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規模剿匪鬥爭(1950年3月—1953年)

國民黨在其軍隊主力被殲滅後,不甘心在大陸的失敗,把大批特務及正規軍遣散為匪,潛留大陸,伺機東山再起。為根除匪患,鞏固新生的人民政權,從1949年5月開始,部分地區陸續開展了剿匪鬥爭,取得初步成績。但到1950年初,仍有數量很多的土匪特務武裝分別聚集在華東、中南、西南、西北等地區的邊沿地帶、偏僻山區,同新生的人民政權相對抗。1950年3月,中央軍委發出剿滅土匪的指示,並就此作出強有力部署,先後從人民解放軍的六個兵團抽調140多個師的主力部隊150餘萬人,分別在上述土匪活動區域,展開大規模剿匪鬥爭。中共中央、毛澤東提出軍事進剿、政治瓦解、發動民眾武裝自衛三者相結合的方針,規定了“鎮壓與寬大相結合”“首惡者必辦,脅從者不問,立功者受獎”的政策。按照中央統一部署,新解放區全面展開由軍隊、地方和人民民眾緊密配合的大規模剿匪作戰。經過大舉進剿、重點清剿和肅清殘匪幾個階段,到1951年上半年,各地清剿的股匪已逾百萬,大陸上的匪患基本平息。根據中央“除惡務盡,不留後患”的方針,一些地方肅清殘匪的鬥爭持續到1953年。此次大規模剿匪鬥爭,共殲滅土匪特務武裝和爭取匪特投降自新260萬餘人,結束了中國匪患久遠、為害甚烈的歷史,有力地保護了人民的安居樂業,穩定了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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