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萬企轉型升級行動計畫(2014-2016年)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十屆三次、四次全會部署,推動我市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進一步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效益,促進美麗天津建設,結合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財政部對我市開展中小企業創新轉型試點工作要求,制定萬企轉型升級行動計畫。

一、實施萬企轉型升級行動的必要性
中小企業是最具活力的企業群體,在經濟成長、科技創新、促進就業、保障民生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來,我市中小企業實現了較快發展,規模不斷擴大,社會貢獻日益突出,但同時也存在比較突出的問題:一是布局分散,產業集聚度不高;二是企業競爭力弱,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不高;三是經濟效益低,單位土地面積實現稅收遠低於全市平均水平;四是生產經營粗放,部分行業產能過剩;五是一些企業資源浪費、環境污染嚴重。這些問題必須下大力量採取有力措施加以解決。
實施萬企轉型升級行動,是提高中小企業發展質量、增強核心競爭力的重要舉措,是最佳化產業結構、增加社會就業、促進資源節約、改善生態環境的有效途徑。今後一個時期,要把推進萬企轉型升級行動作為一項重要任務,集中全市各方面力量抓緊抓好,進一步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萬企轉型升級行動的目標和路徑
(一)總體目標。2014年啟動實施萬企轉型升級行動,首批確定1.2萬家中小企業。通過3年努力,實現轉型升級。企業整體效益提高50%以上(含本數,下同),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達到6000家以上;工業園區每公頃稅收提高50%,商務樓宇每平方米稅收提高50%;單位增加值能耗累計下降15%,污染物排放明顯下降,努力實現結構最佳化、效益提高、就業不減、資源節約、環境改善。
(二)主要路徑。
1.改造提升一批。支持企業加大技改投入,套用關鍵技術、共性技術,加快生產工藝、裝備的升級換代。支持企業建立技術中心和研發機構,加強產學研合作,增強自主創新能力。鼓勵企業開發新產品,形成自主智慧財產權,走"專、精、特、新"的發展路子。引導企業建立規範的現代企業制度,強化管理培訓,提升企業科學化、精細化、信息化管理水平。3年完成技術改造3000家,研發"專、精、特、新"產品(技術)1000項,實現有效專利1000項,實施管理提升企業5000家。
2.產業轉型一批。引導傳統加工企業向產業鏈高端延伸,向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轉型。
支持傳統製造企業向服務型發展,向現代物流、科技研發、軟體外包、文化創意等現代服務業轉型。支持企業創新商業模式,大力發展電子商務,開展網路經營。3年實現產業轉型500家,培育電子商務企業1000家。
3.關停重組一批。淘汰落後產能,整治"三高兩低"(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低效益、低產出)企業,關停一批環境污染嚴重、安全隱患突出的企業,3年淘汰關停700家。化解過剩產能,實現優勢互補,支持龍頭企業整合兼併一批經營不善、長期虧損的企業,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通過資產收購、產權受讓、合資合作等方式聯合重組。
4.載體升級一批。對各類工業園區、商務樓宇,特別是傳統產業占較大比重的鋼鐵、腳踏車、地毯、輕工等產業集聚區,進行整合改造提升。引導企業向示範工業園區、商務樓宇集聚,培育發展電子商務、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創意、軟體設計等特色產業集群。3年推動30個工業園區轉型升級,80個商務樓宇全面提升。
三、支持轉型升級企業的政策措施
國家和我市已頒布實施的扶持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等相關政策均適用於符合條件的轉型升級企業。充分利用我市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節能減排及環保等現有各類專項資金,採取市級支持、區縣配套的辦法,每年從現有市級專項資金中安排3億元,3年共9億元。同時,積極爭取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財政部等有關部門的資金支持。
(一)支持企業技術創新。建立專利信息服務平台,對實現發明專利申請零的突破的企業給予一定資金補貼。企業發生技術轉讓年所得,經認定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鼓勵企業與國內高校、科研院所進行產學研合作,可按照不超過其技術交易額或契約額10%、最高50萬元的標準給予資金補貼。(市科委、市知識產權局、市財政局、市國稅局等負責)
(二)支持企業開發新產品。企業新產品經認定後,根據其新增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給予5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資金補貼。鼓勵各類科技平台和大型儀器等單位為企業轉型升級服務,給予一定資金補貼。對首購首用轉型升級企業新產品的單位,給予不低於購買成本20%、最高100萬元的風險補貼。
建立轉型升級企業新產品政府採購供應商庫,通過預留市場份額等措施,支持企業發展。(市科委、市中小企業局、市財政局等負責)
(三)支持融資創新服務。鼓勵銀行為轉型升級企業開展股權、商標權、專利權、應收賬款、倉單等質押和信用貸款業務。
支持企業運用中小企業私募債、小微企業集合債券、集合票據等進行融資。對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購置設備,給予適當的租賃資金補貼。鼓勵天津創投之家有限責任公司等融資服務機構為轉型升級企業提供融資服務。支持為轉型升級企業提供融資擔保,適當增加對融資擔保機構的資金補貼。對投資轉型升級企業1年以上的風險投資機構,給予不超過投資額3%、最高50萬元的資金獎勵。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未上市的轉型升級企業2年以上的,在持有股權滿2年的當年,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市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等負責)
(四)鼓勵發展電子商務。對企業在經認定的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上開設專營店,網路年銷售總額列全市前100名(含第100名)的,按平台年服務費用的30%給予企業一次性資金補貼,最高不超過2萬元。對首次加入經認定的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首次創建電子商務網站的轉型外貿企業,分別給予5000元的入網費和建網費支持。支持有一定資質的培訓機構開展電子商務專題套用培訓,根據培訓規模、時間、效果給予一次性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5萬元。(市商務委負責)
(五)支持產業集聚發展。鼓勵和引導企業為重大項目、重點產品和龍頭企業進行配套,按配套年銷售額給予一定的獎勵。
遷入區縣示範工業園區的轉型升級企業、納入萬企轉型升級行動並納入示範工業園區拓展區範圍的工業園區,享受現行示範工業園區各項政策,同時給予其一定的資金支持。納入萬企轉型升級行動、未達到億元樓宇標準而形成特色樓宇,3年稅收提高50%以上的,經認定後給予一次性資金補貼,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市中小企業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等負責)
(六)鼓勵集約節約用地。在符合規劃的條件下,轉型升級企業用地性質為純生產型工業用地的,按程式允許提高土地利用率和適當增加建設規模,不再增收土地價款。關停並轉企業現有用地,可以通過公開出讓的方式,依法將土地用途變更為商業、旅遊等經營性用地。納入萬企轉型升級行動的零散分布的淘汰關停企業,經主管部門論證批准,其現有用地可調整置換使用。區縣城鄉總體規劃確定建設用地範圍外的工業園區,已形成規模並納入萬企轉型升級行動的,經區縣論證後,可對工業園區所在鎮(街)總體規划進行局部調整。(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市中小企業局等負責)
(七)支持企業重組退出。利用中央關閉小企業補助資金,優先支持關閉技術落後、資源能源浪費、環境污染嚴重、安全隱患突出的小企業。轉型升級企業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併、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債務和勞動力一併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行為,不屬於營業稅徵收範圍,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中小企業局、市財政局、市環保局等負責)
(八)支持企業節能降耗。對工業企業實施的節能改造項目,節能量在1000噸標準煤以上的,每噸標準煤給予240元資金補貼,同一企業補貼金額不超過300萬元。對非工業企業實施的節能改造項目,節能量在500噸標準煤以上的,每噸標準煤給予300元資金補貼,同一企業補貼金額不超過300萬元。(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等負責)
(九)支持穩崗就業創業。對符合國家和我市產業政策,在轉型升級過程中,生產經營出現暫時性困難且恢復有望,不裁員、不減薪的企業,給予相應的穩崗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對招用關停並轉企業職工的,給予最長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和最長1年的崗位補貼。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的職工,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同時給予其免費職業技能培訓;自謀職業的,給予3000元的自謀職業補助費;靈活就業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自主創業的,給予創業培訓補貼和小額貸款扶持,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其中10萬元(含)以內部分按照貼息利率全額貼息,10至20萬元部分按照貼息利率貼息50%。(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等負責)
(十)支持開展技能培訓。支持轉型升級企業開展經營管理和專業技術人才培訓,給予企業不超過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三分之一的培訓補貼。支持轉型升級企業開展職工轉崗和技能提升培訓,對符合職業培訓成本及市場需求程度目錄範圍的,給予50%至90%的培訓費補貼;對取得技師以上職業資格的,給予全額的培訓費和技能鑑定費補貼。對淘汰關停企業高層管理人員,開展企業家培訓並給予資金補貼,鼓勵其創辦新企業;對淘汰關停企業的職工,免費開展職工技能培訓。(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等負責)
四、加強萬企轉型升級行動的組織領導
(一)建立工作機制。成立天津市萬企轉型升級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同志任組長。
定期召開相關部門聯席會議,研究協調解決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市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中小企業局。各區縣也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並設立工作機構。
(二)明確責任分工。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專門力量,成立工作組,加強對各區縣、各部門的指導、檢查和服務。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區縣要加強對本地區企業轉型升級工作的組織推動,確保完成目標任務。
(三)強化管理考核。建立萬企轉型升級統計調查制度和跟蹤評價機制,構建萬企綜合信息管理平台,轉型升級企業的產品、產值、稅收、投資、土地和環保減排等信息統一入庫管理。對各區縣企業轉型升級工作的任務目標、政策落實、工作推進等情況,實行年初計畫、季度講評、半年巡查、年終考核制度,加強監督檢查,狠抓績效管理,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四)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及時總結推廣企業轉型升級的經驗做法,大力宣傳創新發展的先進典型,在全社會形成關心支持中小企業轉型發展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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