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竹英

姚竹英(生卒年不詳),字超雄,廣東平遠超竹豐盈崗人。中國同盟會會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姚竹英
  • 籍貫:廣東平遠縣
人物經歷
清朝末年,廢科舉,興學校,姚萬瑜於光緒三十二年(1906),在廣州創辦潮嘉師範學堂,姚竹英遂往廣州,肄業其中。翌年還鄉,在超竹姚族所辦的啟宇學堂任體育教員。該校為平遠革命志士的秘密機關,教職員工全部加入了同盟會。
清朝光緒三十三年(1907),潮州饒平黃岡起義失敗後,潮州及嘉應州學界的知識分子,沒有被困難嚇倒,對開展革命活動反而更加積極。
1909年潮嘉各屬勸學所紛紛成立,學界更有人主持聯絡,革命黨人互通信息,更加便利。但革命事業,須有大量經費支持,苦無所出。廣東省咨議局議員、同盟會骨幹兼興寧國小校長的肖惠長,與嘉應州勸學所總董江柏軒,示意同盟會員籌款接濟。
1909年6月,姚竹英與本縣長田同盟會員黃雙貴等人商量,決定向長田營子裡(時屬平遠管轄)富戶鐘學球募捐款項應急。恐其不聽命令,事先向興寧石馬國小借來操練用的槍枝數桿,並由黃雙貴向其鄰村黃來記客店購買竹竿,製成木梯,寅夜結夥前往,爬牆入室,不知如何發生衝突,竟將事主鐘學球誤斃槍下,姚竹英等人一鬨而散。
事先,姚竹英等人認為,夜間去鐘學球家,其門戶必已緊閉,當預備竹梯一張,以便攀登屋頂,由黃雙貴向其鄰村黃來記客店門前竹林中買竹竿,制梯使用。客店地處大道旁,店主防人盜砍,常於竹竿上刻畫店名,以便識別。當晚,姚竹英等人攜新制竹梯前往營子裡,把竹梯架至鐘學球家的牆角,攀梯進入屋內,不料誤斃事主,事出意外,倉促破門走避,未將竹梯取回。
第二天,鐘學球家以盜匪合夥搶劫、槍殺事主為由,向嘉應州知州衙門報案。劫殺為重大案件,知州立即派人前往查勘,查無所得。後細審竹梯,見刻有"黃來記"字樣,乃傳店主人來查究。店主人實不知情,只得以日前其鄰黃雙貴前來買竹一事相告,遂緝捕黃雙貴歸案,嚴加審訊,黃竟將案情和盤供出,牽連肖惠長、江柏軒等。官署以"肖惠長夥同張阿佛等37人,由啟宇學堂體育教員姚竹英統率,劫掠鐘家,槍殺事主鐘學球電省主張嚴判。
後據姚雨平回憶:當時赴黃來記客店買竹者,為鐘增官二與黃雙貴兩人,而被官廳拘捕且和盤供出者,僅為鐘增官二,而無黃雙貴。其時,黃雙貴已聞風而逃至南洋,其叔黃迪齊被株連人獄,後亦被釋。
嘉應紳界與學界,則以官署刑訊迫供,誣陷革命黨人,且言革命黨人,供仇不供黨,紛紛電省,與之對抗。民情激昂,形成對立之勢。
姚竹英於事發後,即避往興寧石馬學校中藏匿。數日後,派該校學生、革命黨人何坤華,到平遠超竹探詢情形,見啟宇學堂已有清兵把守。潛回興寧後向姚報告,並勸其遠走香港避禍,姚不聽。
當時,嘉應知州鄒增祜,頗工心計。因案中主犯姚竹英未能緝獲,乃示意嘉應士紳,謂若能自行歸案,則可減輕罪責。姚竹英年少不知利害,又以革命黨人不怕死,願自負刑事責任,遂衣冠楚楚,由三縣士紳十餘人,乘轎護送姚至嘉應州衙。鄒知州辭退護送士紳後,立即收押姚竹英,剝其衣冠,嚴刑拷打,死而復甦者數次。嘉應學界聞之大嘩,乃聯合三縣78校罷課,電省:指控鄒知州大興黨獄,摧殘教育,聲勢浩大。省署指令解押姚竹英至潮州府審訊。乘船至鬆口宿夜時,姚竟死於船中,死因不明。而蘭縣罷課風潮,尚未停息,恐釀事變,省署乃以鄒增祜不諳地方情況為由他調,案始息。
據姚雨平回憶,姚竹英於辛亥革命前數月,病死嘉應州獄中,非死於解往潮州船中。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