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專利產品認定辦法

《天津市專利產品認定辦法》是天津市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專利產品認定辦法
  • 實施地區:天津市
天津市專利產品認定辦法
一、為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切實保護智慧財產權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有利於識別和打擊假冒專利和冒充專利行為,特制訂本辦法。
二、天津市知識產權局為天津市生產或銷售的專利產品的認定部門。
三、天津市知識產權局委託天津市智慧財產權服務中心,具體承辦專利產品認定及專利防偽標記發放的有關工作。
四、對於被授予中國專利權,並在專利權保護期的專利產品,經專利權人或專利被許可人提出申請,並如實填報《專利產品認定申請表》的,可以進行專利產品的認定。
五、經認定的專利產品,可以標以天津市知識產權局監製的專利產品防偽標記,並由天津市知識產權局頒發認定證書。
六、天津市知識產權局對專利產品認定的有效期限從專利權被授予至專利權終止,專利權終止之日起,應停止使用天津市知識產權局監製的專利仿偽標記。
七、對於專利產品認定,採取一專利一認定的原則,對於一類產品,有幾項專利的,可以合併提出申請進行認定。
八、專利產品的認定工作,以專利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內容和名稱為準進行認定,超出專利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中的部分不予以認定。
九、本辦法由天津市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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