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收款結算核算

委託收款結算核算是商業銀行對接受收款人委託向付款人收取款項的結算業務的會計核算。委託收款結算方式分為委託收款、通知付款、劃轉款項和通知收款四個階段,適於在商業銀行開立賬戶的單位、個體經濟戶辦理商品交易、勞務款項及其他應收款的結算,不受金額起點限制,郵寄、電劃、同城、異地均可辦理。

在委託收款階段,收款單位須根據有關收款單據向其開戶行填送一式五聯的委託收款結算憑證 (一聯回單,二聯委託憑證即貸方憑證,三聯借方憑證,四聯收款通知,五聯付款通知),銀行審查無誤,加蓋公章後,將一聯退還收款單位,二聯留存,三聯加蓋帶有聯行行號的結算專用章,連同四、五聯及有關單證裝入聯行專用信封寄至付款單位開戶商業銀行。在通知付款階段,付款單位開戶行在收到收款單位開戶行寄來的委託收款結算憑證及有關單據並審核無誤後,應即通知付款單位在三日內付款。在劃轉款項階段,由付款單位開戶行按照付款單位的認可或默認,以第三聯憑證作傳票辦理轉賬,按期將其賬戶上的應付款項劃轉至收款單位的開戶行,其會計分錄借記 “活期存款——付款單位戶”,貸記“聯行存放款項 (或聯行往賬)”。在通知收賬階段,由收款單位開戶行將付款單位開戶行劃回的委託收款,以第二聯憑證代傳票收入到收款單位賬戶並通知收款單位,其會計分錄借記 “存放聯行款項 (或聯行來賬)”,貸記 “活期存款——收款單位戶”,同時銷記 “發出委託收款憑證登記簿”,並將第四聯回收款通知加蓋轉訖章送交收款單位作為入賬憑證。如付款單位在付款期內向其開戶行提出拒付,由付款單位填具一式四聯的全部拒付理由書,連同原委託收款結算憑證及所附單證送交其開戶行辦理拒絕付款手續。如部分拒付,由付款單位填具一式四聯的部分拒付理由書,連同部分拒付商品清單及有關單證送交其開戶行辦理部分拒付手續,同意支付部分以二聯部分拒付理由書代傳票辦理轉賬,借記 “活期存款——付款單位戶”,貸記“聯行存放款項 (或聯行往賬)”。收款單位開戶行收到有關單證後,經審查無誤,以三聯部分拒付理由書代傳票辦理轉賬,借記 “存放聯行款項 (或聯行來賬)”,貸記“活期存款——收款單位戶”,同時銷記登記簿,並在第四聯部分拒付理由書上加蓋轉訖章連同第四聯委託收款結算憑證及部分拒付商品清單或單證送交收款單位作為入賬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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