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藏族自治縣政協辦公室

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天祝藏族自治縣黨政機構設定的通知》和《關於天祝藏族自治縣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政協天祝藏族自治縣委員會機關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確定如下:

職能配置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政協天祝藏族自治縣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組織參加本會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界人士參政議政。

內設機構

根據政協章程規定和工作需要,政協天祝藏族自治縣委員會設“四委一室”,即辦公室、民族宗教工作委員會、提案法制工作委員會、經濟科教文衛工作委員會、文史資料工作委員會。“四委一室”是政協常委會和主席會領導下的工作機構。

簡介,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簡介

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天祝藏族自治縣黨政機構設定的通知》和《關於天祝藏族自治縣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政協天祝藏族自治縣委員會機關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確定如下:

職能配置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政協天祝藏族自治縣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組織參加本會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界人士參政議政。

內設機構

根據政協章程規定和工作需要,政協天祝藏族自治縣委員會設“四委一室”,即辦公室、民族宗教工作委員會、提案法制工作委員會、經濟科教文衛工作委員會、文史資料工作委員會。“四委一室”是政協常委會和主席會領導下的工作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縣政協的日常工作,研究和提出縣政協常委會年度工作安排和落實措施,了解掌握常委會工作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
2、負責縣政協全委會、常委會、主席會和其它各種座談協商會議的籌備及會務工作,並組織實施會議形成的決議、決定。
3、負責檔案起草、收發、轉辦、立卷歸檔工作。
4、負責委員視察、調查、參觀、聯誼和交流活動的籌備組織工作;負責向委員通報情況;參加縣委、政府及有關對口部門會議,積極參政議政。
5、負責輸委員和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6、負責縣政協內外的協調聯繫和聯絡工作。
7、負責政協機關的後勤和接待工作。
8、承辦主席會議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民族宗教工作委員會
1、根據全委會和常委會的決議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寫出年度工作總結,並根據需要向全委會、常委會或主席會議報告工作。
2、採取多種形式,組織委員學習、宣傳、貫徹憲法及各項法律、法規、黨的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方針政策、統一戰線和各項民族、宗教政策,發揮委員的作用,為全縣社會安定和民族團結積極工作。
3、聯繫黨政對口部門,幫助協調關係,化解矛盾,正確處理好民族問題和宗教問題,促進各民族之間、各宗教團體之間和宗教團體與有關部門之間以及宗教團體內部的團結,調動各民族民眾和廣大宗教人士的積極性,為社會主義建設事業貢獻力量。
4、組織民族、宗教界委員,就民族地區經濟、民族教育、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和宗教寺院的管理等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建設。
5、加強同民族、宗教界委員的聯繫,走訪民族、宗教界上層人士,密切同各民主黨派的聯繫,同時要注意同黨政部門密切配合。
6、組織開好專委會全體會議;參加縣委、縣政府對口部門會議,積極建言獻策。
7、完成主席會議和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經濟科教文衛工作委員會
1、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寫出年末工作總結,並根據需要向全委會、常委會和主席會議報告工作。
2、採取多種形式,就我縣經濟建設、科學技術、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改革措施、發展戰略規劃實施、信息及運行等及時通報情況,為委員參政議政創造條件。
3、組織和聯繫委員、有關部門和有關各界人士,就全縣經濟和科教衛生等方面的重大問題、改革和發展情況,進行視察調查,開展座談討論,提出建議和意見,為全縣經濟建設和科教文衛事業的發展建言獻策。並就這些方面提供諮詢服務、牽線搭橋活動。
4、加強同對口部門的聯繫,了解情況,綜合分析,充實活動內容;加強同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的聯繫,配合活動;加強同經濟、科技、教育和文化、衛生界委員的聯繫,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5、組織開好本委員會全體會議,參加縣委、縣政府及對口部門的會議,積極參政議政。
6、完成主席會議和政協領導交辦的其它有關事宜。
(四)文史資料工作委員會
1、負責計畫、組織有關天祝縣政治、經濟、科技、文化、教育、民族宗教等方面史料的撰寫、徵集、整理、研究、編輯、出版、發行工作。並進行史料交流的工作。
2、多方籌集資金,出版文史資料。
3、組織本會委員會會議、撰稿人會議和審稿會議;負責複審稿件、審定稿酬。
4、緊緊圍繞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充分發揮文史資料存史、資政、借鑑、教育功能,為團結各族各界和海內外愛國人士,鞏固愛國統一戰線,促進祖國統一,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
5、根據需要向常委會和主席會議報告工作;完成主席會議和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五)提案法制工作委員會
1、根據全委會和常委會議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寫出年度工作總結,並根據需要向全委會、常委會或主席會議報告工作。
2、對有關部門委託本會討論的法律、法規、條例草案進行座談討論,提出修改和補充意見。
3、組織委員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實施和黨的民主與法制建設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建議和進行批評監督。
4、收集提案,對提案進行審查立案並及時交辦;加強與承辦單位的聯繫和協作,採取多種方式,推動提案的切實辦理。
5、根據提案內容,選擇重大問題或民眾關心的問題,組織委員進行專題調查或論證,向有關單位提出意見或建設,並積極協助落實。
6、組織開好專委會全體會議;參加縣委、縣政府對口部門會議,積極建言獻策。
7、完成主席會議和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人員編制

縣政協行政編制9名,事業編制7名。其中: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民族宗教工作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1名,提案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1名,經濟科教文衛工作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1名。
文史資料工作委員會事業編制3名,其中:主任或副主任1名。
非領導職務職數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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