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縣科學技術局的主要職責有16條,縣科技局內設5個職能股(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以及戰略、方針、政策;組織擬訂本縣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戰略、政策;研究起草有關科技方面的地方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本縣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擬訂實施全縣各類科技計畫和重大扶持專項與工程;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套用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以及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服務體系的建設。
3、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最佳化創新體系布局。
4、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5、負責編制和實施企業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6、負責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科技創新型企業的發展。指導和協調民營科技園、農業科技園等科技園區建設相關工作。
7、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發展的方針政策,制訂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協調農村科技體系建設,組織科技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的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示範,促進以新農村建設為重點的“三農”工作。
8、組織擬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制訂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組織引導社會發展領域的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示範,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事業發展。同時負責科技促進第三產業發展工作。
9、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制訂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
10、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工作;負責科技獎勵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設,組織實施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各類計畫和創新團隊建設。
11、負責全縣科技大開放工作,組織擬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
12、制訂科普規劃和政策,擬訂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並協調管理;負責相關科技信息、科技評估、科技統計和科技培訓管理等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國防科技動員工作。
13、指導協調全縣各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
14、歸口管理全縣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15、負責管理全縣的防震減災工作。
16、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科技局內設5個職能股(室)。
1、人秘股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信訪、政務公開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內部審計、人事、工資、編制等工作;協助做好科技信息、科技宣傳等工作。
2、綜合管理股
研究擬訂科技發展政策等規範性檔案;擬訂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科技經費的配置和監管;負責科研機構、創新平台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相關科技評估和科技統計管理;負責國防科技動員、全縣軟科學計畫等工作。
3、工業發展股
負責與工業科技有關的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支撐計畫和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指導民營科技園建設;負責生產力促進中心等高新技術相關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的管理;負責重點新產品計畫;負責全縣民營企業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協調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有關工作;歸口管理技術契約的登記工作。指導全縣與專利相關的智慧財產權管理。
4、農村與社會發展股
負責農業成果轉化基金、星火計畫等農業與社會發展方面的計畫;指導全縣農業科技園區工作;負責全縣科技特派員工作;指導和負責全縣科技下鄉活動;負責縣內與鄱陽湖生態經濟區科技創新有關工作;協調科技促進第三產業發展工作;負責科技成果鑑定驗收、獎勵、統計、推廣等工作。
5、地震辦公室
負責管理全縣的防震減災工作;組織開展地震宣傳、抗震設防等工作。
領導分工
余達洋:局長、黨組書記,主持全面工作。
鄭來源:副局長,分管農業與社會發展股、財務、普法工作。
丁 彬:副局長,分管工業發展股(生產力促進中心)、科技統計、科技合作與交流、科技入園工作。
鄒梟平:副局長,分管紀檢監察、防震減災、工會工作。
萬衍星:副局長,分管黨務、宣傳、老幹部、青年婦女等機關工作;負責國防動員、新農村建設工作;協管工業發展股、項目申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