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Conference,PECC)1明1年成立,旨在研究和促進太平洋地區經濟合作,以增強太平洋沿岸各國之間的經濟聯繫。每18個月舉行一次大會,由不代表政府身份的高級政府官員、企業家和學者三方代表參加。會議設常務委員會,下設若干組。內容涉及漁業合作和發展,農業政策,太平洋經濟展望,礦產及能源,貿易政策,運輸通訊和旅遊,科技與技術,人力資源等等。成員國包括澳大利亞、汶萊、加拿大、中國、中國台北、印尼、日本、南韓、馬來西亞、紐西蘭、菲律賓、新加坡、太平洋島群國家等。中國1986年加入,在北京設有中國太平洋經濟合作委員會。
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在自由和開放經濟交流的基礎上,本著夥伴關係、公平和互相尊重的精神,加強經濟合作,以充分發揮太平洋盆地的潛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
- 基礎:自由和開放經濟交流
- 精神:夥伴關係、公平和互相尊重
- 目的:加強經濟合作
正文
其宗旨是:在自由和開放經濟交流的基礎上,本著夥伴關係、公平和互相尊重的精神,加強經濟合作,以充分發揮太平洋盆地的潛力。會議的組織機構包括:大會、成員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協調組和專題組。大會是主要論壇,一般一年半召開一次。專題組是進行活動的基層機構,就農業、貿易、礦業等開展工作。
1980年 9月~1988年5月共召開了6次大會。歷屆大會的重要議題包括貿易政策與多邊貿易談判、農業與再生資源、礦產能源、外國直接投資、技術轉讓與資本流通等問題。與會代表就一些重大問題交換了意見,其中有影響太平洋地區經濟成長的關鍵問題,通過區域合作緩解經濟摩擦,促進亞洲、太平洋各國的發展,在其他多邊國際組織中協調立場和用一個聲音說話,增強對亞太各國和地區經濟相互依賴性的認識等。1989年11月在紐西蘭惠靈頓召開第7屆大會,決定在新加坡設立常設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