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濱海新區統計局

天津市濱海新區統計局

天津市濱海新區統計局是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政府主管全區統計工作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工作機構。實行局黨組領導下的局長負責制。局長領導區統計局的全面工作,對區政府和天津市統計局負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濱海新區統計局
  • 辦公地址:天津市濱海新區文化商務中心四號樓2層統計局(大連東道106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統計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統計事業發展規劃。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承擔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責任。
(二)負責貫徹執行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及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功能區、街鎮增加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區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各行業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收入、科技、人口、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指導各功能區、街鎮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基層統計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的人才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幹部培訓工作。
(十)承擔本系統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十一)協調本系統對全區招商引資工作依法提供統計數據方面的支持保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承擔文秘、會務、接待、機要、檔案、文印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外事、督辦、建議和提案辦理、績效考核、政務公開、信息公開、安全保密、電子政務、信訪、後勤、機關及直屬單位 的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黨組織建設、紀檢監察、培訓、工會、共青團、婦聯及老幹部工作。負責落實組織人事管理各項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人員招錄、幹部任免、考核、獎懲、交流、工資、退休等工作。擬訂工作發展規劃、工作計畫、工作總結、檔案和工作報告等工作。
(二)綜合業務室(執法監督室)。負責宣傳、貫徹執 行統計法律和各類統計法規及普法教育。檢查監督統計法 律、法規執行情況。查處統計違法違紀案件。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開發、小微企業固定資 產投資統計及數據質量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科技研發、勞動工資、創新、文化產業、社會發展等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承擔普查及有關 專項調查任務。落實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指導各開發區、街道(鎮)統計工作達標,承擔統計業務規範職能。負責統計調研課題、統計信息的組織、管理及協調等工作。
(三)國民經濟核算室。負責綜合統計數據及統計資料 提供、統計數據及信息發布工作。負責統計年鑑及綜合統計資料編輯工作。負責與各區及相關區域之間統計資料交換工 作。負責貫徹執行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及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各開發區、街鎮增加值。承擔特定領域增加值核算。承擔主要經濟指標監測工作。承擔高質量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目標監測工作。承擔普查及有關專項調查任務。落實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組織全區國民經濟運行監測、預警、預測工作,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對重要統計數據進行 審核、監測和評估,確保數據質量。負責金融業統計等工作。
(四)工業和能源統計室。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工業、能 源統計及數據質量評估工作。負責組織規模以下工業抽樣調查。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相關指標的監測和預警。承擔普查及有關專項調查任務。落實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數據,開展分析研究。對有關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測、檢查和評估,確保數據質量。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及業務培訓等工作。
(五)服務業和商業統計室。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服務業、商業統計及數據質量評估工作。負責組織規模以下服務業抽樣調查。負責組織限額以下及個體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抽樣調查。承擔普查及有關專項調查任務。落實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數據,開展分析研究。對有關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測、檢查和評估,確保數據質量。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及業務培訓等工作。
統計局下屬事業單位:
統計調查中心。承擔各項普查、專項調查、臨時性調查工作;承擔農村社會經濟統計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基本單位名錄庫維護工作;指導基層各項普查、專項統計調查等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