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

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省、自治區電網:負荷2000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30%以上,負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的減供負荷40%以上。

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

特別重大

1.區域性電網:減供負荷30%以上。
2.省、自治區電網:負荷2000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30%以上,負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的減供負荷40%以上。
3.直轄市電網:減供負荷50%以上,或6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4.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電網:負荷200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重大

1.區域性電網:減供負荷10%以上30%以下。
2.省、自治區電網:負荷2000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13%以上30%以下,負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的減供負荷16%以上40%以下,負荷1000兆瓦以上5000兆瓦以下的減供負荷50%以上。
3.直轄市電網:減供負荷20%以上50%以下,或30%以上6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4.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電網:負荷200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負荷2000兆瓦以下的減供負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5.其他設區的市電網:負荷60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較大

1.區域性電網:減供負荷7%以上10%以下。
2.省、自治區電網:負荷2000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10%以上13%以下,負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的減供負荷12%以上16%以下,負荷1000兆瓦以上5000兆瓦以下的減供負荷20%以上50%以下,負荷1000兆瓦以下的減供負荷40%以上。
3.直轄市電網:減供負荷10%以上20%以下,或15%以上3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4.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電網:減供負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5.其他設區的市電網:負荷60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負荷600兆瓦以下的減供負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6.縣級市電網:負荷15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一般


1.區域性電網:減供負荷4%以上7%以下。
2.省、自治區電網:負荷2000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5%以上10%以下,負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的減供負荷6%以上12%以下,負荷1000兆瓦以上5000兆瓦以下的減供負荷10%以上20%以下,負荷1000兆瓦以下的減供負荷25%以上40%以下。
3.直轄市電網:減供負荷5%以上10%以下,或10%以上15%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4.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電網:減供負荷10%以上20%以下,或15%以上3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5.其他設區的市電網:減供負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6.縣級市電網:負荷15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負荷150兆瓦以下的減供負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附屬檔案2
國家大面積停電事件
  應急指揮部組成及工作組職責
國家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主要由發展改革委、中央宣傳部(新聞辦)、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國資委、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安全監管總局、林業局、地震局、氣象局、能源局、測繪地信局、鐵路局、民航局、總參作戰部、武警總部、中國鐵路總公司、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等部門和單位組成,並可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增加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和相關電力企業。
國家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設立相應工作組,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如下:
一、電力恢復組:由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水利部、安全監管總局、林業局、地震局、氣象局、能源局、測繪地信局、總參作戰部、武警總部、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等參加,視情增加其他電力企業。
主要職責: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組織電力搶修恢復工作,儘快恢復受影響區域供電工作;負責重要電力用戶、重點區域的臨時供電保障;負責組織跨區域的電力應急搶修恢復協調工作;協調軍隊、武警有關力量參與應對。
二、新聞宣傳組:由中央宣傳部(新聞辦)牽頭,中央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安全監管總局、能源局等參加。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加強新聞宣傳報導;收集分析國內外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電信和網際網路管理,正確引導輿論;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三、綜合保障組:由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國資委、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能源局、鐵路局、民航局、中國鐵路總公司、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等參加,視情增加其他電力企業。
主要職責:對大面積停電事件受災情況進行核實,指導恢復電力搶修方案,落實人員、資金和物資;組織做好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及時組織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民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維護供水、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設施正常運行;維護鐵路、道路、水路、民航等基本交通運行;組織開展事件處置評估。
四、社會穩定組:由公安部牽頭,中央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能源局、總參作戰部、武警總部等參加。
主要職責: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藉機傳播謠言製造社會恐慌,以及趁機盜竊、搶劫、哄搶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打擊囤積居奇行為;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單位的警戒;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等工作,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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