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塘沽區發改委

天津市塘沽區發改委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及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及調控政策;組織編制行業規劃、專項規劃及區域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塘沽區發改委
  • 單位屬性:事業單位
  • 所屬地區:天津市塘沽區
  • 郵政編碼:300450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

工作職責

(二)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年度主要目標,匯總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
加強對全區經濟運行的預測、預警和監控,提出調控對策和建議;
負責發布重要綜合經濟信息;編制和實施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和計畫。
(三)依據國家和天津市產業政策,研究制定並提出全區產業結構調整和發展的導向意見,加強產業發展的協調;促進信息產業和第三產業發展;
制定全區生產力布局規劃方案及重要布局調整的實施意見。
(四)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投資結構、資金平衡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重大項目的建設計畫;負責安排區財政性用於基本建設的資金,審批、上報政府投資建設項目;
按許可權審批、申報應報批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協調全區招投標工作;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和重大項目的稽查。
(五)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科技發展規劃,負責科技規劃與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
組織制定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組織推動重大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的實施;
研究提出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重大政策並組織落實。
(六)研究提出全區利用外資、境外投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
組織編制全區利用外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按許可權審批、申報利用外資項目;
負責全區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儲備庫管理及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協調、推動工作;
負責全區招商引資引薦人的獎勵工作;負責組織全區間接利用外資借、用、還的綜合平衡和監督管理。
(七)組織制定本區內對外貿易發展戰略,組織編制要素市場和物流體系發展規劃;
協調貿易發展和市場體系建設中的重大政策;負責重要物資、商品、能源的總量平衡;負責燃氣汽車的組織推動和全區加氣站的整體規劃、管理工作。
(八)負責本區人口、教育、文化、衛生、勞動和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
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重大問題,推動社會事業產業的發展。
(九)研究協調區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組織編制環境保護和生態環境建設的規劃和政策,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
(十)研究提出全區綜合性經濟政策;研究制定本區投融資、計畫體制等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參與全區經濟、社會領域重大體制改革方案的研究制訂和協調工作。
(十一)負責區委、區政府系統各部門年度目標的確定、編制工作;定期檢查、分析目標的實施情況;
對目標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提出協調意見;
制定目標考核辦法並推動落實;
負責年終目標的總結、評比工作。
(十二)負責政府部門的融資管理工作;
負責組織、協調、督促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借款人、項目單位,嚴格執行信貸契約;
審核貸款項目計畫、投資計畫,以及貸款使用計畫,提交領導小組審定;
監督土地出讓收入、財政各項城建資金收入等建設和還貸資金。
(十三)負責制定本區信息化的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信息化建設的年度計畫;
負責本區信息化建設工程項目的審批、審核監督管理;組織推動跨部門、跨行業信息化工程項目的實施;
負責區信息網路建設的指導和協調工作,擴大信息交流,促進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
組織開展信息科學研究與交流,加強與國內外信息界的協作與聯繫;
負責本區無線電和互動網中心的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工業和信息化部設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司。
研究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重要檔案起草工作。
(三)規劃司。
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
(四)財務司。
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提出行業財稅、價格、金融等政策建議;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五)產業政策司。
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參與投資項目審核;制定相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實施汽車、農藥的準入管理事項。
(六)科技司。
組織擬訂並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
(七)運行監測協調局。
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通信業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八)中小企業司。
承擔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促進對外交流合作,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九)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安全生產司。
指導工業、通信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民爆器材的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一)原材料工業司(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
承擔鋼鐵、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國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承擔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
check!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