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甘井子區民政局

大連市甘井子區民政局

大連市甘井子區民政局是大連市甘井子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位於大連市甘井子區明珠廣場2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甘井子區民政局
  • 辦公地址:大連市甘井子區明珠廣場2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依法對全區性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進行登記管理和監督檢查責任,推進社會組織誠信建設,完善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負責區管慈善組織認定和公開募捐資格的審批工作。
(三)牽頭擬訂全區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健全和完善轄區社會救助體系,負責轄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工作,參與救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城市取暖、司法等方面的救助政策。負責區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建設工作。
(四)組織實施全區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和民主政治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行政區劃工作;擬定全區行政區劃規劃;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行政區劃勘察工作。
(六)擬訂全區養老和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落實相關福利企業扶持政策,組織、指導福利機構管理工作,推進慈善事業發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特困人員、孤兒、困境兒童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婚姻登記、殯葬管理、救助管理、兒童收養政策,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全區殯葬事業發展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區公墓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監督管理婚姻、殯葬、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機構業務工作。
(八)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全區社會工作、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工作。
(九)負責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區民政局應加強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作,加強對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登記管理和監督檢查,促進全區慈善組織和慈善事業發展,強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困境兒童保障等工作,充分發揮民政部門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十二)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行政審批科)
負責機關工作的協調和督辦,擬訂機關各項工作規章和制度;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保密、政務、政務信息、會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文字綜合、黨群、信訪、離退休幹部、接待、安全、後勤等管理和保障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工作;負責機關編制、人事管理和工資工作;負責機關的國有資產、財務、政府採購的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內設辦理投訴平台訴求;協調推進民政依法行政工作,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民政法制監督工作;落實移交區民政局的事業單位託管人員工資代發;負責民政數據統計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有關行政審批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行政審批等事項的諮詢、受理、審核、辦結工作,擬訂相關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現場勘查、專家論證、技術審查等工作;負責進駐區行政大廳人員的管理,承辦本部門和區行政審批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負責指導實施全區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依法指導村委會、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全面開展社區建設的總體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和民主政治的建議,擬定發展規劃、政策引導和組織推進;指導居委會、村委會組織的建設與管理,引導基層開展居民自治創建活動;組織、協調、推進全區的和諧社區創建活動;指導完善村委會和居委會的各項規章制度;指導村委會、居委會開展村務、居務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基層幹部隊伍建設,做好村委會和居委會成員的培訓教育工作。依法對全區性社會團體、社會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進行年度檢查。
社會救助科
牽頭擬訂全區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健全和完善轄區社會救助體系;負責轄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等工作,並對保障金審批、管理、發放進行監督檢查;協調司法、住房、教育、就業等其他輔助救助工作的落實;負責對全區困難群體的臨時性困難的救助工作;承擔全區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建設工作;組織和指導扶貧幫困等社會互助活動。
社會工作和社會事務科
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全區社會工作、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工作;推進慈善事業發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特困人員、孤兒、困境兒童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全區公墓建設和管理,負責殯葬管理、兒童收養和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區劃工作,擬定全區行政區劃規劃,負責轄區內路街巷命名(更名)和地名門牌辦理工作,負責地名標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區劃勘界工作。
養老和老年人福利科
擬訂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有關標準,落實老年人權益保護、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指導全區福利建設和管理。落實養老福利、60年代精簡退職職工、高齡老人、麻風病人、知青公殘等資金補貼政策。負責全區養老福利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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