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大連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是主管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正局級建制。內設辦公室、宣傳教育處、發展規劃和信息處、科學技術服務處、政策法規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地點:大連市
  • 釋義:政府部門
  • 職責:主管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
簡介,內設機構,辦公室,家庭發展指導處,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中心,人口和計畫生育藥具管理中心,宣傳教育處,科學技術服務處,政策法規處,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處,人事和財務處,計畫生育協會,

簡介

人事處(機關黨委)7個處室;下轄計畫生育幹部培訓中心、計畫生育宣傳教育中心、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計畫生育技術指導所等4個事業單位;掛靠計畫生育協會、人口學會、人口文化促進會等3個群團組織。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工作;負責委機關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查督辦;負責公文處理、檔案、保密、文字綜合工作;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統籌解決人口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電子政務建設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政務接待工作;編報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方案及需求計畫;對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及各級專項經費的使用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委機關行政、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

家庭發展指導處

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家庭發展政策;擬定我市促進家庭發展的政策及家庭發展規劃;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家庭發展能力建設工作;指導各地建立以家庭為單位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體制;開展家庭發展服務能力培訓;按職責分工推進嬰幼兒早期發展等有關工作。

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中心

推廣計畫生育生殖健康臨床技術,指導區、市、縣及鄉鎮技術服務站(室)的業務工作,開設節育技術門診,為育齡民眾提供優生、優育諮詢和技術服務,開展計畫生育科學研究工作。

人口和計畫生育藥具管理中心

負責全市避孕藥具的倉儲、供應、發放、質檢和統計工作,對全市避孕藥具零售市場進行監督和管理,指導各區(市)縣藥具站的業務工作。負責全市避孕藥具的經營使用,按規定和需求編制計畫,為高齡婦女提供優質服務。

宣傳教育處

負責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健康家庭促進計畫;制定全市人口計生系統新聞宣傳工作制度,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宣傳和新聞宣傳工作; 協調黨校開展人口理論教育工作; 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發行和管理工作; 組織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 負責新農村“三新”創建活動; 負責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和關愛女孩活動; 指導基層宣傳教育陣地建設; 負責市人口文化促進會日常工作。

科學技術服務處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科學技術發展和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基層網路建設、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審批、從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人員的《合格證》的審批校驗、科學普及工作等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負責計畫生育孕前服務管理;組織實施生殖健康服務的規劃和規範;組織監督病殘兒、併發症鑑定;協調有關部門對避孕藥具市場進行監督管理;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負責出生缺陷一級干預工作;負責組織優質服務區市縣考核評估、推薦工作,做好“三級聯創”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生殖健康諮詢師培訓和專業隊伍職業化建設工作;推廣人口和計畫生育新技術、新產品引進和推廣套用工作;牽頭協調軍隊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技術專家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政策法規處

負責國家、省、市現行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落實、監督檢查;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社會經濟政策,負責對計畫生育獎勵優待政策落實情況監管;推動獎扶、特扶等制度的落實和確認工作的監管; 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負責全市計畫生育行政案件的複議工作,指導基層做好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負責全市計畫生育行政案件的管理,指導基層對違反法律法規生育案件依法查處;負責市級再生育審批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處理來信來訪和信訪舉報案件的受理;協調指導城市社區計畫生育工作落實;組織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負責法律專家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處

推動落實國家、省、市流動人口管理法律、法規的落實,研究擬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組織開展流動人口示範縣(區)創建活動;全市流動人口基本情況及管理服務情況統計分析;流動人口基本項目免費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政策落實情況監督,開展流動人口便民維權服務;負責對本行政區域流動人口管理責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負責本地流動人口信息交換和委託管理,對國家流動人口信息交換平台套用進行情況監管;依法對招用流動人口的用工單位和個人履行計畫生育管理責任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流動人口違法生育徵收社會撫養費情況監管;協調相關部門實施綜合治理工作。

人事和財務處

負責全委人事管理工作和老幹部工作;負責機關黨委日常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市計畫生育幹部隊伍建設規劃,負責黨政分管領導和計生專乾培訓;負責系統行風評議工作;負責全市人口計生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負責數據分析的綜合管理;負責行政管理服務質量評定;編報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與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方案及需求計畫;對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及各級專項經費的使用實施監督和檢查;負責委機關行政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負責機關黨務日常工作。

計畫生育協會

按照協會章程要求開展工作,負責協會理事會常設機構日常工作,根據理事會要求制定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各級計生協開展社會宣傳活動;負責協調組織聲譽關懷行動;開展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活動;通過項目實施,開展青少年生殖健康、預防愛滋病宣傳教育等活動;負責指導協會基礎網路建設工作;開展國際和國內民間組織交流與合作;負責開展計畫生育保險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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