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知識產權局2016年工作要點

為了加快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智慧財產權工作要堅持融入大局、改革創新,深入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全面提高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綜合能力從而提出2016年的工作要點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知識產權局2016年工作要點
  • 發布單位:天津市知識產權局
2016年,是深化智慧財產權領域改革、加快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的關鍵年。智慧財產權工作要堅持融入大局、改革創新,深入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全面提高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綜合能力,全市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3件,有效專利總量達到11萬件,有專利的企業數量達到10000家,為我市實現創新驅動發展提供有力的支撐。
一、強化整體部署,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
(一)研究制定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意見。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新形勢下加快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研究制定加快天津市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的意見,明確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的重點任務、工作措施和任務分工,加強智慧財產權與產業、區域、科技、貿易、文化等領域的政策銜接,紮實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
(二)深入推進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充分發揮天津市智慧財產權戰略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作用,加強戰略實施過程中的部門協調和市區聯動,增強智慧財產權工作合力。出台《深入實施天津市智慧財產權戰略行動計畫(2016—2020)》,深層次推進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編制《天津市智慧財產權發展狀況白皮書》和《天津市智慧財產權發展水平監測報告》。
(三)發布實施智慧財產權“十三五”規劃。加強“十三五”期間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規劃和部署,發布實施《天津市智慧財產權“十三五”規劃》,健全智慧財產權工作體系,完善智慧財產權法制環境,提升智慧財產權綜合能力。發布並推進落實《天津市“十三五”專利工作規劃》,提高全市專利工作水平。
(四)加強區縣智慧財產權工作指導。推動區縣開展國家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城區創建工作,提升區域智慧財產權綜合實力。將企業專利試點組織審核工作下移,推動區縣建立專利試點示範工作體系,提升區縣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能力。引導區縣加大智慧財產權工作投入,完善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體系。
二、促進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推動科技型企業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
(五)實施科技小巨人升級版智慧財產權提升工程。通過分類指導、分層推進、重點幫扶,提高小巨人企業智慧財產權創造數量和質量,增強市場競爭力。開展科技小巨人企業專利試點示範工作,建立專利審查員對口幫扶小巨人企業的工作機制,培育一批具有智慧財產權優勢的小巨人企業。深化企業專利消零行動和高新技術企業智慧財產權培育工作。2016年,推進50家企業實施《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全市有專利的企業達到10000家。
(六)實施先進制造研發基地及戰略性產業智慧財產權導航工程。圍繞先進制造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組織開展專利導航試點,支持重點產業加強核心技術的專利創造和布局,構建以產業化為導向的專利池和專利聯盟,培育專利密集型產業,加快推進產業轉型升級。
(七)實施智慧財產權密集產品培育工程。引導企業培育智慧財產權密集產品,圍繞科技型企業“殺手鐧”產品、“專精特新”產品、重大科技成果,開展專利布局。2016年,推動200項產品(技術)實施專利布局,形成具有市場競爭優勢的智慧財產權密集產品。
(八)加強高校院所智慧財產權工作。推進高校、科研院所及研發平台的智慧財產權規範化管理,探索智慧財產權權屬及權益分享新機制,調動高校和科研院所智慧財產權工作積極性。研究建立以市場和產業化為導向的智慧財產權產出機制,提高高校、科研院所及研發平台的智慧財產權數量和質量,降低專利棄權率。
(九)實施華北智慧財產權運營中心建設工程。完善華北智慧財產權運營中心服務功能,建設“華北智慧財產權運營網”,打造集專利轉讓、許可、融資、託管、評估等功能於一體的運營平台。發揮天津市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聯盟作用,研究設立智慧財產權運營基金,探索“投資 運營”的智慧財產權運營模式。推動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機構,加速專利交易與實施轉化。
(十)加強智慧財產權金融工作。推進濱海新區等區縣開展國家級智慧財產權投融資試點工作,加強智慧財產權金融創新。推動設立智慧財產權投資基金,引導社會資金對擁有核心智慧財產權的科技型企業進行股權投資。面向市區兩級專利試點企業,開展專利保險試點。推動中小微企業專利權質押打包貸款,完善專利質押融資風險補償機制。2016年,全市專利權質押貸款總額達到17億元。
三、嚴格執法保護,強化智慧財產權法治保障
(十一)加大專利行政執法力度。深化“雙打”專項行動,重點加強電子商務領域專利行政執法,持續加大對專利侵權和假冒專利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大專利行政執法投入,加強專利執法人員培訓,提高專利行政執法能力與水平。強化專利行政執法上下聯動,提升區縣專利執法能力。2016年,全市立案查處各類專利行政案件520件,其中受理並調處專利糾紛案件120件。
(十二)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協作機制。推進京津冀智慧財產權執法保護一體化,探索聯合開展智慧財產權(專利)行政案件調處。發揮九省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協作機制,提高跨區域智慧財產權保護水平。加強專利行政執法與司法保護緊密銜接的保護機制,營造良好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
(十三)深化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服務。充分發揮12330維權援助平台作用,提高維權援助服務水平。加強區縣和行業協會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網路布局,健全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體系。推動企業及行業協會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建立專利預警機制,增強防範風險能力。2016年,推動建立1—2家智慧財產權快速維權中心。
(十四)實施企業國際化智慧財產權護航工程。加強“走出去”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推動企業、科研機構、高校院所等聯合開展海外專利布局。制定實施《智慧財產權服務企業“走出去”工作方案》,指導企業做好智慧財產權海外保護工作,提高企業海外專利糾紛應對能力。
四、深化改革創新,完善智慧財產權體制機制
(十五)推進京津冀智慧財產權協同發展行動。深化市政府與國家知識產權局部市會商合作,研究制定2016年會商工作推進計畫,加快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天津中心建設,深度參與國家知識產權局與京津冀“一局三地”智慧財產權合作會商工作,推進智慧財產權優質資源整合集聚。
(十六)實施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智慧財產權引領工程。推進實施《自主創新示範區“一區二十一園”智慧財產權強區建設方案》,推動落實濱海高新區智慧財產權戰略合作協定工作內容。以智慧財產權強區建設為切入點,推動自主創新示範區分園創建國家和市級智慧財產權示範園區,完善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推進智慧財產權創造和運用,增強區域創新活力。
(十七)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創新工程。發揮濱海新區智慧財產權保護服務中心的調度作用,完善自由貿易試驗區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有效發揮行政調處、法院判決、仲裁、人民調解“四位一體”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的作用,增強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保護力度。
五、增強服務能力,最佳化智慧財產權發展環境
(十八)實施智慧財產權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程。聯合相關部門和社會團體,舉辦全市發明與設計大賽。組織學生、工人、創客等社會各類群體參與大賽作品評選,對獲獎者頒發天津市專利創業獎,調動和激發全社會發明創造熱情。加大對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平台的智慧財產權服務力度,加強雙創成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在全社會營造有利於創新創業的智慧財產權氛圍。
(十九)實施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培育工程。落實《天津市加快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發展壯大智慧財產權服務業規模,提升專利代理行業服務質量和水平。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管理體系和統計體系。加大國內外高端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的引進力度,支持本地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提升服務能力。2016年,推動1—2家區縣建設智慧財產權服務集聚區。
(二十)提升專利代辦綜合服務水平。規範、最佳化專利申請受理業務規程,強化質量管理,加強業務培訓,高質量完成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各項受理業務。加快專利代辦綜合服務工作職能轉型,提升視窗服務人員業務能力,提高民眾滿意度。綜合電子申請率達到90%以上,專利代理機構電子申請率達到95%以上。
(二十一)加大智慧財產權宣傳力度。將智慧財產權宣傳與文化建設相結合,豐富宣傳形式,加強媒體聯動,增強宣傳效果。建立智慧財產權宣傳信息員隊伍,開展信息員業務培訓。組織策劃“4.26”智慧財產權宣傳周、中國專利周、“12.4”普法宣傳日等,廣泛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活動。發揮輿論引導作用,培育更加濃郁的智慧財產權文化。
六、夯實工作基礎,支撐智慧財產權事業更好發展
(二十二)加強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整合智慧財產權服務資源,建設一站式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台,完善一批具有區域特色產業和重點領域的智慧財產權專題資料庫,提供低成本、便捷化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加強國家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天津基地建設,建立健全專利信息傳播利用體系,提升專利信息公共服務水平。
(二十三)加強智慧財產權人才培訓。推動落實《天津市關於加強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組織實施《天津市“333”智慧財產權人才選拔培養方案》,推動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培訓)基地建設。制定實施《2016年天津市智慧財產權培訓工作實施方案》,針對不同層次、不同人員開展智慧財產權專業培訓和普及培訓。推進智慧財產權教育試點示範工作,確定和培育5—10家中國小智慧財產權教育示範校。
(二十四)加強機關建設。以嚴的要求、嚴的紀律加強機關黨的建設,強化政治理論學習,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按照好乾部和擔當擔責的要求,加強幹部隊伍建設。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堅持原則,抓早抓小,加強對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加強機關運行管理,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強化工作督查督辦,提高運行效能。嚴格依法行政,加強政務公開和政務報送工作。深入開展結對幫扶困難村和聯繫社區工作。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確保機關安全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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