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大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大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政府職能部門之一,辦公地點位於大連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別名:大連市人社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大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不含醫療保障,下同)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建設,規範全市人力資源市場。
(三)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創業扶持援助政策,推行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統籌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統籌協調選拔高等院校畢業生赴基層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承擔就業形勢分析研判、失業預測預警工作,保持就業形勢穩定。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並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稽核、預測預警工作,擬訂應對預案,保持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和安全穩定運行。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實施國家榮譽制度,規範全市表彰獎勵和評比達標表彰項目,承辦市政府開展的有關表彰獎勵活動。承辦市政府管理的部分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事宜。
(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引進工作。
(七)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擬訂勞動關係政策並完善相關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契約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解決有關農民工工作重點難點問題,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
(八)按分工負責企業幫扶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加強促進就業創業、持續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激勵人才創新創造、保障農民工權益等職責。
(十一)與市教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市教育局等部門擬訂。畢業生離校前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後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內設機構

大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和行政事務;負責會議組織、公文處理、機要檔案管理、信息工作;負責局工作總結和各種綜合材料起草;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保衛、保密、後勤保障工作;組織開展調研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業務的綜合協調、綜合文稿匯集和起草工作,負責績效考核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推進工作,組織協調企業幫扶、國內合作交流和扶貧等工作。
(二)法制處。協調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依法行政工作;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對外簽訂契約等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建立和完善法律顧問制度;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系統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牽頭組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相關社會保障領域的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開展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綜合研究工作,組織專家諮詢工作,負責跨部門業務爭議協調確認工作,組織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業務管理辦法及工作流程,統籌協調全市人社系統的營商環境建設等工作。
(三)規劃財務處。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統計管理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編制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部門經費預決算;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四)行政審批辦公室。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有關行政審批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進入市行政審批局行政審批等事項的諮詢、受理、審核、辦結工作,擬訂相關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協調涉及多部門共同辦理的相關事項,組織辦理事項所需的集體討論、專家論證、參與聽證等;負責進駐市行政審批局人員的管理;指導本系統區市縣(開放先導區)相關部門的行政審批工作;承辦局和市行政審批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處。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就業促進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擬訂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負責擬訂全市創業就業政策;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創業政策;組織開展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來連就業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失業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組織建立失業預警制度;配合有關部門擬訂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承擔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人才開發處(人力資源流動管理處)。按分工擬訂全市綜合性人才政策和發展規劃;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全市職稱工作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博士後管理制度;承擔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引進和服務基層等重大項目;組織開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選拔和服務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留學人員來連工作政策;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政策;指導全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工作。
(七)職業能力建設處。擬訂職業能力建設基本政策和發展規劃;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在國家教育工作方針政策指導下,擬訂技工學校及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推行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擬訂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管理規則,組織擬訂職業技能競賽政策措施。
(八)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工資福利處)。擬定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指導、協調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政策並指導、監督執行,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培訓、獎勵、處分、申訴等工作。擬定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績效工資、津貼補貼、福利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區市縣(開放先導區)事業單位工資福利政策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工資收入水平統計調查工作,負責市直事業單位工資統發工作。負責市直機關工勤人員的相關管理工作。
(九)勞動關係處(信訪仲裁處)。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擬訂勞動關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勞動關係三方協商機制等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和勞務派遣管理實施規範並組織實施;規範企業裁員行為,指導國有企業改制職工安置;擬訂並組織落實最低工資標準制度,完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機制;組織開展企業薪酬調查,發布企業人工成本、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工資指導線等信息;指導勞動標準制定工作;監督指導企業貫徹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擬訂特殊工時管理規範並組織實施;擬訂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政策並組織落實。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信訪事項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預警穩控及應急處理工作;承擔綜治工作(平安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指導監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依法組織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集體爭議)案件;承擔市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市農民工工資清欠聯席會議辦公室和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工作。
(十)考核獎懲任免處。負責市直部門屬處級及以下事業單位承擔的重大決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考核,負責擬定部門屬處級及以下事業單位工作實績考核實施意見,負責組織實施業務工作考核及相關綜合工作,負責指導市直部門屬處級及以下事業單位內部實績考核工作,並組織開展督查考評。指導區市縣做好部門屬事業單位工作實績考核和內部實績考核工作。承辦市政府管理的部分領導人員行政職務任免相關事宜。實施國家榮譽制度,承辦市政府開展的有關評比達標表彰,規範全市評比達標表彰項目,負責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立項、調整、變更等日常協調與管理工作,審核全市各系統向國家、省推薦表彰的對象。
(十一)養老保險處。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含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職業年金、企業年金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離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享受待遇人員基礎養老金調整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因病或非因工(公)死亡的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和離退休(職)人員死亡撫恤待遇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政策和離退休人員採暖費補貼政策;負責參加市本級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視同繳費年限認定工作;負責參加市本級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工作;負責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負責企業特殊工種崗位資格備案工作;負責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落實情況審核備案工作;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業年金、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工作;擬定全市事業單位人員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二)工傷保險處。擬訂工傷保險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工傷康復等工傷保險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擬訂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負責工傷保險協定(定點)醫療機構、康復機構和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資格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工作;承擔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辦法並依法實施監督;受理相關投訴舉報,組織查處重大案件;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運行情況分析及要情統計分析工作;負責企業年金管理機構和年金契約的審核備案工作;負責組織內部審計工作。
(十四)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處)。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系統領導班子實績考核工作;統籌協調局系統行風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領導分工

戴紫童 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局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於學義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規劃統計、財務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內部審計等方面工作;負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政策擬訂及組織實施等方面工作;負責市直部門屬處級及以下事業單位考核、獎懲任免等方面工作;負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工傷保險、採暖費、企業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勞動能力鑑定等業務經辦管理方面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檔案管理服務、政策諮詢服務等方面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規劃財務處、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考核獎懲任免處、養老保險處、工傷保險處,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聯繫西崗區人社局、普蘭店區人社局、金普新區人社局。
徐旭東 局黨組成員、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主任
負責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全面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聯繫甘井子區人社局、莊河市人社局、長興島經濟區人社局。
夏宏傑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行政辦公、政務公開、績效考核、宣傳、機要保密、安全生產、國內外合作交流等方面工作;負責法治建設、營商環境建設,行政審批,勞動關係、信訪穩定、調解仲裁、勞動監察、農民工工資保障等方面工作;負責勞動保障發展研究等方面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辦公室、法制處、行政審批辦公室、勞動關係處(信訪仲裁處),市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學會。聯繫中山區人社局、旅順口區人社局、長海縣人社局。
局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負責(監督)分管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抓好分管領域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生態環境等方面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大連市沙河口區聯合路100號
大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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