奮鬥者協定

奮鬥者協定

概述

2010年8月下旬,國內多家網站爆出《華為對抗〈勞動法〉的〈奮鬥者申請協定〉》一帖,其內容引發廣泛爭論。不日,各大網站相關帖子神秘消失。

多名受訪的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為)員工向《瞭望東方周刊》記者表示,此事與兩年前華為“買斷工齡”事件看似無關,實則相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奮鬥者協定
  • 時間:2010年8月下旬
  • 類別:網路用語
  • 涉及單位:華為
自願簽署,獎金掛鈎,重要考核,法律爭議,

自願簽署

2010年8月下旬,一份神秘郵件進入華為部分中高層幹部信箱,“公司倡導以奮鬥者為本的文化,為使每位員工都有機會申請成為奮鬥者,請您與部門員工溝通奮鬥者申請的背景與意義,以及具體申請方式。在他們自願的情況下,可填寫奮鬥者申請,並提交反饋。”
在華為的部分員工看來,這封郵件所述的“自願”,並沒有想像中的那樣簡單,“我一個IT部朋友已經簽了,我們研發部還沒動。”華為國內研發部李大巍看著同事們簽字時,心懷忐忑
李大巍向《瞭望東方周刊》透露,領導口頭傳述,簽字與否,都平等對待,只是後期分紅、配股會傾向於奮鬥者。據他了解,“奮鬥者協定”在簽署之後,員工待遇不會有大的改觀,如果不簽,就會被當成吃大鍋飯的人,待遇下跌。
李大巍告訴本刊,該公司員工有20多個等級,中層幹部集中於13到16級。這次調整,公司14級以上員工被要求“自願”簽署“成為奮鬥者申請書”。簽訂之後,將會放棄帶薪年休假、非指令性加班費和陪產假,以此保證自身成績考核達標和獲得相關分紅、配股
這項奮鬥者申請制度首先是從公司老員工開始推行,“因為他們大多有了孩子,產假和陪產假不再需要。”李大巍向本刊介紹,老員工有房有車,生活穩定,此前,帶薪年休假和加班費,他們也基本上沒有享受過,所以,首先讓老員工簽署會比較容易。
幾年前,任正非在《華為的冬天》一文中說道,“如果你不能正確對待變革,抵制變革,公司就會死亡……在改革過程中,很多變革總會觸動某些員工的一些利益和矛盾,希望大家不要發牢騷,說怪話,特別是我們的幹部要自律,不要傳播小道訊息。”

獎金掛鈎

華為駐海外的員工周文科向本刊記者介紹,他工作的地方,高層已經全部簽完,正推向中層幹部。
周文科注意到,申請“華為奮鬥者”有一個必備條件,需要添加“我申請成為與公司共同奮鬥的目標責任制員工,自願放棄帶薪年休假、非指令性加班費”這句話。
而奮鬥者與普通勞動者的待遇有著較大差距。
周文科說,做了“普通勞動者”,一年也只多出半個月的假期,“奮鬥者”在年末會獲得相當於半年工資的年終獎金,甚至更高,而普通勞動者的獎金只相當於一個月薪水,比如簽後獎金5萬,不簽就只有1萬。15天將會損失幾萬元,誰會願意?
周文科說,這項協定的設立,歸根結底,還是與華為企業文化有著內在聯繫。一個月前,在第三屆APEC中小企業對話世界500強財富論壇上,華為高級副總裁、黨委書記周代琪發表演講,闡述華為的奮鬥者文化內涵,“華為在企業管理流程上,以奮鬥者為本,不讓奮鬥者吃虧,企業懶漢的懶惰只會使企業落後。”
本刊記者在華為《新員工文化培訓教材》一書中看到任正非如此闡述華為文化:“一個高新技術企業,不能沒有文化,只有文化才能支持她的持續發展,華為的文化就是奮鬥文化……”
一語中的,正是此因,華為得以持續發展,“奮鬥”成就了千萬華為人。在成功背後,華為人奮鬥的考核肌理,外界卻鮮有人知。
華為駐某省的一名中層技術人員易峰向本刊介紹,華為有一整套詳細考評制度。考評等級大致分5級,5%~10%的人在A級,40%~45%在B級,40%~45%在C級,剩下就是D級和E級。D級員工將扣除年底獎金,而E級員工將預示著淘汰。如能獲得A級,在經濟上就相當可觀,B、C級也能過上體面的生活,“在華為,每月薪水對員工來說,只是零花錢,收入大頭都在年末配股、年終獎。”
按照分級制度,不同級別之間年終獎發放額相差一倍甚至數倍,如果按照年末分紅的比例來算,一般B級員工獎金算正常水平,A級是B級的1.5~2倍,C級則只剩B級的一半。
周伊對華為收入頗為看好,“想要有好的收入,就得努力奮鬥。”否則,就只能收穫淚水和悔恨。因為,每年華為將有一部分員工會扣去獎金。
細分的等級和評定的標準,主要取決於員工一年的工作情況,而“加班”處於重要位置。易峰介紹,在華為,加班制度早年就已經成為習慣,華為出現的一些意外事故,才讓公司有所警惕。
2006年,華為員工胡新宇因勞累猝死。事後,傳說華為主要領導說道,“員工中患憂鬱症、焦慮症的不斷增多,令人十分擔心。”
較為極端的例子是,2008年3月,短短10天之內,先後有兩名華為員工因不堪壓力跳樓。此後,華為也開始加大對加班加點的約束。

重要考核

周伊向本刊記者介紹,具體的年終獎金和分紅、配股的發放,需要綜合員工的等級、績效進行評估,程式繁瑣,難以詳述。周伊稱,華為員工一共分為20多個等級,而加班一直是公司的一個重要考核標準。
華為加班分成平時加班、周六調休加班。華為中層技術人員易峰介紹,平時加班就沒有加班費一說,除非是重點項目。正常加班到八九點,申請不到加班費,“現在簽訂奮鬥者協定之後,年假徹底沒有了。”
受訪的多名員工向《瞭望東方周刊》記者表示,這種加班奮鬥,與此前鬧得沸沸揚揚的華為“買斷工齡”事件有著內在聯繫。2007年,華為安排7000多名工作滿8年的員工實行買斷工齡,按照“N+1”的比例給予一定補償,之後更換工號重新入職。
此事曾引發內部討論和外界質疑。周伊說,“目的是為了讓所有員工都能保持一種‘奮鬥者’的狀態。”
從深圳市區前往華為的路上,一塊“富士康—華為”的指示牌顯得尤為顯眼。東邊華為,西邊富士康,兩者分屬深圳龍崗區布吉鎮和深圳寶安區龍華鎮,均建於1988年,掌門人任正非、郭台銘都有從軍服役經歷。

法律爭議

據相關資料顯示,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三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有法律人士認為,華為所謂“奮鬥者協定”,實質是一種直接剝奪帶薪年休假、產假陪產假的行為,更是在變相強迫加班,違反勞動法。
“買斷工齡”和“奮鬥者協定申請”,正在成為華為奮鬥的基石,受訪的華為員工對此只能表示無聲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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