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節縣地方稅務局

奉節縣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全局現有在職職工116人.其中:黨員83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98人.縣組織機構內設辦公室、人事科、徵收管理科、政策法規科、稅源管理科、稅政管理科(社會保險費徵收科)、收入核算科、監察室,轄5個基層稅務所、1個辦稅服務廳和稽查局。擔負著全縣30個鄉鎮14種地方稅的徵收管理和社會保險費等13項地方基金、附加費的徵收任務。

2018年7月5日,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奉節縣稅務局掛牌成立,標誌著原奉節縣國家稅務局、原奉節縣地方稅務局自此正式合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奉節縣地方稅務局
  • 成立於:1994年9月
  • 在職職工:116人
  • 職責:地方稅的徵收管理
機構概況,領導信息,主要職能,機構設定,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政管理科,收入核算科,徵收管理科,稅源管理科,人事科,監察室,草堂稅務所,平皋稅務所,吐祥稅務所,興隆稅務所,永安第一稅務所,永安第二稅務所,辦稅服務廳,稽查局,

機構概況

2011年,在市地稅局和縣委、縣府的堅強領導下,奉節縣地稅局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始終堅持“抓收入、重征管、優服務、強隊伍、正作風、嚴規範”的“十八字”工作方針,全局上下精誠團結,求真務實,實現了“十二五”的良好開局。牢牢把握組織收入主動權,千方百計挖潛增收,全年共組織各項收入8.95億元,同比增長48%,增收2.9億元,其中:稅收收入4.57億元,同比增長42%,增收1.35億元;縣本級稅收收入2.98億元,同比增長44%,增收0.9億元;社保費及基金收入4.17億元,同比增長47%,增收1.33億元,為縣域經濟的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財力保障,受到了縣委、縣府的通報表彰。
2012年,全局上下立足新起點,把握新機遇,牢牢把握全縣推動大建設、促進大發展、實現大跨越的重要機遇期,緊緊圍繞全縣“1133”工程建設,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跨越式發展執行年”活動為抓手,以推行稅源專業化管理為突破,圍繞“一個中心、兩個確保、三種意識”的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創新工作舉措,狠抓執行力建設,確保圓滿完成全年各項目標任務,稅收收入確保實現5.6億元,同比增長23%,力爭達到5.68億元,同比增長25%;社會保險費征繳率確保達到90%以上。不斷推動奉節地稅事業實現新跨越,為加快建設渝陝鄂邊區區域性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領導信息

許曉儂:男,漢族,1969年出生,現任奉節縣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書記、局長。中共黨員,本科文化程度,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稅政科,分工聯繫永安第一稅務所。
李應和:男,漢族,重慶奉節人,1969年9月生,重慶市委黨校本科畢業(函授),1988年3月參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中共奉節縣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奉節縣地方稅務局副局長。協助分管辦公室、人事科、稅源管理科,分工聯繫稽查局、草堂稅務所。
羅 旋:男,漢族,1968年出生,現任奉節縣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中共黨員,本科文化程度,協助分管征管科、人事科,分工聯繫辦稅服務廳、興隆稅務所、吐祥稅務所。
鄧維學:男,漢族,1954年5月出生,1972年12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本科文化程度,現任副調研員。1998年10月任紀檢組長,2005年9月任副局長。協助分管監察室、政策法規科,分工聯繫永安第二稅務所、平皋稅務所。

主要職能

奉節縣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全局現有職工121人。其中,退休職工8人,在職職工113人。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政管理科、收入核算科、徵收管理科、稅源管理科、人事科、監察室,轄6個稅務所1個辦稅服務廳和稽查局。擔負著全縣30個鄉鎮的地方稅收(含基金、附加費)徵收管理和社會保險費徵收任務。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並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負責地方稅收政策的調查研究,提出地方稅收政策和稅制改革建議;參與研究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調控、促進經濟發展的建議;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制定和監督執行稅收業務、徵收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本單位稅收法制建設。
(三)承擔組織實施本地區的地方稅、附加、規費的徵收管理責任,力爭稅款應收盡收;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四)根據重慶市地方稅務局下達的稅收任務和所在縣政府確定的財政預算收入計畫指標,負責編報本單位稅收、附加、規費收入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稅源調查,加強稅收收入分析預測。
(五)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履行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納稅服務的義務;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納稅宣傳、稅收政策諮詢。
(六)負責制定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擬訂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單位稅收分析、納稅評估和稅源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地區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八)監督檢查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義務的情況,並依法處理各種涉稅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本單位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及追償工作。
(九)監督檢查本單位各級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政策等情況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
(十)垂直管理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一)承辦重慶市地方稅務局和所在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擬定本單位中長期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和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信訪、保密、保衛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面向社會的稅務宣傳、政務信息、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管理本單位後勤、行政工作。

政策法規科

擬定本單位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和重大涉稅事項集體審批工作;承擔相關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查備案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稅務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及追償、行政處罰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本單位財務、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科所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實施稅收執法責任制、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協助完成上級機關開展的各類監督和審計工作。

稅政管理科

組織實施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投資方向調節稅、菸葉稅、契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等的徵收管理工作,擬定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收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相關稅種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工作;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受理和審核相關稅種的減免和延期繳納工作;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組織實施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工作;負責執行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負責稅收情報交換、反避稅工作;處理國家(地區)間有關稅務事項;參與國際稅收的調研和學術交流;組織實施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離休幹部醫藥費徵收管理工作,擬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承擔市政府確定的有關規費的代征工作。

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分配下達年度稅收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實施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擬定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等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部門預算、決算的編報、執行工作;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預測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評估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承擔本單位資產的購置、占有、使用、處置、清理和著裝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代征、代扣、代收稅款手續費支付管理工作。

徵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指導、檢查和處理本單位各級部門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事項;組織落實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委託代征、代扣代繳、協稅護稅、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工作;劃分和裁定地方稅收征管範圍;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承擔註冊稅務師行業管理工作;承擔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本單位信息技術體系建設和監督、驗收;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節;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收宣傳;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承擔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本單位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稅源管理科

負責稅源信息的採集、整理、監控、管理工作;負責指導並開展綜合性納稅評估工作;對稅收征管及稽查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稅源的調查研究和分析工作。

人事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定具體實施方案;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工作;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監督檢查本單位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擔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黨的建設及群團工作;承擔本單位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和稅務文化建設工作;協助完成上級機關開展的巡視工作。

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監察對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監督檢查本單位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協助黨組組織協調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監察對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監察對象違法違紀案件;開展執法監察、行政效能監察和糾風工作。

草堂稅務所

負責白帝鎮、草堂鎮、汾河鎮、岩灣鄉和白帝城風景名勝管理區管轄的梅溪河以東範圍內的地方各稅、附加費和社會保險費等徵收管理工作。

平皋稅務所

負責康樂鎮、大樹鎮、公平鎮、竹園鎮、紅土鄉、石崗鄉、平安鄉和新政鄉的地方各稅、附加費和社會保險費等徵收管理工作。

吐祥稅務所

負責吐祥鎮、青龍鎮、新民鎮、甲高鎮、羊市鎮、太和鄉、五馬鄉、雲霧土家族自治鄉、安坪鄉的地方各稅、附加費和社會保險費等徵收管理工作。

興隆稅務所

負責興隆鎮、長安土家族鄉、龍橋土家族自治鄉、鶴峰鄉、馮坪鄉的地方各稅、附加費和社會保險費等徵收管理工作。

永安第一稅務所

負責朱衣鎮、康坪鄉、永安鎮李家溝以西範圍內的地方各稅、附加費和社會保險費等徵收管理工作。

永安第二稅務所

負責永樂鎮和永安鎮李家溝以東範圍內的地方各稅、附加費和社會保險費等徵收管理工作。

辦稅服務廳

負責辦理全縣地方稅收、社保各費、基金及附加徵收等相關事項。

稽查局

組織實施稅務稽查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牽頭組織實施稅收專項檢查和區域稅收專項整治工作;負責稽查選案、檢查、審理(除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外)、執行工作,依法查處稅收違法案件;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負責稅收違法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負責稅務稽查綜合管理工作;協調國稅、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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