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1996年經濟體制改革實施要點

《大連市1996年經濟體制改革實施要點》是一部1996年04月28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1996年經濟體制改革實施要點
  • 發布單位:80608
  • 發布日期:1996-04-28
  • 生效日期:1996-04-28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簡介,正文內容,

簡介

【發布單位】80608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96-04-28
【生效日期】1996-04-2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正文內容

大連市1996年經濟體制改革實施要點
(1996年4月28日大政發〔1996〕36號)
根據黨的十四屆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體改工作會議及省箔濟工作會議、體改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總體部署,1996年我市經濟體制改革要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為中心,抓住轉變政府職能這一關鍵環節,配套推進市場體系、社會保障體系和巨觀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同時搞好其他方面的改革。通過經濟體制改革,推動經濟成長方式的轉變,促進我市經濟持續、快速和健康發展。
一、著眼於從整體上搞活國有經濟,大力推進國有企業改革
1.切實抓好現代企業制度試點。對首批試點企業,要在繼續抓好方案論證、審批的同時,把工作重點轉入方案的實施。在試點工作中要全面、準確地把握現代企業制度“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基本特徵,把改革、改組、改造和加強企業管理結合起來。對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一些難點和重點問題,如明確國有資產投資主體、落實國有資產經營責任、規範政府和企業行為、最佳化資產負債結構、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分流企業富餘人員、建立科學的企業內部管理機制等要有所突破。在總結首批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再選擇一批有條件的企業擴大試點。
2.繼續推進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公司制改制。對已列為首批改制對象的20家國有企業要繼續抓緊實施。下大力量抓好改制企業內部管理機制的轉換。根據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經營機構相互獨立,又相互制衡的原則,依法建立和完善由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組成的科學、規範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健全企業財務會計制度,深化企業勞動、人事、工資制度改革。國有企業的公司制改制,除少數企業採取國有獨資公司形式外,大部分企業要採取投資主體多元化和股本結構合理化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形式。在實施、完善首批企業公司制改制的同時,再選擇10家企業實施公司制改制。繼續按照《國務院關於原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進行規範的通知》(國發〔1995〕17號)和國家體改委、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於做好原有股份有限公司規範工作的通知》(體改生〔1995〕117號)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配套法規,進一步規範完善現有股份有限公司。認真組織好“大顯”、“熱電”和“渤海飯店”3家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工作,積極爭取龍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年內上市交易,並力爭在發行B股和境外上市方面有所突破。
3.完善和發展企業集團。對已組建的企業集團,要完善其財產組織體系、資本運營方式和內部治理結構,著重建立和完善以資本為紐帶的母子公司體制。圍繞形成我市支柱產業,搞好集團發展戰略的研究,制定集團發展規劃,加強企業集團的綜合改革和改組改造,形成規模經濟、提高我市經濟的整體素質。要規範政府對企業集團的管理,做好“規劃、協調、監督、服務”工作。要制定扶持重點企業集團的有關政策,在企業籌資、利用外資、自營進出口權等方面,優先支持其發展。
4.進一步放開放活國有小型企業。對數量眾多的國有小型企業,區別不同情況,採取兼併、合併、租賃、出售或股份合作制等形式進行改組、改制。在放開放活國有小型企業的過程中,要加強監管,嚴格進行資產評估,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引導國有小型企業上規模、上檔次,使其逐步健全的經營和發展機制。
5.積極推進存量資產的流動和重組。著眼於搞活整個國有經濟,以市場為導向,打破地區、部門和所有制界限,引導國有資產向優勢產業和高效益領域轉移,有效地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從政策扶持、債務處理和職工安置等多方面創造條件,鼓勵優勢企業兼併劣勢企業。既要鼓勵本地區國有企業之間的兼併、收購和劃轉,也要支持跨地區、跨部門的企業重組。對10家企業實施破產、對30家企業實施兼併。實施兼併破產,要把職工安置放在首位,切實消除債務包袱,轉換機制。充分利用級差地租,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利用土地資源優勢,通過搬遷改造發展優勢產業和優勢產品,提高經濟效益。積極引進外資、通過合資、合作盤活存量資產,對現有企業進行改制和改造。
6.採取多種措施化解企業債務包袱。充分利用國家和省賦予我市的最佳化資本結構政策,在進行資產債務重組等方面要有大的突破。在企業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可將企業間的債權轉變為股權,重新核定資本金。國家“撥改貸”基金形成的債務,可區別情況轉為國家資本金。對企業兼併、破產或出售中遇到的過度負債問題,區別不同情況,分別採取債務隨轉,沖銷銀行呆帳準備金,或免息、停息、展期歸還本金等辦法解決。有條件的企業可以引入中介機構和其他投資機構進行股本融資。對有發展潛力企業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經財政部門、土地部門和企業三方簽定協定讓渡給企業,解決企業過度負債問題。注意建立企業增加運營資金的新機制,提取的公積金要按國家規定轉增資本金,國有資本的投資收益和產權轉讓收入應當主要用於國有資本的再投入。
7.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分流企業富餘人員。對於企業興辦的社會公益性事業,可以採取從企業全額補貼到部分補貼,再到完全取消補貼的辦法,逐步從企業中分離出去。對11家市屬工業企業自辦的22所中國小校進行一次性分離,其教育經費5年內由市財政、市教委、當地財政和企業共同負擔,5年後企業不再負擔教育經費;結合醫療制度改革,研究企業自辦醫院的分離辦法,逐步將企業自辦醫院分離出去。企業分流的富餘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由社會保險機構承接;有能力自謀職業的,在落實社會保險待遇的前提下可自謀職業;其餘的由就業機構協助重新就業。有條件的企業要積極興辦第三產業,安置富餘人員。
二、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加快構建國有資產管理和運營體系
8.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按照政企分開的原則,規範政府和企業的行為,全面落實企業的經營自主權,切實減少政府部門對企業的行政干預。加大政府機構改革力度,政府的經濟管理職能要真正向制定和執行巨觀調控政策上轉變。要研究制定11個專業經濟管理部門的改革方案,逐步把專業經濟管理部門從政府中分離出去,改組為不具有政府職能的經濟實體、自律性行業管理組織或國家授權經營國有資產的資產經營公司。改組中,要防止簡單地把專業經濟管理部門翻牌為公司、保證企業充分行使自主經營權。
9.積極建立國有資產管理和運營體制。要制定把政府社會經濟管理職能和國有資產所有者職能分開的具體途徑和辦法。通過建立有效的國有資產管理和運營體制,進一步把國有資產行政管理職能與國有資產運營職能分開。積極探索構建新的國有資產行政管理體系。加快對國有資產控股公司、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和大型企業集團授權經營國有資產的步伐,對國家投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產權結構進行調整和規範,構建國有資產的運營體系。按照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管理、企業自主經營的原則,加強對各類國有資產運營機構的監督與管理。
三、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深化流通體制改革
10.進一步發展商品市場。大型商品批發市場建設,要提高運營效率,增強其產品集散、信息反饋等多方面功能,擴大市場輻射能力。穩步發展規範化的市場中介組織。加強市場監管,規範流通秩序,制止不正當競爭,保護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發展配送中心、直達供貨、代理制、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規範完善國際商品拍賣中心,糧食、水產品、木材等市場,要進一步向全國性、區域性大型市場發展。
11.積極培育和規範要素市場。結合國有企業改革,重點培育資本市場和勞動力市場。加強資產評估,規範產權交易行為,穩步發展產權交易市場。發揮大連口岸優勢,積極運用各種有效手段,吸引國內外資本。改革阻礙勞動力合理流動的制度和管理方式,形成就業平等競爭、勞動力有序流動的機制。發展完善土地市場,擴大土地有償使用範圍,將商業用地依法納入有償使用的軌道。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主要採取公開拍賣形式。結合科技、教育體制改革,進一步發展技術、信息市場。
12.加快少數重要商品流通體制改革。糧食系統進一步推進和完善政策性和商業性業務分離。全市城鄉全面推行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疫。農副產品要發展產銷一體化的經營組織,搞好批發市場建設。整頓和完善成品油市場的流通體制。完善重要商品的儲備制度和風險基金,減少流通環節,降低流通成本。
13.全面推進供銷合作社體制改革。進一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的決定》,緊緊圍繞把供銷合作社真正辦成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這一目標,理順供銷合作社的組織體制,強化其為農服務的功能。以基層供銷社改革為重點,實行多種形式的經營責任制,加強監督管理。積極探索基層供銷社增加資本金,化解債務、人員包袱的有效途徑,提高基層供銷社的經濟效益。
四、積極推進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14.實施醫療制度改革,完善養老和失業保險制度。城鎮職工醫療制度改革,要抓緊制定實施細則和配套辦法,做好方案實施的各項準備工作,7月1日起在我市中山、西崗、沙河口和甘井子等4區組織實施。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要全面推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制度,建立職工查詢制度,達到一人一卡。進一步擴大養老金統支範圍,探索離退休人員實施社會化管理的途徑。積極開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提高養老保障水平。農村養老保險要進一步鞏固已有的全保區,重點加快莊河、瓦房店和普蘭店等3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進度,擴大覆蓋面。繼續進行農村住院醫療保險的試點,並適當擴大試點面。失業保險要調整保險基金的使用結構,把失業救濟與安置結合起來,廣開就業渠道,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全面實施“再就業工程”,全年要安置企業富餘職工和城鎮失業人員4萬人。
15.加快探索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管理體制。按照《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箔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的要求,積極探索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管理機構,統一負責全市各類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的養老、醫療、失業等保險的行政管理。根據政事分開的原則,盡籌建立獨立經營、統一精幹的法定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依法從事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支付和運營。建立由政府部門和社會公眾代表參加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組織,加強對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和運營的監督。
16.繼續推進城鎮住房制度改革。以提高住房公積金歸集率和推進出售公有住房為重點,促進住房制度改革進一步深化。市內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歸集率,力爭年內提高到80%以上。全年力爭出售直管公房4500套以上,出售單位自管房9000套以上。繼續加大公有住房租金調整力度,年內使租金水平達到雙職工家庭平均收入的5%。在提高租金和售價的同時,研究合理加大工齡折扣,拉長分期付款或抵押貸款的時間跨度,以加快公有住房出售,增加回收資金,縮短新舊制度轉軌過程。繼續搞好“安居工程”,加快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積極推行物業管理,促進住宅管理、維修的社會化和市場化。
17.加強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社會互助和社會服務。對部分生活困難的人員,要通過各種途徑幫助他們擺脫困境。在住房、醫療等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過程中,對由於支出費用過高而影響基本生活的家庭,可從單位福利費中給予適當補助。優先安置生活困難的下崗待業人員再就業。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建立和擴大各類社會救濟和慈善基金,為生活困難的人員提供幫助。興辦各種便民、利民的社會服務組織,促進社會保障體系的全面完善。
五、改革巨觀管理體制,完善巨觀管理體系
18.進一步完善新財稅體制。抓緊完善分稅制,清理並取消到期的各種過渡性措施,研究制定市和縣(市)、區之間科學規範的轉移支付制度,統一預算制度,加強財政監督。繼續加強稅收征管體制改革,建立科學嚴密的稅收征管體系。搞好增值稅的交叉稽核,形成合理的監督審查機制。清理各種稅收減免,制定和完善個人所得稅征管的具體辦法。
19.探索建立與區域性金融中心相適應的金融管理和運營體制。加快建立商業銀行體制,全面推行銀行資產負債比例和風險管理,促進銀行依法穩健箔營,提高銀行資產質量。積極探索處理銀行不良資產的有效辦法。處理銀行不良資產要與化解企業債務包袱緊密結合起來,區別不同情況,由企業、銀行和財政各承擔一部分責任,逐步消化,統籌解決。完成城市合作銀行的組建,積極準備組建農村合作銀行。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銀行結售匯,改善其經營環境。繼續加大金融對外開放力度,積極引進國內外金融機構,拓寬經營業務,增強金融市場輻射能力,發展跨地區、跨國界的融資網路,逐步形成多門類、高層次、國際化的比較完善的金融體系。
20.繼續深化計畫投資體制改革。計畫要以市場為基礎,增強巨觀性、戰略性和政策性,在產業升級、國土開發、環境保護、形成規模經濟和加快技術進步等方面發揮引導作用。進一步減少政府對經濟活動的指令性控制,通過貫徹財政政策、產業政策和技術政策等間接手段引導資源配置,實現結構調整。計畫工作要從著重於國有經濟轉變為對整個國民經濟的規劃、引導和調節,繼續縮減實物管理和投資項目管理,加強經濟預測,提高協調各種巨觀政策手段的能力。繼續建立和完善新的計畫指標體系,加快改進國民經濟核算體系。
投資體制改革,把市場競爭機制引入投資領域。競爭性行業的新項目要完全推向市場,由企業承當投資主體。政府掌握的建設資金,主要用於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公益事業。建立嚴格的投資責任制,強化投資風險約束機制。新開工建設的生產經營性項目一律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屬於新建企業的項目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先設立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後開工建設。所有新建項目都必須落實應有的資本金,包括鋪底流動資金,才能登記註冊,向銀行申請貸款或向社會籌集資金。
六、全面深化農村體制改革,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
21.進一步穩定和完善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和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繼續做好延長土地承包期工作,建立規範的土地使用權流轉制度。廣泛推選“兩田制”,穩步推進土地的適度規模經營。發展完善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不斷擴大服務範圍,強化服務功能。積極探索建立農業保險體系,為農業生產提供保險服務。
22.全面深化縣區城鄉企業改革。以產權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加大縣區國有小企業、城鎮集體企業、鄉鎮企業的改革力度。採取出售、轉讓、租賃、兼併、破產、委託經營等多種形式,促進企業產權流動和重組;在嚴格規範的基礎上,繼續推進城鎮集體企業和鄉鎮企業的股份合作制試點;通過聯合、兼併、控股、參股等多種形式,壯大優勢企業和發展大型企業集團,特別要發展大型鄉鎮出口創匯企業集團。積極探索建立縣區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管理、監督和運營體系。
23.加快農村經濟的產業化進程。要圍繞糧食、水產、水果、畜牧、蔬菜和土特產等主導產業,按照產供銷、種養加、貿工農、科工貿一體化經營的原則,把建設生產基地和發展龍頭企業緊密結合起來,發展各具特色的公司加農戶的產業實體,實行多層次、多形式、多元化的最佳化組合,逐步形成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一體化經營、社會化服務、企業化管理的新格局,更好引導農村產業進入市場箔濟。
24.發展和完善縣鄉市場體系。要進一步發揮本地區的資源優勢、產業優勢和地理位置優勢,改造和發展農村集貿市場和各類專業批發市場,擴大規模,提高檔次。要建成一批區域性的農副產品集散中心。繼續培育農村勞動力、土地、資金、技術、信息等生產要素市場。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備、輻射力強的縣鄉市場體系。
25.繼續搞好縣區改革試點工作。列入國家縣級綜合改革試點的瓦房店市和列入省縣級綜合改革試點的普蘭店市、金州區及甘井子區要按照試點的總體方案和各項配套方案的要求,繼續整體推進,重點突破,年內要取得階段性成果。列入國家農村改革試驗區的甘井子區、金州區、普蘭店市,要繼續進行發展鄉鎮出口創匯企業集團的改革實驗項目。列入省城區綜合改革試點的西崗區,要抓緊制定試點總體方案和配套方案,報省批准後,認真組織實施。列入國家和省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的皮口、復州城等小城鎮,要按照“加快改革、規範起步、依法建設、健康發展”的原則,圍繞小城鎮建設,協調推進綜合配套改革。
七、加快科技教育體制改革,推進科技教育與經濟的一體化進程
26.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科研機構改革,要穩定基礎性研究、高新技術研究、長遠套用研究、社會公益性研究和重大科技攻關研究,放開、放活絕大部分與經濟發展密切相關的技術開發和技術服務型科研機構,使其成為面向市場、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法人。加強科研院所與企業之間的聯合合作,推動科研院所進入大型企業集團。鼓勵企業建立科技開發機構,使企業成為技術開發的主體,逐步形成自主創新的技術進步機制。繼續推進技工貿、技農貿、產學研一體化。積極發展民營科技企業。大力發展高新技術及其產業,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進一步搞好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體制改革,促進高新技術與其他生產要素的最佳化組合,加速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創新,推進高新技術成果的商品化、產業化、國際化。
27.加快教育體制改革。積極探索與社會主義市場箔濟體制相適應的辦學體制,逐步形成政府辦學為主,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新體制。基礎教育要加快企業自辦學校和幼稚園向社會化過渡。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提高勞動力素質。以國中後職業教育為重點,繼續發展高中後職業教育,創辦高等職業學校,逐步建立初等、中等、高等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平衡發展、相互溝通的教育體系。改革職業教育辦學體制,大力提倡民間、私人辦學和國際合作辦學。加強成人教育和社會辦學的規範化和法制化。
八、加大對外經貿體制改革力度,努力擴大對外開放
28.改善投資環境,積極有效地利用外資。按國際慣例改善投資環境,加強法制建設,提高區域配套能力,增闢融資渠道,最佳化外資投向。根據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和利用外資方面國內外形勢的變化,積極調整對外資的導向政策,注重引導國外大企業、大財團和基金組織參與我市基礎設施、基礎產業、支柱產業重點項目建設和國有企業的技術改造。積極擴大零售商業、金融、保險等方面的對外開放。
29.加快外貿企業改革。外貿企業要以經濟效益為中心,以資產保值增值為經營目標,改變主要與創匯掛鈎的分配製度,建立效益工資的分配機制。要研究探索解決外貿企業嚴重虧損問題的具體改革措施。積極發展國際化、實業化、多元化的貿易企業集團,探索外貿企業向貿、工、技、金相結合方向發展的有效途徑,提高國際競爭力。有條件的企業要積極爭取獲得進出口經營權,促進企業走向國際市場。
九、加強經濟法制建設,建立和完善地方法規體系
30.在國家法律、法規約束下,制定和完善規範市場主體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轉變政府經濟管理職能,改善投資環境,促進支柱產業發展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按照有法必依的原則,嚴格依法辦事,保證經濟體制改革在法律、法規約束下有序進行。對新企業、新建設項目以及新的小城鎮等,要從一開始就用已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加以規範,引導、推進其按新體制設計和運行。對一些具備條件的試點領域要儘可能先提出規範性的要求,保證改革的穩步、健康發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