮公不是世襲詹侯或不為詹侯子弟,而是宗法等級低微(無姓氏),只是因類似詹父“奉子頹以伐王”(詳情請網上搜尋“子頹之亂”)這樣重大事件的發生造就禮公襲封侯爵(不一定是詹侯)的機會,重新命氏,命詹之外的氏,開創以另一姓氏為標識的禮公為源頭的一脈血緣(那我們不知禮公的後裔子孫現在姓什麼了),可是禮公還是指詹為氏,這也就使禮公僅僅是改變了宗法等級地位,而沒有改變作為詹文侯後裔子孫的宗法血緣關係。或者是封地失去,侯國爵祿不復存在(詹國結束),作為詹國的後裔子孫指詹為姓,以表明宗族血緣關係,延續了以詹氏為家族標誌的一脈血緣。從這些方面講,這些做法對於詹氏的延續是功垂千秋!(這裡的假設還需要有充分的證據來支持,到目前,還沒有充分的資料形成完整的證據鏈來證明是具體哪個人這樣做。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表明自己的血脈淵源,也說明了他對延續以詹氏為家族標誌的偉大貢獻,但不能就此把他作為詹姓始祖而遺忘了前面的詹氏祖先——數典忘祖、數禮忘文,而截斷了詹氏源頭,扭曲了“指詹為姓”的真正用意。查遍姓氏歷史知識,一旦封地和官職失去後,子孫以國為氏和以祖爵為氏,氏演變成家族的標誌,是群體行為,也不是個體行為。由氏到姓,由用姓稱氏姓氏並存的姬姓詹氏到姓氏合一專以詹為姓,這是個發展演變漸進的過程,前後是連貫的、系統的,是承襲關係,不是哪個人突然宣布把姬姓改成詹姓而不要前面的詹氏。)
綜上所述,可以肯定的是,不管什麼等級,抑或是庶民,只要姓詹,又是詹文侯後裔,就必須尊詹文侯為詹姓(秦漢之前稱氏,秦漢之後也可以說姓)始祖,因為他首封於詹,為詹國之祖,在周朝眾多姬姓子孫中奠定了一支詹文侯血緣的子孫群體,以詹氏區別於其他的姬姓子孫。詹姓為姬姓分支,是至弘公分封詹國而來,至弘公是分支源頭。後人所有“以國為氏(姓)”、“指詹為氏(姓)”、“以祖爵為氏(姓)”等等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體現血統,區別其他姓氏,表明宗族血緣是詹文侯一脈。通俗地講,詹姓宗族是第一代詹侯家族的發展,這個家族的第一代家長是詹文侯,後人姓詹表明自己是詹文侯宗法血緣關係的後代子孫,是詹家(國)血統。詹氏(姓)是這個家(宗)族的標誌。這些基本知識告訴我們,詹氏(姓)典出詹國,詹國之祖詹文侯就是詹氏(姓)始祖。
附宗法制與詹氏淵源關係簡化示意圖:宗法分封(姬姓)→詹國→用姓稱氏姓氏並存(姬姓詹氏)→姓氏合一(專以詹為姓)→詹(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