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大齋期)

四旬期

大齋期一般指本詞條

四旬期(舊稱嚴齋期),是基督宗教的教會年曆一個節期。正教會稱之為大齋期(或稱大齋節期),而基督新教信義宗稱預苦。英文寫作Lent,意即春天。拉丁教會稱Quadragesima,意即四十天(四旬)。大齋期由大齋首日聖灰星期三/塗灰日)開始至復活節前日止,一共四十天(不計六個主日)。

天主教徒以齋戒、施捨、克苦等方式補賠自己的罪惡,準備慶祝耶穌基督的由死刑復活的“逾越奧跡”。四十日的時間起源於耶穌約旦河受洗後,到荒野禁食並三退魔鬼以食物、權勢與對天主的信賴的試探。

東正教與天主教類似,但有這極其嚴格的齋戒制度,東正教的齋戒,來源於兩千年前的宗徒時代,與天主教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改革後縮短齋戒不同,正教徒需要守全部四十日的齋戒。這是所有正教齋期中最長和最嚴格的,故而被稱之為“大齋期”。

大齋期的天主教禮儀顏色是紫色,但棕樹節(Palm Sunday)主日也是紫色,復活節前的主日,紀念耶穌基督榮進聖城。

由於大齋期的日期與農曆新年一樣以陰曆為參考,因此這兩項活動經常都會重疊。有某些教會為免與農曆新年衝撞,會在必要時把某些儀式順延一個星期舉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旬期
  • 外文名:Lent
  • 又叫:大齋期
  • 公教禮儀顏色:紫色
  • 主日:六個主日
  • 特徵:齋戒、刻苦補贖
大齋期主日,天主教四旬期禮節,東正教大齋期禮節,

大齋期主日

大齋期一共有六個主日:
大齋期第一主日/大齋第一主日/預苦期第一主日/四旬期第一主日
大齋期第二主日/大齋第二主日/預苦期第二主日/四旬期第二主日
大齋期第三主日/大齋第三主日/預苦期第三主日/四旬期第三主日
大齋期第四主日/大齋第四主日/預苦期第四主日/四旬期第四主日
大齋期第五主日/大齋第五主日/預苦期第五主日/四旬期第五主日
棕枝主日/棕樹主日/聖枝主日/大齋期第六主日
(棕枝主日)之後的聖周亦計算在大齋期之內。

天主教四旬期禮節


   四旬期開始於聖灰禮儀星期三,結束於聖周六,期間共有六個主日。《禮儀年度改革總則》第27號說:“四旬期是為慶祝逾越節的準備期。禮儀藉著不同階段的基督徒入教儀式,準備望教友慶祝逾越奧跡,也使信友藉紀念洗禮、做苦行,為度逾越節做準備。”所以,依照傳統禮規,整個四旬期的彌撒祭服為紫色,禮儀中不念“阿肋路亞”;風琴或其它樂器除非為支持歌唱,也不可用,只有第四主日,又稱“喜樂主日”,彌撒中可用風琴或其它樂器。第五主日,將聖堂中的苦像及其它聖像遮掩;苦像遮掩至聖周五禮儀完畢之後,而聖像要遮掩至復活前夕的開始。“四旬期”是逾越節(復活節)前的四十日準備期。在此時期內,信友們特別祈禱、克己做補贖,尤其是守齋,故舊名稱叫“封齋期”。
四旬期的精神即是洗禮與苦行。關於洗禮,如果堂區內有成年望教者,信德已經成熟,決定復活節前夕領洗,則整個四旬期為最後的準備階段。關於苦行,除聖灰禮儀及聖周五守大小齋外,教會更強調日常的克己修德、回頭改過及仁愛善行。

東正教大齋期禮節

整個與大齋期相關連的禮儀時期共有十周的時間,可以分為三部分:預備期,大齋期,聖周(偉大之周)。按照尼西亞大公會議的決議,復活節的日期是在每年春分後的第一個望日(月圓日)後的第一個主日。而大齋預備期開始於復活節前的第十個主日——稅吏法利塞人主日,一直到復活節前第七個主日——離乳主日(出樂園主日)為止,共有三周的時間。離乳主日後的瞻禮二(周一)被稱為“潔淨瞻禮二(周一)”,從這一天一直到復活節前的主日——聖枝主日之間的六個星期是大齋期。而聖枝主日後的一周則是聖周。這段時間,不一定舉行金口約安事奉聖禮,而會舉行聖瓦西里事奉聖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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