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表現
1.初感染的急性型
主要通過性交傳播。經2~7日潛伏期,突然發病,自覺外陰劇痛,甚至影響排尿和走路。檢查見外陰多發性、左右對稱的表淺潰瘍,表皮形成皰疹,經10日進入恢復期,病灶乾燥、結痂,痊癒後不留
瘢痕或硬結,此時機體產生特異IgM,此型病程約4周或更長,可能與孕婦體內淋巴細胞減少、處於免疫抑制狀態、細胞免疫功能降低有關。
2.再活化的誘髮型
孕婦於
妊娠前經常出現外陰復發性皰疹,也有於
妊娠初期出現皰疹的病例,均屬於已感染
單純皰疹病毒並潛伏於體內,因
妊娠再活化而誘發。常見外陰有2~3個潰瘍或水皰,病程短,一周左右自然痊癒。如果孕婦在
妊娠早期(
妊娠頭三個月內),首次感染上皰疹病毒,並且出現明顯的症狀時,容易發生
流產或
死胎。但近期也有研究認為風險並不太高,如果孕婦在妊娠晚期(妊娠的最後三個月),首次感染上皰疹病毒,病毒可傳播給
胎兒,使得新生兒易患上新生兒皰疹,這往往易導致新生兒死亡。
檢查
除根據典型病史和臨床表現外,診斷
單純皰疹病毒感染的依據有:
2.將水皰液、唾液接種在人胚成纖維細胞或兔腎細胞,培養48小時即可作出判斷,並可用免疫螢光技術證實。
3.在水皰底部刮片行Giemsa染色後,光鏡下見棘突松解,有數個核的氣球形細胞和嗜酸性核內包涵體。
4.藉助PCR技術擴增
單純皰疹病毒DNA,診斷可靠。
5.酶免法檢測孕婦血清及新生兒臍血清中特異IgG、IgM,若臍血中特異IgM陽性,提示宮內感染。
治療
治療原則是抑制
單純皰疹病毒增殖和控制局部感染。選用阿昔洛韋干擾其DNA聚合酶,抑制單純皰疹病毒DNA。每日口服5~6次,每次0.2g,7~10日為一療程。復發者同樣劑量口服5日,該藥也可製成軟膏或霜劑局部塗布,對
胎兒無明顯毒性。分娩時原則上應對軟產道有皰疹病變的產婦行
剖宮產,即使病變已治癒,初次感染髮病不足1個月者,仍應以
剖宮產結束分娩為宜。復髮型是否需行
剖宮產尚有爭議,但發病一周以上復髮型可經陰道分娩。
1.一般治療
(1)主要是保持患處皮膚的清潔、乾燥及水皰壁的完整。可每天用生理鹽水清洗患處。
(2)對於並發了細菌感染的孕婦,可使用抗生素藥膏(如金黴素軟膏等)塗抹患處;對於局部疼痛明顯的孕婦,可塗抹5%鹽酸利多卡因軟膏以緩解疼痛。
2.抗病毒治療
臨床研究表明,患有
生殖器皰疹的孕婦,在懷孕時使用阿昔洛韋治療,對
胎兒和新生兒的影響都很小。
一般患病孕婦口服阿昔洛韋,每日4~5次,服用7~10天。對於病情嚴重的患者,可靜脈注射給藥,每8小時1次,用藥7~10天。
對於在妊娠晚期感染的孕婦,除了使用抗病毒藥物(阿昔洛韋),在分娩時宜採用剖宮術法,以減少
胎兒經陰道分娩時感染病毒的機會。
預防
首先要預防感染,特別是夏天,氣溫高,出汗多,加上局部的搔抓,很容易出現局部的感染,每天用清水清洗生殖器部位是必要的。當出現局部的感染後,要及時用消毒水清洗局部。常用3%硼酸水200mL外洗患部,也可用黃連素1片研末加入200mL沸開水中,待涼後清洗患部。其次,避免局部的搔抓,不可用刺激性太強的藥品。患病後需注意預防
感冒、著涼、勞累,以減少復發。治療期間禁房事。復發與以下因素有關:飲酒、吸菸、勞累、受涼、性生活過頻、辛辣刺激食品、多食海鮮、
包皮過長、性伴侶未同時治療、導致免疫力低下的其他因素存在等等。所以要綜合防治,平時多運動,增強體質,提高自身免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