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大連市濕地保護的通知

《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大連市濕地保護的通知》是關於大連加強濕地保護工作的一部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大連市濕地保護的通知
  • 地址:大連
  • 目的:加強濕地保護工作
  • 特點:高度重視,切實抓出成效
通知公告,通知內容,

通知公告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大連市是全國濕地類型齊全、數量較多的城市之一。多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濕地保護工作越來越引起社會的關注和支持,濕地得到一定保護,自然生態環境得到較大改善。為進一步做好大連市濕地保護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通知內容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濕地保護工作
濕地與森林、海洋並稱為全球三大生態系統,具有保持水源、淨化水質、蓄洪防旱、調節氣候和維護生物多樣性等重要生態功能。健康的濕地生態系統,是國家生態安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保護濕地,對於維護生態平衡、改善生態狀況、實現人與自然和諧、促進全市經濟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切實把濕地保護作為改善生態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好。要堅持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協調並重,正確處理好濕地保護與開發利用、近期利益與長遠效益的關係,絕不能以破壞濕地資源、犧牲生態狀態為代價換取短期經濟利益。要把加強濕地保護、恢復濕地功能與改善生態狀態和建設生態文明結合起來予以高度重視,切實抓出成效。
二、採取措施,堅決制止隨意侵占和破壞濕地
各地區和各部門要從維護可持續發展的長遠利益出發,認真堅持濕地保護優先的原則,對現有自然濕地資源實行科學規劃、普遍保護,堅決制止隨意侵占和破壞濕地的行為。要嚴格控制亂開亂占亂用自然濕地的行為。凡是列入國際重要濕地和國家重要濕地名錄以及省、市級保護濕地,嚴格禁止開墾占用或隨意改變用途。對開墾占用或改變濕地用途的,要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採取各種補救措施,努力恢復濕地的自然狀況和生態特徵,並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要依法做好濕地登記、發證等基礎工作,為濕地保護和管理提供依據。要強化對自然濕地開發利用的管理。對確需占用自然濕地開發建設或改變濕地自然狀態的,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並報主管部門進行審批。各級政府要加強對自然濕地保護的監督管理,不定期組織力量對違法占用、開墾、填埋以及污染自然濕地的情況進行檢查,依法制止、嚴厲打擊各種破壞濕地的違法行為。對造成濕地生態嚴重破壞的責任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追究其責任。
三、編制規劃,促進濕地保護事業健康發展
濕地保護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國家已發布《全國濕地保護工程規劃(2002-2030年)》,並提出具體指導意見。各地區和各部門要認真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全國濕地保護工程規劃》的要求,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地編制本地區的濕地保護規劃,明確濕地保護目標、建設布局、保護重點和政策措施,為今後規範有序、科學合理地保護建設和開發利用濕地提供必要的依據。各地區要把濕地保護規劃納入本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通過編制和實施濕地保護規劃,真正把《全國濕地保護工程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促進濕地保護工作健康發展。
四、加強管理,加快推進自然濕地保護區建設
各地區和各部門要從保護濕地資源的大局出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濕地主管部門的指導意見,採取積極措施,有計畫、有重點地對野生動物生存、棲息、覓食、繁殖地等適宜地區,建立一批各具重點和各類級別的濕地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特別是對那些生態區位重要、保護重點突出、國際國內關注或受到嚴重破壞的自然濕地,要及時劃定保護區域並建立保護區,實行嚴格有效的保護。對暫不具備條件劃建自然保護區的,也要因地制宜地採取建立濕地保護小區、各種類型濕地公園和濕地多用途管理區、野生動植物棲息地等形式加強保護管理。對因應建不建、應保不保、應管不管和工作不力而造成國家重點、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資源滅失、損傷或造成不良國際和社會影響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強化領導,切實保護好濕地資源
各地區和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濕地保護工作,切實把濕地保護列入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工作責任範圍,從法律制度、政策措施、資金投入、管理體系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各級領導要認真抓好濕地資源保護工作,及時研究解決濕地保護工作中的問題,並在資金上給予必要支持。要認真建立和落實濕地保護部門分工負責制。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地做好相關的濕地保護工作。各級林業部門,要充分發揮濕地保護主管部門的組織協調和指導作用,加強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協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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