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加莽九錫

《奏加莽九錫》是一篇古文,出自於《漢書·王莽傳》上:群臣奏言,詔曰可,其議九錫之法。

昔周公奉繼體之嗣,據上公之尊,然猶七年制度乃定。夫明堂、辟雍,墮廢千載莫能興,今安漢公起於第家,輔翼陛下,四年於茲,功德爛然。公以八月載生魄庚子奉使,朝用書臨賦營築,越若翊辛丑,諸生、庶民大和會,十萬眾並集,平作二旬,大功畢成。唐虞發舉,成周造業,誠亡以加。宰衡位宜在諸侯王上,賜以束帛加璧,大國乘車、安車各一,驪馬二駟。(《漢書·王莽傳》上:群臣奏言,詔曰可,其議九錫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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