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長再生育證辦理指南

天長再生育證辦理由天長街道辦事處計生辦受理。

基本介紹

  • 辦理主體:計生委
  • 辦理地點:天長市計生委
  • 事項名稱:再生育證辦理申請
  • 承諾期限:20工作日
  • 法定期限:20工作日
  • 監督電話:0550-7034010
  • 辦理部門:天長街道辦事處計生辦
  • 聯繫電話:0550-7043769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請再生育:
(一)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只生育一個子女的;
(二)雙方均為少數民族,只生育一個子女的;
(三)雙方均為歸國華僑,或者來本省定居不滿6年的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居民,只有一個子女在內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計不超過兩個的,但不適用於復婚夫妻;
(五)婚後不育,夫妻雙方均滿30周歲,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
(六)第一個子女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七)夫妻一方為一級至六級的殘疾軍人,一級至五級的因公(工)致殘人員,只生育一個子女的;
(八)礦工井下作業連續5年以上,並繼續從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九)農村夫妻一方是獨生子女,只生育一個子女的;
(十)男方到女方家落戶且女方沒有兄弟的農村夫妻,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僅適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一)農村夫妻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十二)大山區的鄉,女方在農村,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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