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常丞

太常丞

漢制各主官之下皆有丞,即為主官之佐貳,亦為內部事務官性質。北朝末期立太常寺,置卿及少卿,仍置寺丞,與少卿無甚分別。直至清初,太常寺丞猶為寺之正官,乾隆以後方改為屬官寺丞滿洲一人,漢人二人,正六品,各寺丞略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常丞
  • 性質:古代官名
  • 朝代:兩漢魏晉南北朝
  • 品級:正六品
官名。兩漢魏晉南北朝為太常副貳,員一人,掌管宗廟祭祀禮儀的具體事務,總管本府諸曹,參議禮制。兩漢多用博士、議郎充任。西漢秩千石,東漢秩比千石,魏、晉、南朝宋七品,梁五班,陳八品、六百石。北魏增置少卿為太常之副,丞居其下,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為五品下,二十三年改從六品。北齊置太常寺,以卿、少卿為長貳,丞參領寺務,從六品。隋、唐、五代員二人,管理本寺日常公務。隋初從六品,煬帝改從五品,唐從五品下。唐高宗、武則天時曾隨本寺改名奉常丞、司禮丞,旋各復舊。北宋員一人,前期卿、少卿為寄祿官,置判寺官掌寺務,丞以久任禮官品階較高者充任,理寺務,正五品。神宗元豐 (1078—1085) 改制後,復成為卿、少卿的佐官,從七品。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省,紹興三年 (1133) 復置,孝宗隆興元年 (1163)省,二年復置。遼朝為南面官。金朝亦置,正六品。元世祖中統元年 (1260) 設太常寺,置丞一員掌寺務,至元二年 (1265) 以翰林兼攝寺務,丞佐之,九年設卿、少卿,丞始成為屬官。後寺改升太常禮儀院,遂罷。明初置太常司丞,正五品,洪武三十年(1397)後復改太常寺丞,置二員,正六品。清初置滿洲一員,漢左、右丞各一員,正六品; 光緒十二年(1886) 增滿洲一員。掌管祭祀品式,遴補吏員,勾稽廩餼。後省。自北齊以來,亦稱“太常寺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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