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太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太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並發〔2004〕21號),太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太原市人民政府主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直屬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地區:太原市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 局長:魏元平 
機構職能,下設機構,

機構職能

(一)承擔太原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具體職責是: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全市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考核、獎懲辦法;組織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太原市傷亡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組織協調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工作;承辦市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市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市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
貫徹和落實國家、省下達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組織起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
(三)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能,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研究、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四)建立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系統,負責收集、整理、綜合統計、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並發布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
(五)綜合監督檢查煤炭行業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規情況,參與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組織指導和監督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安全評估、審核評價工作;負責綜合監督管理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發放工作。
(七)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查、核准工作;負責對礦山企業、建築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情況進行監督。
(八)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九)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十)負責監督管理轄區內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二)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及註冊管理工作。
(十四)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下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承辦局黨組會議、局務會議、局辦公會議、全體會議和有關大型會議,大事記工作。 2、負責局政務工作的協調、督辦,承辦政務公開工作。 3、負責局育林工作和工會工作。 4、負責工作總結、領導講話、工作匯報、請示等檔案材料的起草和文字把關工作。 5、負責局機要及檔案收發、印鑑使用管理、文印、檔案管理、信息、保密等工作。 6、負責局辦公用品的購置和領用管理工作。 7、負責局接待工作。 8、負責局車輛、會議室管理、處室標準化建設管理工作,協調後勤工作。 9、負責信訪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事項。
安全生產監察隊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國家和省、市有關安全專項整治的規定,負責對非煤礦山、工業、城建、商貿等行業的安全生產進行監察; 2.參與責任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3.按照職業安全法規和標準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等行業職業危害的防治工作;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4.參與重、特大事故的救援及事故調查工作.
太原市礦山設計院(太原市安全評價中心)   1、負責煤礦礦井專項設計; 2、負責煤礦礦井專項安全評價,非煤礦山專項安全評價,危險化學品專項安全評價,安全預評價,安全驗收評價; 3、負責物理勘探; 4、礦山測量; 5、安全技術諮詢服務。
財務處   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有關安全風險等資金的收取和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處   負責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和重要檔案起草,安全生產有關政策研究;監督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工作。
局機關生活後勤服務中心   一、負責搞好局機關辦公區、宿舍區水、電、暖的供應及維修管理工作,多管齊下、綜合治理,抓好節水、節電工作,保證水、電、暖的正常供應並形成一套嚴格的管理機制。二、搞好辦公區的衛生保潔工作,保證辦公環境的衛生清潔,規範有序,為全局創造良好的辦公環境。三、加強保全管理,做好辦公區、宿舍區的治安防範和消防安全工作,確保不發生治安案件和火災事故。四、抓好局機關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形成一套種類齊全,要素完備、歸屬清晰、責任明確、反映準確的物資管理體系。五、配合局搞好計畫生育、戶籍管理工作,不出現違反計畫生育現象,戶籍管理規範有序。六、負責做好機關職工夏季、中秋節、春節等節日福利發放的相關工作。七、按機關黨委的安排部署,做好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八、按局綜治領導組的要求,做好全局綜合治理工作。九、加強隊伍建設,建設一支高素質後勤保障隊伍,圓滿完成各項後勤服務工作。
太原市安全生產培訓中心   負責安全生產監督員、本地區(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機構教師的培訓和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任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