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交通局負責全市交通系統搶險救災、應急救援等重點物資運輸指揮協調和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具體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交通局
- 類型:交通局
- 內設機構:辦公室,規劃處等
- 地址:中山路410號
主要職能
(二)組織或參與擬訂交通運輸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市政府規章。
(三)按有關規定,承擔全市公路建設市場的監管責任;組織編制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組織實施全市交通工程建設;負責交通工程造價和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路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與維護的行業管理。
(四)承擔全市道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全市道路運輸場(站)建設的布局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道路客貨運輸、軌道交通、公共汽車、出租汽車、汽車租賃、運輸場(站)經營、車輛維修、車輛技術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及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指導全市交通系統從業人員培訓工作。
(五)參與全市涉及公共運輸配套設施建設項目規劃、設計和驗收等工作;組織推進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工作;提出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和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
(六)指導全市公路和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路路網運行監測與協調。
(七)負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具體工作。
(八)負責編制全市交通系統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重大交通運輸科技項目研發、引進 、推廣及套用;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
(九)負責交通運輸有關涉外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擬訂機關的各項工作規章和制度;負責黨委和行政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信息、保密、信訪維穩、綜合治理、扶貧幫困等工作;負責史志編撰、綜合性檔案起草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協調辦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事務、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處。
負責組織或承擔全市交通運輸發展的巨觀政策、重要課題的調查研究;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深化改革工作,牽頭組織擬訂重大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新聞宣傳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新聞發布、重大宣傳活動的組織實施和輿情監測分析;指導全市交通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負責行業文明創建,指導行業文化建設等工作。
(三)法制處。
負責組織或參與起草交通運輸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市政府規章;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及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協調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組織有關聽證;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執法人員培訓和執法證件管理;負責行政複議,參與行政應訴;負責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
(四)規劃處(大連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
負責組織編制全市公路和道路運輸體系發展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組織編報和下達有關交通基礎設施工程投資項目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基本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承擔交通行業統計和經濟運行分析工作;參與全市涉及公共運輸配套設施建設項目規劃、設計和驗收等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基本建設處。
負責組織擬訂交通基本建設管理的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全市公路建設市場的監管工作;承擔公路重點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承擔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工程造價等有關監管工作,以及其他交通建設項目招投標的審核工作;組織協調交通重點建設項目推進工作。
(六)綜合運輸處。
參與擬訂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參與涉及交通綜合運輸體系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負責道路運輸行業協調與銜接工作;牽頭交通運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制定相關制度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重要運輸服務保障任務;牽頭組織交通運輸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交通運輸有關涉外工作;負責交通運輸有關民意訴求的辦理工作。
(七)科技處。
負責編制全市交通系統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科技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智慧交通建設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推進交通行業的套用;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技術交流與合作;負責交通系統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工作;負責交通系統科技資金使用管理。
(八)安全生產監督處。
負責擬訂全市交通系統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參與應急處置和有關事故調查處理;牽頭組織全市突發公共事件的道路運輸保障工作;牽頭組織交通系統防台防汛和除雪防滑工作;指導全市交通系統搶險救災、應急救援等重要物資運輸工作;承擔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承擔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財務處。
負責擬訂全市交通系統有關籌融資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基本建設資金的籌措;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各專項資金的預決算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及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指導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審計處。
負責擬訂全市交通系統審計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按規定對交通專項資金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收支和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局屬單位領導幹部實施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十一)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工資等工作;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管理;負責統戰和群團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設定紀委、監察室。合署辦公,負責紀檢和行政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