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區財政局

天津市北辰區財政局

天津市北辰區財政局,是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北辰區財政局
  • 辦公地址:天津市北辰區京津路505號北辰大廈A座18-21層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隸屬: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本區財政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本區重大經濟政策和措施,提出運用財源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區與鎮、街、開發區財政分配政策,深化和完善區鎮兩級財政體制改革。落實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源政策。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財政、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或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依法規範和完善財政監督管理機制。指導各鎮、街、開發區財政管理工作。
(三)承擔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預算及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支出標準、定額,負責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推進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本區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照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六)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七)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收取區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
(八)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財政投資評審工作,審核財政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工程的概預(結)決算。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落實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基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十)負責制定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承擔區政府性債務狀況的監管、區政府性債務預算管理、統計分析和風險監控等工作。
(十一)負責本區的會計管理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組織推動會計人員的教育與培訓工作。
(十二)貫徹落實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管理的有關規定。
(十三)貫徹落實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招投標和監督評估制度。負責落實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推進財源(稅源)服務體系建設,掌握財源(稅源)工作動態、提出財源(稅源)建設建議和意見。
(十五)負責本系統理論政策研究、信息化建設、宣傳教育、信息和諮詢工作。
(十六)負責在職責範圍內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推進安全生產發展。
(十七)負責本系統支持招商引資的工作。
(十八)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九)承擔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職能轉變。
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構建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財政關係。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實施績效管理。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巨觀調控職責分工。區財政局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發揮發展規劃、計畫、產業政策在巨觀調控中的導向作用,形成更加完善的巨觀調控體系,提高巨觀調控水平。
2.與區政府政務服務辦公室的有關職責分工。(1)區財政局負責依法對本部門行政職權內的行政許可事項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並對涉及撤銷或建議撤銷行政許可的處罰情況和涉及失信、欺詐等有關誠信違法行為的處罰情況通報區政府政務服務辦公室。負責將涉及本部門行政審批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的變更情況,以及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涉及行政審批相關檔案等資料抄送區政府政務服務辦公室。協助區政府政務服務辦公室協調上級主管部門辦理相關審批事項,配合參與重大行政審批事項的技術論證和社會聽證等工作,並負責協調相關專家出席。(2)區政府政務服務辦公室負責向區財政局通報行政審批事項辦理的具體情況,提供相應信息資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和制度建設工作,加強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綜合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組織協調推動綜合性工作。負責本系統組織人事、工會、團委、婦聯、文秘、機要、保密、老幹部、檔案管理、政務公開、重要會議組織、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制定內部管理制度,承擔本系統財務資產、安全保衛、信訪等後勤保障管理工作。組織推動提案、建議、信息、宣傳、局機關績效管理等工作。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負責初核反映本系統黨員幹部、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案件。
會計監督科
負責本區會計管理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貫徹會計法律、法規、政策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管理和指導代理記賬工作。負責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務工作。負責對會計工作的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制定有關規章、制度。負責會計規範性檔案、處罰文書以及簽訂的重要契約等法律風險事項的法律審核,向業務管理機構反饋監督結果及意見。負責本局內部控制管理和本區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相關工作。對區屬各單位財政、財務會計事項實施監督,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及財經紀律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受理相關信訪舉報案件的查處工作。建設和管理本局信息化工作,負責各類網路運行維護體系和信息安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財政管理套用系統的需求管理和開發工作,負責財政數據管理和套用體系建設。
預算科
負責擬訂本區財政體制、預算管理、轉移支付等制度和區域性財政政策。負責擬訂本區財政中長期發展規劃和財政綜合性改革的政策和制度,統籌協調和督促落實重大財政體制改革任務。編制區級預算和調整預算,彙編全區預算。負責預算公開工作,分析預測預算執行情況,審核辦理預算調整變更、預備費支出,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預算等建議。負責與市財政年終結算和轉移支付工作。擬訂財政投資、績效評價政策的制度和辦法。審核區級部門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牽頭組織落實預算績效全流程管理制度,對區級財政支出重點進行績效評價並提出績效、問責和獎懲建議,組織區級部門開展績效自評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審計部門對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審計意見的落實。
國庫科
負責執行本區國庫管理、國庫集中收付、金庫管理、總預算會計等制度,擬訂相關管理及實施辦法。編制和批覆區級決算,彙編全區決算。負責決算公開相關工作,統計分析全區收支情況。負責管理區級財政專戶,審批區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負責財政預算資金核算工作。
行財科
負責本區行政、政法、軍隊、武警、人力資源、醫療保障、衛生健康、民政、退役軍人、教育、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監管等單位的項目預算編制、執行等工作。管理相關領域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年度項目預算和專項資金預算安排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落實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基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財源建設科
掌握我區財源(稅源)工作動態,提出財源(稅源)建設意見和建議。制定鎮街園區財政體制檔案,指導鎮街園區編制年度財政預算、決算及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鎮街園區財政體制結算。負責稅源備案、統計工作,推動鎮街園區財源建設工作。
經濟發展科
負責工業、商務、科技、金融、生態環境、發改委、國資委等單位的項目預算編制、執行等工作,管理相關領域專項資金。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年度項目預算和專項資金預算安排建議。
農業農村科
負責農業農村、水務等單位的項目預算編制、執行等工作,管理相關領域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年度項目預算和專項資金預算安排建議。
基本建設科
負責道橋、建設、城市管理等單位的項目預算編制、執行等工作,管理相關領域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年度項目預算和專項資金預算安排建議。負責本區財政性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的財務管理,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管理使用和配套資金到位情況。實施基本建設工程預、決算審查,組織對基本建設項目的評審工作。
政府採購科
落實本市政府採購實施辦法,管理政府採購計畫。貫徹執行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政府購買服務的招投標和監督評估制度。負責本區政府採購預算編制、執行等工作,對政府採購活動及區級政府集中採購機構進行監督檢查。處理區級預算單位政府採購項目投訴。
綜合科 負責政府非稅收入、政府性基金和財政票據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彩票資金。負責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執行等工作。負責國土資源局、土地整理中心等單位的項目預算編制、執行等工作,管理相關領域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年度項目預算和專項資金預算安排建議。
債務科
負責制定區級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負責全區政府債務限額管理。編制年度政府債務預算,制定全區政府債務分配方案,監管政府債務使用與償還情況。建立政府債項目儲備庫,負責政府性債務的統計分析和預警報告,建立債務風險化解和應急處置機制。承擔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相關規範管理工作。
預算編審科
負責管理部門或單位的機構、人員等基礎信息資料和動態變化情況,建立檔案。負責批覆部門預算,擬定部門經費定額標準,參與研究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政策。審核並匯總各部門基本支出預算。負責預算編審有關資料的存檔和管理掌握預算執行情況,對影響預算編制的相關因素進行調查了解,提出解決意見,並負責相關培訓工作。承擔預算編制管理政策性諮詢服務工作。

現任領導

吳佩立 區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一級調研員
岳先春 區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調研員
李燕梅 區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守勇 區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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