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2、研究提出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機制;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縣科技創新能力。
3、組織編制全縣科技發展戰略及中長期規劃,擬訂科技政策的規定。
4、研究落實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
5、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重大科技研究、科技攻關、科技創新工程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全縣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訓計畫;負責重點攻關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重點新產品試製計畫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等科技開發與推廣工作;負責全縣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電子信息產品等認定和推薦工作。
6、貫徹執行國家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我縣的科技合作與交流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廣泛開展國內外科技合作與交流。
7、大力推動民營科研機構、科技企業的發展,促進科技社會服務體系的服務,指導全縣第三產業的發展;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信息、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統計、技術市場、專利工作和山江湖開發與治理及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等。
8、承辦上級業務部門、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