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關於轉發2009年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一次預警的通知

《大荔縣關於轉發2009年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一次預警的通知》是大荔縣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荔縣關於轉發2009年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一次預警的通知
  • 實施地區:大荔縣
各直屬單位、初級中學、中心校:
現將教育部辦公廳《關於2009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一次預警的通知》(教體藝廳〔2009〕1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通知要求,結合各校實際,認真做好春季學校傳染病防控和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預防學校食物中毒與傳染病流行事件的發生,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確保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
二00九年四月十五日
教育部辦公廳檔案
教體藝廳〔2009〕1號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2009年學校突發
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一次預警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春季開學在即,學校的食堂、供水設施、宿舍、廁所等生活與衛生設施由於在寒假期間閒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衛生安全隱患。春季也是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流感及流感樣病例、麻疹等呼吸道傳染病高發季節;手足口病發病人數也可能繼續上升;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散發出現的可能性還會繼續存在。
為加強新學期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和春季傳染病防控工作,預防學校食物中毒與傳染病流行事件的發生,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各地學校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開學前後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搞好校園環境衛生。特別要對學校食堂進行一次徹底的檢查,徹底清洗、消毒學校食堂設備設施及用具;清除上學期剩餘的過期、變質食品原料和調料,保證食堂內外環境整潔。
二、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做好供水設施(自備水源、二次供水設施、食堂蓄水池等)的清潔、消毒工作。通過自備水源、二次供水設施提供的學生生活飲用水應經當地衛生部門水質監測合格後,方可使用。要加強對自備水源的防護。
三、結合入學教育,以多種形式開展一次春季傳染病和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告知學生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流感、麻疹、手足口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傳染病預防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有病及時就醫等,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中國小校還要利用學生家長會等形式,向家長進行宣傳,以取得家長的支持和配合。
四、加強教學、生活場所的通風換氣工作,保持室內空氣新鮮。中國小校和托幼機構要落實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以做到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本預警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立即對新學期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和春季傳染病防控工作進行部署和安排,督促學校落實各項衛生防病措施。
附屬檔案:春季常見傳染病預防知識要點
教育部辦公廳
二00九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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