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自治州黨委辦公廳、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奎屯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伊州黨辦發〔2011〕56號),設立奎屯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奎屯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自治州有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三)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許可權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有關信息。
(四)監督實施有關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保健食品和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標準和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
(六)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七)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及地方習用藥材質量標準、飲片炮製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八)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
(九)組織查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十)推進全市食品藥品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檢驗檢測和電子監管網路信息化建設。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奎屯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史志、政務公開、後勤服務等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綜合治理、新聞宣傳、信息發布、信訪、統計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的組織協調;承擔機關辦公自動化及對接系統電子監管網路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專項資金、食品藥品監管業務經費等工作;承擔機關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單位精神文明、民族團結等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和法制宣傳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聽證等工作。
(二)食品安全監督科
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餐飲服務許可管理的相關工作;擬訂餐飲服務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管稽查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對餐飲服務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相關信息;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應急及對問題產品的監督召回工作;受理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承擔保健食品廣告監測。
(三)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科
承擔藥品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擬訂藥品監管稽查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藥品違法行為查處工作,受理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參與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承擔核發、換髮藥品零售企業、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門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初審工作;監督實施藥品生產、經營及醫療機構製劑配製等質量管理規範;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上報工作;承擔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質量體系考核相關工作;負責藥品電子監管網路建設和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問題產品的監督召回工作;承擔藥品廣告監測。
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有關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醫療器械監管稽查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醫療器械違法行為查處工作,受理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承擔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產品分類管理;承擔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質量體系考核相關工作;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上報工作;負責醫療器械電子監管網路建設和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問題產品的監督召回工作;承擔醫療器械廣告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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