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鑑定費

2017年2月8日,重慶晨報報導《四川現天價司法鑑定費:簽名、指紋和印章需17萬》。四川王萬瓊律師接手的一起案件涉及金額3000萬元,審理期間需要對當事人的簽名、指紋和兩枚公司印章進行司法鑑定。但其當事人卻被告知司法鑑定需要收取17.28萬元的司法鑑定費。

事件經過,事件原因,兩會提議,

事件經過

2017年2月8日,重慶晨報報導《四川現天價司法鑑定費:簽名、指紋和印章需17萬》。四川王萬瓊律師接手的一起案件涉及金額3000萬元,審理期間需要對當事人的簽名、指紋和兩枚公司印章進行司法鑑定。但其當事人卻被告知司法鑑定需要收取17.28萬元的司法鑑定費。
2月8日,四川求實司法鑑定所工作人員劉芝貴表示,該案件的司法鑑定費是按照國家發改委、法務部2009年出台的《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計算的。儘管該辦法已經在去年廢止,但四川還沒出台新的收費標準,因此仍按此計算。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因案件審理需要委託四川求實司法鑑定所對一起涉及標的為3千萬元的契約中的筆跡、指印及印章進行鑑定。委託鑑定事項涉及筆跡、指印、印章(兩枚)三個項目。
該所參照原《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發改價格[2009]2264號)第八條的規定,對該案應收鑑定費計算如下:筆跡鑑定費57000元、指印鑑定費57000元、印章鑑定費58000元(一枚印文按標的收費為57000元,另一枚印文再按基數收費1000元),總計172000元。
該所鑑定人劉芝貴以簡訊形式將鑑定收費數額及該所賬戶信息告知給該案鑑定申請方賀某,並在上述金額基礎上增加800元,解釋為鑑定費171000元加1800元文審費、雜費、存檔費總計172800元。四川司法廳指出,四川求實司法鑑定所尚未正式受理該案鑑定委託,也未實際收取任何費用。
四川司法廳認為,四川求實司法鑑定所計算該案收費數額為172000元,是參照原《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得出的計算結果,但該“文審費、雜費、存檔費”等項目收費數額無相應依據。
對此,四川司法廳已責令四川求實司法鑑定所整改,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訓誡。

事件原因

2月8日上午,四川省司法廳司法鑑定管理處工作人員回應稱,四川新的司法鑑定收費標準確實仍未出台。
律師表示,舊的《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在2016年5月1日已廢止,四川省新的辦法還沒出來,在法律層面處於真空狀態。

兩會提議

法務部長態度
3月12日上午,法務部部長張軍在回應“天價鑑定費”時介紹,目前全國已經有16個省區市制定了符合地方實際的司法鑑定標準,剩餘地區將在今年出台相應標準。
張軍說,目前我國由司法行政機關監管的法醫類、物證類、聲像類和環境損害類四大類司法鑑定機構,共有4400多家,司法鑑定從業人員58000多人。這些被稱作“白衣法官”的鑑定人,為訴訟公正、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運用專業知識、科技能力,提供了人們無所替代的幫助發揮了巨大作用。
但在此過程中,確實有鑑定質量、收費管理的問題。張軍說,司法行政機關近年來通過監管,平均每年撤銷百餘個鑑定機構,3000到4000名鑑定人。例如去年有132個鑑定機構,4400個鑑定人被註銷登記,之後“永遠不能踏入(司法鑑定)”。
張軍表示,如此大的數量被註銷,也提示司法行政機關關注司法鑑定人準入門檻是不是足夠嚴,進入後監管是不是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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